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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部杂录(2)


  《庄子·逍遥游》:尧让天下于许由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

  《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人间世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又〉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

  大宗师,“古之真人,入水不濡,入火不热。”

  《秋水篇》:“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就溺。”

  《外物篇》:“木与木相摩则然,金与火相守则流。阴阳错行则天地大絯,于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又〉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众人焚和,月固不胜火,于是乎有僓,然而道尽。

  《天下篇》:“火不热。”

  《列子·周穆王篇》:“阳气壮,则梦涉大火而燔焫。”〈又〉将阴梦火。

  《汤问篇》:“火浣之布,浣必投于火,布则火色,垢则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

  《子华子·阳城胥渠问篇》:“阳气为火,火胜故冬至之日燥;阴气为水,水胜故夏至之日湿。火则上炎,水则下注。”

  《战国策》:淳于髡曰:“王求士于髡,若挹水于河,而取火于燧也。”

  《孙子军争篇》:“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

  《火攻篇》:“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则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

  《韩子》:“丈人之慎火也,涂其隙;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故丈人无火难,白圭无水患。”

  吕子《期贤篇》:“今夫爚蝉者,务在乎明其火,振其树而已。火不明,虽振其树何益?明火不独在乎,火在于暗。当今之时,世暗甚矣。人主有能明其德者,天下之士其归之也,若蝉之走明火也。”

  《史记·魏世家》:苏代谓魏王曰:“以地事秦,譬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汉书·贾谊传》:“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执,何以异此?

  《百官公卿表》:“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注〉《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事。”

  《食货志》:“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高五王传》:灌婴在荥阳,闻魏勃本教齐王反,既诛吕氏,罢齐兵,使使召责问魏勃,勃曰:“失火之家,岂暇先言丈人,后救火乎?”

  《易林》:“从风放火,荻芝俱死。”

  《淮南子·原道训》:“得道者入火不焦,入水不濡。”〈又〉火逾然而消逾亟。

  《俶真训》:“巫山之上,顺风纵火,膏夏紫芝,与萧艾俱死。”

  《天文训》:“明者,吐气者也。是故火曰外景。”〈又〉火上荨,水下流。〈又〉“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又〉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兽朱鸟,其音征,其日丙丁。〈又〉日冬至,则水从之,日夏至,则火从之。故五月火正而水漏,十一月水正而阴胜。阳气为火,阴气为水,水胜故夏至湿,火胜故冬至燥,燥故炭轻,湿故炭重。

  《览冥训》:“若夫以火能焦木也,因使销金,则道行矣。”〈又〉乞火不若取燧。

  《谬称训》“圣人之养民也,非求用也,性不能已。若火之自热,水之自寒,夫有何修焉。”及恃其力,赖其功,若失火舟中

  《主术训》:使人主执正持平,如从绳准高下,则群臣以邪来者,犹以卵投石,以火投水。〈又〉火热而水灭之,金刚而火消之。

  《汜论训》:“老槐生火,久血为磷。”〈又〉炎帝于火而死,为灶。

  《齐俗训》:灼者不能救火,身体有所痛也。

  《诠言训》:“大寒,地坼冰凝,火弗为衰其暑;大热,铄石流金,火弗为益其烈。”

  《兵略训》:“若以水灭火,若以汤沃雪,何往而不遂,何之而不用?”〈又〉炎之若火。〈又〉耀之若火电。〈又〉夫水势胜火,章华之台烧以升勺,沃而救之,虽涸井而竭池,无奈之何也。举壶榼盆盎而以灌之,其灭可立而待也。〈又〉己未能治也。而攻人之乱。是犹以火救火。以水应水也。何所能制。

  《说山训》:“泽,失火而林忧。”〈又〉以其所修而游不用之乡。譬若树荷山上,而畜火井中。〈又〉耀蝉者,务在明其火,钓鱼者,务在“芳其饵。”“明其火”者,所以耀而致之也。“芳其饵”者,所以诱而利之也。〈又〉或吹火而然,或吹火而灭,所以吹者异也。

  《说林训》:“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又〉槁竹有火,弗钻不燋。〈又〉“《握火提》人”,反先之热。〈又〉尝抱壶而度水者,抱而蒙火,可谓不知类矣。〈又〉粟得水湿而热,甑得火而液。

  水中有火,火中有水。〈又〉凡用人之道,若以燧取火,疏之则不得,数之则弗中,正在疏数之间。〈又〉以诈应诈,以谲应谲,若披蓑而救火,毁渎而止水。

  《人间训》:“夫爝火在缥烟之中也,一指之所能息也;塘漏若鼷穴,一扑之所能塞也。及至火之燔孟诸而炎云台,水决九江而渐荆州,虽起三军之众,弗能救也。”〈又〉“祸生”而不早灭。若火之得“燥”,“水”之得湿,浸而益大。

