梦远书城 > 凡尔纳 > 流星追逐记 | 上页 下页


  讲过这话,他又抬了抬帽子,松开缰绳,纵马一溜小跑地上了爱克司特路。

  现在,大家一致认为:这个陌生人有事要找约翰·普罗思先生已是毫无疑问了。从他刚才提问题的方式来看,他自己就是塞思·斯坦福,他先于另一个人前来赴约。但是另一个同样激动人心的问题提出来了。这个上述的约会的时间是否已经过去了,那个陌生的骑士是否将离开这个城市一去不返?

  不必费力气就能想到,大家就这个外地人是马上会回来还是一去不返的问题打起赌来了。因为这是在美国,也就是说在尘世间最爱打赌的人们中间。旅馆人员和站在广场上的好事者之间,下了几笔半美元的赌注,甚至也有下五六个仙的,没有更多的了,但总之输者将毫不含糊地付钱,而赢者也将照收不误,因为他们都是些信义君子。

  至于约翰·普罗思法官,他仅仅是目送着上威尔科克斯郊镇去的骑士而已。这位法官约翰·普罗思是个哲学家,一个贤达的司法官员,他已经度过了五十个贤达和哲人的年头,尽管他才活了半个世纪——这就是说,他一出世便是一个贤达之士和哲学家。还应加上一点:他作为一个独身者——这是他贤达的不容置疑的明证——他的一生从未受到任何忧虑的侵扰,因此,大家一定会同意,这是大大有助于他贯彻自己的哲学的。他生于威斯顿,而且即使在他还是毛头小伙子的时候,也不曾离开或极少离开过威斯顿。他的裁判辖区的人们对他又尊敬又爱戴,因为他们知道他没有任何野心。

  他为人正直,对别人的弱点,有时甚至是缺点,总是显得很宽容。当他调解呈交他审理的事情时,他总是设法使出席他那谦卑的法庭的双方言归于好,磨圆棱角,给齿轮上油,缓和那些在任何社会秩序下都是固有的冲突,不管那种秩序完善到何种地步。他便是这样理解自己的使命的。

  约翰·普罗思生活颇为优裕。他履行法官的职责乃是出于爱好。他也无意在司法系统步步高升。他自己爱清静,也让别人清静。他把人们看作生活中的邻居,和睦相处有百利而无一弊。他早起早睡。他爱读他所偏爱的几位旧大陆和新大陆作家的作品,却只看一种本城的、诚实正派的报纸:《威斯顿新闻报》,那里头广告所占的地位比政治还多。每天他要用一两个钟头散步。这期间,人们因脱帽向他致敬而用旧了帽子,这也使他自己每三个月就得换一顶帽子。在这些散步之外,除去用于履行职责的时间,他就呆在自己安静舒适的住处,在花园里种花。这些花朵以鲜艳的色彩使他赏心悦目,报以馥郁的芬芳,以此酬劳他的辛勤照料。用这么几笔勾勒出约翰·普罗思先生的性格,将他的肖像装进恰如其分的镜框后,大家就能理解,何以这位法官没有特别为那外地人提出的问题而分心了。假如不是向房屋的主人,而是向他那年老的女佣人凯特发问的话,那很可能凯特是会想多了解一些情况的,她会坚持弄明白,那个塞思·斯坦福是怎么回事。她会问他如果有人来打听此人时该怎么回答。而且那可敬的凯特大概也不会不乐意知道,那外地人会不会,或在上午或在下午,再回到约翰·普罗思先生家来。

  约翰·普罗思先生是不会容许自己这样的好奇心和没有分寸的。这要在他女佣人身上倒还可以原谅,况且她属于女性。约翰·普罗思先生甚至没有发现,那外地人的到达、在场和离去引起了广场上那些爱闲逛的人的注意。他关上门以后,就回到花园给他那些玫瑰、鸢尾草、天竺葵和木犀草喝水去了。

