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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


  ▼(丙)论元白诗之分类

  《元氏长庆集》卷三〇《叙诗寄乐天书》中微之自言其诗之分类略云:

  仆因撰成卷轴,其中有旨意可观而词近古往者,为古讽。意亦可观,而流在乐府者,为乐讽。词虽近古,而止于吟写性情者,为古体。词实乐流,而止于模象物色者,为新题乐府。声势沿顺,属对稳切者,为律诗,仍以七言五言为两体。其中有稍存寄兴,与讽为流者,为律讽。不幸少有伉俪之悲,抚存感往,成数十诗,取潘子悼亡为题。又有以干教化者,近世妇人,晕淡眉目,绾约头鬓,衣服修广之度及匹配色泽尤剧怪艳,因为艳诗百余首,词有今古,又两体。自十六时至是元和七年矣,有诗八百余首。色类相从,共成十体,凡二十卷。昨行巴南道中,又有诗五十一首。文书中得七年以后所为向二百篇,繁乱冗杂,不复置之执事前。

  据此,微之诗可分
  (一)古讽;
  (二)乐讽;
  (三)古体;
  (四)新题乐府;
  (五)七言律诗;
  (六)五言律诗;
  (七)律讽;
  (八)悼亡;
  (九)五七言今体艳诗;
  (十)五七言古体艳诗,
  共为十体也。

  又《元氏长庆集》卷五六《杜工部墓志铭》云:

  予尝欲件析其文,体别相附,与来者为之准,特病懒未就。

  盖微之于分体之意旨,蓄之胸中久矣。考《白氏长庆集》卷二八《与元九书》云:

  仆数月来,检讨囊帙中,得新旧诗,各以类分,分为卷。首自拾遗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迄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喻诗。又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一百首,谓之闲适诗。又有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者,一百首,谓之感伤诗。又有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一百韵至两百韵者,四百余首,谓之杂律诗。凡为十五卷,约八百首。

  寅恪按:乐天《与元九书》乃元和十年十二月在江州司马任内所作,而微之《叙诗寄乐天书》,据其中“今年三十七矣”及“昨行巴南道中”之语,知亦作于元和十年到通州以后。虽其作书之时与乐天此书约略相近,然微之既自言其诗分为十体,共二十卷。乃年十六即贞元十年,至年三十四,即元和七年之间之作。又言:“七年以后所为,向二百篇,繁乱冗杂,不复置之执事前。”则是微之写定其诗成为十体二十卷,疑即在元和七年。较之乐天之类分其诗为十五卷,其时间或稍在前,未可知也。或者乐天诗之分类即受元之影响暗示,如乐天之制诰亦依微之之说,分为新旧两体(见《读〈莺莺传〉》),亦可为一证也。又乐天初编诗集时,其分类如此,后来则唯分格诗与律诗二类,不复如前之详细,殆亦嫌其过于烦琐耶?

  汪立名于《白香山诗后集》卷一《格诗》题下言格诗之义略云:

  唐人诗集中,无号格诗者,即大历以还,有齐梁格,元白格,元和格,葫芦、辘轳、进退诸格。多兼律诗体而言,不专主古体也。顾于诗之义虽亡考,而见于诸公之文章者可证。《元少尹集·序》,著格诗若干首,律诗若干首,赋序铭记等若干首,合三十卷。由是观之,格者但别于律诗之谓,公前集既分古调、乐府、歌行,以类各次于讽喻、闲适、感伤之卷,后集不复分类别卷,遂统称之曰格诗耳。时本于十一卷之首格诗下复系歌行杂体,是以格诗另为古诗之一体矣。岂元少尹生平独不为歌行杂体乎?况公后序但曰,迩来复有格律诗。《洛中集记》亦曰,其间赋格律诗八百首,初未尝及歌行杂体,固以格字该举之也。

  寅恪按:汪氏论格诗为“格者,但别于律诗之谓”,此语甚是。唯于齐梁格等之格与格诗之格,尚未能识其意义之各别。故所论者似犹未达一间,兹特为辨之于下。

  格有二义,其一为体格格样之格,《白氏长庆集》卷五一《九日代罗樊二妓招舒著作(齐梁格)》及同集卷六二《洛阳春赠刘李二宾客》两诗,其下皆自注“齐梁格”,即体格之义也。《唐语林》卷二《文学》篇“文宗好五言谆”条,“李珏奏曰:宪宗为诗,格合前古。”亦指体格而言。又《全唐诗》第十六函《白居易》卷二三《余思未尽加为六韵重寄微之》诗云:

  诗到元和体变新。

  自注云:

  众称元白为千字律诗,或号元和格。

  以上所引,皆足证体格同义,可以互用也。而尤可注意者,元和格即元和体,此所谓格,乃格式或格样之格,其体则为律诗,非古诗,与白氏之格诗迥不相侔也。其二为格力骨格之格,元微之《杜工部墓志铭》云:

  意义格力无取焉。

  又云:

  而又沈宋之流,研练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

  又云:

  律切则骨格不存。

  乐天《与元九书》称杜诗云:

  至于贯穿今古,覙缕格律,尽工尽善。

  乐天格诗之义即可以此为解释。盖乐天所谓格诗,实又有广狭二义。就广义言之,格与律对书,格诗即今所谓古体诗,律诗即今所谓近体诗,此即汪氏所论者也。就狭义言之,格者,格力骨格之谓。则格诗依乐天之意,唯其前集之古调诗始足以当之。然则《白氏长庆集》卷五一格诗下复系歌行杂体者,即谓歌行杂体,就广义言之,固可视为格诗,若严格论之,尚与格诗微有别也。至于格诗诸卷中又有于题下特著齐梁格者,盖齐梁格与古调诗同为五言,尤须明其不同于狭义之格诗也。又格诗诸卷中凡有长短句多标明杂言,岂以杂言之体殊为驳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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