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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2月7日致曹靖华


  汝珍兄:

  二月一日信收到。那一种刊物,原是我们自己出版的,名《文学生活》,原是每人各赠一本,但这回印出来,却或赠或不赠,店里自然没有买,我也没有得到。我看以后是不印的了,因为有人以文字抗议那批评,倘续出,即非登此抗议不可,惟一的方法是不再出版——到处是用手段。

  《准风月谈》一定是翻印的,只要错字少,于流通上倒也好;《南腔北调集》也有翻板。但这书我不想看,可不必寄来。今年我还想印杂文两本,都是去年做的,今年大约不能写的这么多了,就是极平常的文章,也常被抽去或删削,不痛快得很。又有暗箭,更是不痛快得很。

  《城与年》的概略,是说明内容(书中事迹)的,拟用在木刻之前,使读者对于木刻插画更加了解。木刻画〔1〕想在四五月间付印,在五月以前写好,就好了。

  农兄如位置还在,为什么不回去教书呢?我想去年的事情〔2〕,至今总算告一段落,此后大约不再会有什么问题的了(我虽然不明详情)。如果另找事情,即又换一新环境,又遇一批新的抢饭碗的人,不是更麻烦吗?碑帖单子已将留下的圈出,共十种,今将原单寄回。又霁兄也曾寄来拓片一次,留下一种,即“汉画象残石”四幅,价四元,这单子上没有。

  这里的出版,一榻胡涂,有些“文学家”做了检查官,简直是胡闹。去年年底,有一个朋友收集我的旧文字,在印出的集子里所遗漏或删去的,钞了一本,名《集外集》,送去审查。结果有十篇不准印。最奇怪的是其中几篇系十年前的通信,那时不但并无现在之“国民政府”,而且文字和政治也毫不相关。但有几首颇激烈的旧诗,他们却并不删去。

  现在连译文也常被抽去或删削;连插画也常被抽去;连现在的希忒拉,十九世纪的西班牙政府也骂不得,否则——删去。

  从去年以来,所谓“第三种人”的,竟露出了本相,他们帮着它的主人来压迫我们了,然而我们中的有几个人,却道是因为我攻击他们太厉害了,以至逼得他们如此。去年春天,有人〔3〕在《大晚报》上作文,说我的短评是买办意识,后来知道这文章其实是朋友做的,经许多人的质问,他答说已寄信给我解释,但这信我至今没有收到。到秋天,有人把我的一封信〔4〕,在《社会月报》〔6〕上发表了,同报上又登有杨邨人的文章,于是又有一个朋友(即田君〔6〕,兄见过的),化名绍伯,说我已与杨邨人合作,是调和派。被人诘问,他说这文章不是他做的。但经我公开的诘责时,他只得承认是自己所作。不过他说:这篇文章,是故意冤枉我的,为的是想我愤怒起来,去攻击杨邨人,不料竟回转来攻击他,真出于意料之外云云。这种战法,我真是想不到。他从背后打我一鞭,是要我生气,去打别人一鞭,现在我竟夺住了他的鞭子,他就“出于意料之外”了。从去年下半年来,我总觉有几个人倒和“第三种人”一气,恶意的在拿我做玩具。

  我终于莫名其妙,所以从今年起,我决计避开一点,我实在忍耐不住了。此外古怪事情还多。现在我在选一部别人的小说,这是应一个书店之托,解决吃饭问题的,三月间可完工。至于绍介文学和美术,我仍照旧的做。

  但短评,恐怕不见得做了,虽然我明知道这是要紧的,我如不写,也未必另有人写。但怕不能了。一者,检查严,不容易登出;二则我实在憎恶那暗地里中伤我的人,我不如休息休息,看看他们的非买办的战斗。

  我们大家都好的。

  专此布复,即请春安。

  弟豫上 二月七日

  〔1〕指《城与年》的插画本,参看340611信注〔3〕。

  〔2〕指台静农被捕事。

  〔3〕指廖沫沙,湖南长沙人,作家。“左联”成员。他署名林默发表文章说鲁迅的“短评是买办意识”的事,参看《花边文学。倒提》。

  〔4〕指《答曹聚仁先生信》,收入《且介亭杂文》。该文原与杨邨人的《赤区归来记》同载《社会月报》第一卷第三期(一九三四年八月)。“绍伯”为此指责鲁迅“调和”的事,参看《且介亭杂文。附记》。

  〔5〕《社会月报》综合性期刊,陈灵犀编辑,一九三四年六月创刊,一九三五年九月停刊。上海社会出版社发行。

  〔6〕田君指田汉。他在鲁迅发表《答〈戏〉周刊编者的信》(收入《且介亭杂文》)之后,于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致函鲁迅说,《调和》“虽与我有关,但既非开顽笑,也非恶意中伤,而是有意'冤枉'先生,便于先生起来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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