  〈又〉“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又〉今夫救火者,汲水而趋之,或以瓮瓴,或以盆盂,其方圆锐椭不同,盛水各异,其于灭火均也。

  《神异经》:鬼门昼日不开,至暮即有人语,有火色青。

  西方深山中有人,身长尺余,袒身捕虾蟹,见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虾蟹,名曰“山臊。”

  荒外有大山,其中生不昼之木,昼夜火燃,得暴风不猛,猛雨不灭。

  “不昼”木火中有鼠重千斤,毛长二尺余,细如丝,但居火中洞赤,时时出外而毛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取纺绩其毛,织以为布,用之若有垢涴,以火烧之则凈也。

  东海之外荒海中有山,焦炎而峙,高深莫测,盖禀至阳之为质也。海水激浪,投其上,噏然而尽,计其昼夜,噏摄无极,若熬鼎受其洒汗耳。

  《十洲记》:“炎洲在南海中,有火林山,山中有火光兽,大如鼠,毛长三四寸,或赤或白。山可三百里许,晦夜即见此山林乃是此兽光照,状如火光相似,取其兽毛以缉为布,时人号为‘火浣布’”,此是也。国人衣服垢污,以灰汁浣之,终无洁净。唯火烧此衣服,两盘饭间振摆,其垢自落,洁白如雪。

  《春秋繁露》,“慈石取铁,真金取火。”

  《大戴礼·曾子天圆篇》:“龟非火不兆。”

  《武王践祚篇》:“《带之铭》曰:‘火灭修容,戒慎必恭,恭则寿’。”

  《劝学篇》:“珠者,阴之阳也,故胜火。”

  《盐铁论》:“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灼也。”

  桓谭《新论》:“举火夜作,燃炭乾墙。”

  《白虎通·嫁娶篇》:“嫁女之家不绝火三日,思相离也。”

  《论衡·逢遇篇》:“夏时炉以炙湿,冬时扇以翣火。”

  《幸偶篇》:“火燔野草,车轹所致,火所不燔,俗或喜之,名曰幸草。”〈又〉俱之火也,或烁脂烛,或燔枯草。

  《率性篇》:“阳遂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磨砺生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此真取火之道也。今妄以刀剑之钩月,摩拭朗白,仰以向日,亦得火焉。夫钩月非阳遂也,所以耐取火者,摩拭之所致也。”

  《偶会篇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贼妻,妻害夫,非相贼害命自然也。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谓水贼火。火适自灭,水适自覆,两名各自败,不为相贼。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适自覆之类也。”

  《物势篇》:“燃炭生火,必调和垆灶。”

  《说日篇》:“日中时日小,其出入时大者,犹昼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又〉问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为行?”曰:“附天之气行,附地之气不行。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又〉儒者曰:“日中有三足乌。”夫日者,天之火,与地之火无以异也。地火之中无生物,天火之中何故有乌?火中无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烂而死焉,乌安得立?

  《齐世篇》:“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今气为水火也。使气有异,则古之水清火热,而今水浊火寒乎?”

  《论死篇》:“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灭火复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复见;能使灭灰更为燃火。”吾乃颇疑死人能复为形。案火灭不能复燃,以况之,死人不能复为鬼明矣。〈又〉人之所以聪明知慧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人死,五脏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又〉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实。论者犹谓死有知,惑也。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

  《言毒篇》:天下万物含太阳气而生者,皆有毒,其在人也为小人。故小人之口,为祸天下,小人皆懹毒气,阳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辄效。谚曰:“众口烁金。”口者,火也。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与火直,故云铄金。道口舌之烁,不言拔木焰火,必云铄金。金制于火,火口同类也。

  《祭意篇》:“炎帝作火,死而为灶。”《说文》:“熯,蒸火也;煨,盆中火也。熛,火飞也;颎爚,火光也。”《释名》:火,化物也,亦言煅也,物入即皆毁坏也。

  《风俗通》:殿堂象东井形,刻作荷菱。荷菱,水物也,所以厌火。城门失火祸及池中鱼按《百家书》,“宋城门失火,自汲池中水以沃之,鱼悉露见,但就把之。”

  《白泽图》:火之精,宋无忌。

  《博物志》:“积油万石,则自然生火。晋泰始中,武库火积油所致。”

  凡水源有硫黄,其泉则温,故云“阴火。”