  好奇的人们却一点也没仿效他的榜样,他们依旧在观看着。这时,骑士已经驰到了爱克司特路的尽头,那里是城西最高的地方。到了由这条路与市中心连接起来的威尔科克斯郊镇后,他勒住了马,没有下鞍,眺望着周围的一切。从这个地点,他的视线可以及于一哩方圆的地方,而顺着蜿蜒曲折的大路一直下降到三哩开外的斯梯尔小镇。这个镇子在波托马克河的彼岸耸立着它那些钟楼的侧影。他目光徒劳地在道路上搜寻着。无疑,他并没找到他想要寻找的东西。因此他做了几个焦躁的、剧烈的动作,这也感染了他的马匹,以致他不得不制止住它的踢蹬。

  十分钟过去了。骑士小步驰回爱克司特广场,第五次奔广场而来。

  “不管怎样,”他看着表对自己一再说,“她并没有迟到……约定的是十点零七分,而现在还不到九点半……从威斯顿到斯梯尔(她应当打那边过来)与从威斯顿到布里尔(我就是从那里来的)的距离是一样的。这段路程用不了二十分钟便可跑完……道路良好,气候干燥,我也没听说过什么时候河流涨水冲走了桥梁……因此,没有什么艰难险阻……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她误了约会,那就是有意如此……另外,精确性在于准时到达,而不是过早露面。……事实上是我不够精确,因为我比她先到的时间大概超过了一个有条理的人所应有的限度……当然啦,即使这里面没有任何其他情感,出于礼貌,我也应该先来赴约的!”

  外地人边顺爱克司特路而下,边这么自问自答着,直到马蹄重又踏上了广场的柏油路面时,才停止了这段独白。

  毫无疑问,打赌外地人会回来的那些人赢了。所以,当他一路经过这些旅馆时,他们都笑脸相迎,而那些输家则只耸耸肩膀作为迎接。

  市政厅的钟终于敲响了十点。外地人停下来数了这十下钟声,并从背心口袋里掏出表来看明白了表和钟的走时确实完全一致。

  只差七分钟,约会的时间就到了,就要过了。

  塞思·斯坦福回到爱克司特路路口。显然,无论是他的坐骑还是他自己都呆不住了。

  这时为数相当多的观众使这条路顿时热闹起来。塞思·斯坦福对那些走上来的人毫不留意,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走下来的人身上,他们刚从坡上露面,他的目光就抓住了他们。爱克司特路相当长,一个步行的人得用十分钟才能走完,可是对于一辆疾驰的车子或一匹飞跑的马来说,只要三四分钟就够了。

  我们的骑士与步行的人毫无关系。他连瞧也不瞧他们一眼。即使他最亲密的友人打身边走过,他也不会发觉。他所等待的人不是坐车就是骑马来的。

  但是她能按时来到吗?……只差三分钟了。这段时间刚够用来走下爱克司特路,然而那上面既没有摩托车,也没有自行车出现,也看不到一辆汽车。如果那汽车时速为八十公里,倒还能赶在约会时间之前来到。

  塞思·斯坦福向爱克司特路投去了最后一瞥。他的眼睛射出闪电似的光芒,同时他以不可动摇的决心低声说道:

  “如果她不是在十点零七分到达这里,我就不娶她了。”

  这时,坡上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马蹄声,仿佛是对他这一决定的回答。那牲口——一匹骏马——的上面坐着一位年轻女子。她娴雅而稳当地驾驭着她的坐骑。过路人纷纷在这匹马面前闪开。毫无疑义,它可以一路不受阻碍地直跑到广场。

  塞思·斯坦福认出了他所等待的女子。他的面容又变得不动声色了。他没说一句话,没做一个手势,兜勒转他的坐骑,从容不迫地回到法官门前。

  这使得那些好争的人再次大感兴趣起来,他们围拢过来,而外地人却对他们丝毫不加注意。

  几秒钟后,那女骑士也进了广场,她的马喷着白沫,停在门前两步远的地方。

  那外地人脱下帽子说:

  “向阿卡狄娅·沃克小姐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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