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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

  《新学伪经考》中,我认为精当的和错误的部分,现在择要论之如次:——

  书中最重大的发明有二点:

  (1)秦焚《六经》未尝亡缺;

  (2)河间献王及鲁共王无得古文经之事。

  (1)《秦焚六经未尝亡缺考》一篇,所举的证据没有一条不是极确凿的,所下的断语没有一条不是极精审的。“书缺简脱”或“秦焚《诗》《书》,《六艺》从此缺焉”这类话,经康氏这一番考证,根本打倒,决不能再翻案了。我现在又想到两点,亦颇足为破“书缺简脱”之说之证:

  (ㄅ)《诗经》的篇数,若照古文经的《毛诗》说,全经该有三百十一篇。因《小雅》中之《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六篇都是“有其义而亡其辞”,故残本之今文经只剩了三百零五篇。《郑笺》:“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孔疏》:“六国之灭,皆秦并之,始皇三十四年而燔《诗》、《书》,故以为遭此而亡之。”据此所说,这六篇诗是因秦焚而亡缺了。但汉初传《诗》,即分鲁、齐、韩三家。这三家各自传授,并非同出一源,何以申培、辕固、韩婴三位老先生都把这六篇诗忘了,又都把其他的三百零五篇记住了!天下竟有这样巧事,岂非大奇!更奇的是,古文之《毛诗》,这六篇的篇名虽然幸被保存了,偏偏它们的词句也亡缺了!今文《诗》据说是靠讽诵而传下来的,三位老先生既同样的背不出这六篇,而古文《诗》据说是从子夏一代一代传到大毛公,作《故训传》,被河间献王所赏识,立博士,则早已著于竹帛了,偏偏也是缺了六篇,偏偏和今文三家同样的也是缺了这六篇。这种奇迹,居然能使自来的经学家深信不疑,刘歆的魔力真是不小哇!

  (ㄆ)《史记·秦始皇本纪》:“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这是博士之书不焚之铁证,康氏已详言之矣。在这一点上,我又找出奇迹来了《史记·儒林传》云:

  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

  下文忽云:

  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

  《始皇本纪》中明明说博士以外的书才要焚,而《儒林传》中偏说伏老博士因为政府焚书而把《尚书》藏到墙壁里去,以致亡缺。如此矛盾,如何可信!康氏及崔君都说《史记·儒林传》曾被刘歆增窜,我看是很对的。即此一事,足以证明伏生在汉文帝时所传的《尚书》,就是他在周末所受的,也就是他做秦博士时所掌的,并无亡缺。刘歆非说今文《尚书》为残本不可,于是不得不增窜《史记·儒林传》以为证据,初不料竟与《始皇本纪》抵牾也。

  或曰:“然则汉初申培、辕固、韩婴、伏胜、高堂伯、田何、胡母子都、董仲舒这八位经师所传的《五经》,果与孔子之时完全相同欤?”答曰:这个问题当然有待于仔细的讨论,决不能随便武断。据我看来,今文《五经》中,恐怕有一部分是战国时人的著作。但八位经师之中,惟董生年辈较晚;其他七人,高堂与田不可考,似乎是生于周末;至于申、辕、韩、伏、胡母五人,皆周末之儒生也。他们在周末受经,经过国祚只有十余年之秦,至汉初而传经,我敢说他们在汉初所传之本就是在周末所受之本,没有什么两样。(董生的年辈虽稍晚,但他所传的《春秋》,与胡母生的并无不同。)我们可以说经中有战国时增加的部分,然决无秦汉间亡缺的部分;汉初的今文经固然未必与原始的经相同,但是一定与周末的经相同。

  (2)《汉书河间献王鲁共王传辨伪》一篇,康氏于一九一七(民国六,丁巳)重刻这书时所作的《后序》中有一段自述的话,很简赅,可作此篇的解题读:

  吾……拾取《史记》,偶得《河间献王传》、《鲁共王传》读之,乃无“得古文经”一事,大惊疑,乃取《汉书·河间献王、鲁共王传》对较《史记》读之,又取《史记》、《汉书》、两《儒林传》对读之,则《汉书》详言古文事,与《史记》大反,乃益大惊大疑。又取《太史公自序》读之,子长自称天下郡国群书皆写副集于太史公,太史公仍世父子纂其业,乃繙金匮石室之藏,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则子长于中秘之书,郡国人间之藏,盖无所不见,其生又当河间献王鲁共王之后,有献书开壁事,更无所不知;子长对此孔经大事,更无所不纪。

  然而《史记》无之,则为刘歆之伪窜无疑也。

  这真是巨眼卓识!他从这一点上起了疑问,先“大胆的假设”,说古文经是伪造的,于是“小心的求证”,——

  以《史记》为主,遍考《汉书》而辨之;以今文为主,遍考古文而辨之。遍考周秦西汉群书,无不合者。虽间有窜乱,或儒家以外杂史有之,则刘歆采撷之所自出也。于是涣然冰释,怡然理顺,万理千条,纵横皆合矣。(亦《后序》语)

  照此看来,这一篇是他做《新学伪经考》的起点。这篇末了有一段极精要的话:

  据《艺文志》、《刘歆传》、《河间献王传》:古文《书》、《礼》、《礼记》,共王与献王同得,而皆不言二家所得之异同。岂残缺之余,诸本杂出,而篇章文字不谋而合,岂有此理?其为虚诞,即此已可断。然《艺文志》又言,“《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是古文《礼》淹中又得,淹中及孔氏所得,与十七篇同一“相似”,同一“多三十九篇”,不谋而同,绝无殊异。焚余之书,数本杂出,而整齐画一如是,虽欺童蒙,其谁信之!而欺绐数千年,无一人发其覆者,亦可异也!

  这种奇巧的情形,一经点破,真要令人绝倒!不知何以后来的古文家总是那样深信不疑;而自命为无门户之见的学者,也都不敢怀疑,不敢考辨,一任刘歆欺矇,真可异也!

  此外还有两点,也是康氏的特识:

  (3)他说《史记》中有被刘歆增窜的部分。这一点,康氏虽已见到,但未暇深究,仅引其端,附《史记经说足证伪经考》之末。先师崔君继康氏而专考此事,发见甚多,撰成《史记探源》一书。关于此点,几无余蕴矣。

  (4)他说刘向与刘歆父子异撰,向为今学,歆为古学,成《刘向经说足证伪经考》一篇。盖自来治校雠之学者,总认向歆父子为同术。康氏于此篇之首大声疾呼曰:“盖人以为《七略》出于刘向而信之,不知其尽出于歆也;又以为《别录》出于刘向而信之,不知其亦伪于歆也。”可谓一语破的!(关于这一点,崔君的《史记探源》和《春秋复始》中又补充了许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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