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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胡汉民(稿)


  (1930年12月10日)

  展堂先生:

  十一月廿五日曾寄一书,请 先生指出我在何月何日的《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文字,其中有“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的一句话。

  迄今已半月余了,未蒙 先生赐答。特此再上一书,请 先生务必拨出几分钟的工夫,令秘书处给我一个答复。如蒙剪寄原报,更感谢。

  先生既认这句话犯了“可以不与共中国”的大罪,便不应该不答复我的请问。

  胡适 十九,十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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