  削木令圆,举以向日,以艾于后,承其影则得火。

  《抱朴子·内篇·畅元》:“火体宜炽。而有萧丘之寒焰。”〈又〉烧死者,不可怒燧人之钻火。

  《对俗》:“脂非火种,水非鱼属。”然脂渴则火灭,水竭则鱼死。

  金丹,第二之丹,名曰神丹。服之百日,行度水火杂应。或问不热之道,抱朴子曰:“立夏日,服六壬六癸之符,或行六癸之炁,或服元水之丸,或服飞霜之散。”然此用萧丘上木皮,及五月五日日中时北行黑蛇血,故少有合之者。唯幼伯子、王仲都此二人衣以重裘,曝之夏日之中,周以十二炉之火,口不称热,身不流汗,盖用此方者也。

  《塞难》:“俗有闻猛风烈火之声,而谓天之冬雷。”

  释滞不热之火。

  《仙药》云“母有五种,服之五年,则役使鬼神,入火不烧。”〈又〉玉,可以乌米酒及地榆酒化之为水,亦可以葱浆消之为炲,亦可饵为丸,亦可烧以为粉。服之一年以上,入水不沾,入火不灼。

  《外篇·尚博》:“典诰百家之言,与善一揆,譬操水者,器虽异而救火同焉。”

  《博》喻火烁金石,而不能耀烈以起湿。〈又〉明主官人,不令出其器;忠臣居位,不敢过其量。非其才而妄授,非所堪而虚任。犹“冰碗之盛沸汤,葭莩之包烈火。”〈又〉明火炽乎暗木。〈又〉《规行矩步》。不可以救火拯溺。知止徙薪,曲突于方炽之火。重言冰之冷,火之热,岂须自言,然后明哉。

  《拾遗记》:“西海之西有浮玉山,山下有巨穴,穴中有水,其色若火,昼则通昽不明,夜则照耀穴外,虽波涛灌荡,其光不灭,是谓火阴。”

  《邺中记》:“并州俗,冬至后百五日,为介子推断火冷食,三日作乾粥。”今之糗是也。

  《广志》:“火洲在南海中,火燃洲,其木不死,更鲜。”

  《南史·夷貊传》:“林邑国有金山,其中生金火,夜则出飞,状如萤火。”

  《述异记》:“羊山上有燃石,其色黄而文理疏,以水沃之,便如煎沸,其上可炊,烹稍冷,即复以水沃之。南方有灾火山,四月生火,十二月火灭。火灭之后,草木皆生枝条,至火生,草木叶落,如中国寒时也。取此木以为薪,燃之不烬,以其皮绩之,为‘火浣布’。南蛮多利火珠,大者如鸡卵,光照数尺,以艾藉珠,辄有火出。”

  刘勰《新论防欲篇》:“愚者之养鱼鸟也,见天之寒,则内鱼于温汤之中,而栖鸟于火林之上。”〈又〉情欲之萌,如木之将蘗,火之始荧,手可掣而断,露可滴而灭。及其炽也,结条、“凌云,煽熛、章华”,虽穷力运斤,竭池灌火,而不能禁,其势盛也。

  《从化篇》:“火性宜热,而有萧丘寒炎,犹曰火热,热者多也。”

  《因显篇》:“夫火以吹热生焰,镜以莹拂成鉴。火不吹则无外耀之光,镜不莹必阙内影之照,故吹成火之光,莹为镜之华。”人之寓代,亦须声誉以发光华,犹火镜假吹莹也。

  《大质篇》:“火之性也,大寒惨凄,凝冰裂地,而炎气不为之衰,大热暖赫,燋金烁石,而炎气不为之炽者,何也?有自然之质,而寒暑不能移也。”

  《辩施篇》:“挈缾丐水,执萑求火,而人不恡。非性好施有余故也。”

  《贵速篇》:“善齐事者,若救火拯溺,明其谋者,犹骥捷矢疾。今焚燃熛室,则飞驰灌之,湍波漂人,必奔游拯之。若穿井而救火,则熛扬焚栋矣。方凿舟而拯溺,则葬江鱼之腹矣。”

  《惜时篇》:“人之短生,犹如石火,炯然以过,唯立德贻爱为不朽也。”

  《益州记》:“火井在临邛县卓王孙家,又名王孙井。”汉室之隆,则炎赫弥炽。桓灵之际,火势渐微,诸葛一瞰而更盛。至景曜元年,人以烛投之即灭。其年蜀并于魏。

  《地镜图》:“黄金之见为火。”

  《水经注》:庾水南流,历徐无山。

  《开山图》曰:“山出不灰之木,生火之石。”按注云:“其木色黑似炭而无叶,有石赤色如丹,以一石相摩,则火发以然,无灰之木,可以终身。”

  《东武城》:东南有卢水,水侧有胜火木,其木经野火烧死,炭不灭。

  《齐民要术》:“凡开荒山泽田,皆七月芟刈之,草乾即放火,至春而开垦。”

  《养蚕法》:“屋欲四面开窗,纸糊厚为篱,屋内四角着火,初生以毛扫调火,令冷热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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