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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俞颂华


  (一九一七年三月一日)

  颂华先生:

  愚自执笔本志讨论孔教问题以来,所获反对之言论,理精语晰,未有能若足下者。细读惠书,欣佩无似!惟鄙意尚有不敢苟同者,略为足下陈之。

  窃以宗教之根本作用,重在出世间,使人生扰攘之精神有所寄托耳。倘以规定人生之行为为义,则属入世间教,与伦理道德为枝骈,宗教之为物,将于根本上失其独立存在之价值矣。世俗虽有宗教三类之说,其实只一神多神两类得称为纯正宗教,盖宗教不离鬼神也。若泛神教(或译作万有神教),则已界于宗教非宗教之间。桂特赫克尔谓泛神教质言之即无神教,其说是也。无神论乃一种反对宗教之哲学家见解,字之曰宗教,殊为不伦。

  凡宗教必言神,必论生死,此大前提未必有误。孔子不语神怪,不知生死,则孔教自非宗教。儒家虽有鬼神体物不遗之说,骤观之似近泛神教,然鄙意此所谓鬼神,与《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相同,非宗教家所谓有命令的拟人格的主宰之神也。即以孔教属之泛神教,是否可目为纯正宗教,尚属疑问。至“伦理的宗教”之说倘能成立,则世界古今伦理学者、哲学者,无一非宗教家,有是理乎?是白兰克马氏之说不足信也。西洋人称日本人迷信天皇乃一种宗教,是滑稽之言耳。而日本人颇有以此自矜异者。日本滑稽学者正多,不独建部博士也。

  孔教之义,足下亦不满之,惟谓孔教等诸古代文学,只可改良不可废弃,此殊不然。教义为无形的,而文学乃无形的(思想部分)而兼有形的(文字部分)。足下对于文学改良之意见,非谓废其无形的部分而存其有形的部分乎?由斯以谈,则孔教与旧文学同一可改良不可废弃之说,未必有当矣。

  愚之非孔,非以其为宗教也。若论及宗教,愚一切皆非之(在鄙见讨论宗教应废与否与讨论孔教应废与否全然为二种问题),决非为扬他教而抑孔子也。华特氏谓宗教所以纳社会于轨道,爱尔和特氏谓宗教与高尚文化之生活有关系。近世欧洲人,受物质文明反动之故,怀此感想者不独华爱二氏。其思深信笃足以转移人心者,莫如俄国之托尔斯泰,德国之倭铿,信仰是等人物之精神及人格者,愚甚敬之。惟自身则不满其说,更不欲此时之中国人盛从其说也(以中国人之科学及物质文明过不发达故)。

  宗教之为物,无论其若何与高尚文化之生活有关,若何有社会的较高之价值,但其根本精神,则属于依他的信仰,以神意为最高命令;伦理道德则属于自依的觉悟,以良心为最高命令;此过去文明与将来文明,即新旧理想之分歧要点。其说非短篇所能尽,愚且以为属于讨论孔教之题外文章,故不欲多论。

  来书意谓数千年历史上有力之孔教,为吾国精神上无形统一人心之具,不必汲汲提倡废弃,是说也,乃保存孔教者所持最能动人之理由,亦即鄙人所以主张孔教必当废弃之理由。此事虽奇,实孔教问题之中心也。

  孔教为吾国历史上有力之学说,为吾人精神上无形统一人心之具,鄙人皆绝对承认之,而不怀丝毫疑义。盖秦火以还,百家学绝,汉武独尊儒家,厥后支配中国人心而统一之者,惟孔子而已。以此原因,二千年来讫于今日,政治上,社会上,学术思想上,遂造成如斯之果。设若中国自秦汉以来,或墨教不废,或百家并立而竞进,则晚周即当欧洲之希腊,吾国历史必与已成者不同。好学深思之士,谅不河汉斯言。及今不图根本之革新,仍欲以封建时代宗法社会之孔教统一全国之人心,据已往之成绩。推方来之效果,将何以适应生存于二十世纪之世界乎?吾人爱国心倘不为爱孔心所排而去,正应以其为历史上有力之学说,正应以其为吾人精神上无形统一人心之具,而发愤废弃之也。

  若夫废弃孔教,将何以代之,则国民教育尚焉。中外学说众矣,何者无益于吾群?即孔教亦非绝无可取之点,惟未可以其伦理学说统一中国人心耳。若以此统一人心,而谋有以保存之,发达之,则此共和国中,尊君尊亲尊男之礼教,不知发达至何程度,始为美备也。愚实无此勇焉。

  凡愚所言,皆来书所谓“讲明真理与适应现世”而已,无他意也。希足下尚有以教之。

  独秀谨复
  《新青年》第三卷第一号
  19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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