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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我的伯父约翰·阿夸尔斯也是个农民,他的家在离佛罗里达四英哩的乡下。他有八个孩子,还有十五个,也许是二十个黑人。在其他方面也很称心,特别是这人脾性好。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人。从我们迁到汉尼巴尔四年以后起,一直到我十一二岁止,我每年到他家作客两三个月。我从没有故意在我的作品里写到他或伯母,只是他的农庄,我曾在作品里随手写过一两次。在《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和《汤姆·索耶》、《侦探》里,我把它移到了阿肯色去。一移就移了六百英哩,不过这不费事。农庄不很大——也许有五百英亩——不过即使大一倍我也可以照移不误。至于是否该这么办,我才不在乎哩;如果写作上需要的话,一个州我也能移动。对一个孩子来说,我伯父约翰这个农庄是多么美妙的地方。屋子是双料原木搭的,屋外还有地板,很宽(上面盖了屋顶),一头通到厨房。夏天,桌子放在这片阴凉的地板中央,加上丰盛的美餐——啊,一想到这些,真要哭出声来。油炸子鸡、烤猪肉、野火鸡、家养火鸡、鸭子、鹅、现宰的鹿肉、松鼠、兔子、鹧鸪、野鸡;饼干、热的奶油酱饼子、热的荞麦饼子、热的小麦面包、热的面包卷、热的玉米面包、煮的鲜嫩玉米、豆煮玉米、奶油煮豆;菜豆、西红柿、豌豆、马铃薯;奶酪、甜奶、酸牛奶;西瓜、甜瓜、香瓜,……全都是园子里现摘的;苹果饼、桃子饼、南瓜饼、苹果馅汤团、桃子柠檬水……其余的我都记不得了。这些东西,烹调的技术特别高明——特别是有几种花色。譬如说,玉米面包、现烤的饼干、小麦面包和油炸子鸡。这些东西在北方从来烧不好——事实上,北方谁也学不会这套本领,至少我见到的是这样。北方人自以为懂得怎样做玉米面包,可是这实在是个大迷信。也许世界上没有一处的面包赶得上南方的玉米面包,而世界上最糟的面包,也许莫过于北方的人学做的那一种了。北方的人很少油炸子鸡,这很有道理。在梅森和狄克逊线以北,或是欧洲任何地方,都无法学到这个本领。这不是随便说说的,这是凭经验说的。在欧洲,人们以为上热腾腾的各色面包是“美国”习惯,其实这是把范围扩得太大了。这只是南方的习惯,北方很少这样。在北方,在欧洲,认为热腾腾的面包不卫生。这也许又是一种庸人自扰的迷信,就像欧洲人认为冰水不卫生的那种迷信一样。欧洲人不需要冰水,也不喝冰水。可是虽然如此,他们起的名词比我们的强,因为他们作了描述,而我们没有。欧洲称之为“冰镇”水。我们的文字所描述的是冰化成的水——一种没有什么特别滋味的饮料,对之我们还不大习惯。

  ①梅森和狄克逊线划定于1763-1766年,作为美国蓄奴州与自由州的分界线。

  世界上有这么多很好的东西,光因为不卫生便给扔掉了,这多可惜。我很怀疑,除了细菌以外,上帝会赐给我们什么不卫生的饮食品,只要吃得适量就行了。可是偏偏有些人,对那些明明可吃、可饮、可吸的东西,只要有点儿可疑的说法,便坚绝不沾边。为了健康,他们付了这么大的代价。他们所得到的,只是健康而已。这多奇怪!这仿佛像为了买进一条早已干瘪了的奶牛,竟然把全部家当都轻轻一掷。

  院场很大,农舍就在院场中心。院场三面有栅栏围起来,后边有高高的围篱。正对面是储藏熏肉的屋子。围篱外边是果园。果园外是黑人的住处和种烟草的地。院场正前方有一个栅栏,是锯断了的原木拦起来的,原木一根比一根高。记不得有什么大门。院场前面一个角落里,栽着十来棵高高的胡桃树和十来棵黑胡桃树,在结果实的时节,总是果实累累。

  和正屋并排,稍稍下面一点,正对着栅栏,有一间小小的木屋。树木繁茂的山坡,到了那里,坡度突然低下来,然后经过谷仓、玉米仓房、马棚、烟叶仓房,通向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沿着一片细石的河底,穿过两岸垂着的一簇簇树叶和葡萄藤浓密的倒影,欢笑着蜿蜒流去——这是玩水的好地方,也有池塘可以游泳。游泳是不准许我们玩的,因此我们也就常来游。因为我们是小基督徒,很早就受到教导,知道禁果的价值。

  小木屋里住着一个卧床不起白发苍苍的女奴,我们天天去看望她,对她敬畏,因为我们认为她是一千多岁了,和摩西说过话。年轻一些的黑人相信这个数目字是确实的,真心实意地讲给我们听。对于听到的有关她的细节,我们全部信以为真,因此我们确信,她在出埃及的漫长沙漠旅途中把健康毁了,又无法再回去。她头顶上有一块圆圆的秃顶,我们老是偷偷地围着她,默默地、无比敬畏地对着仔细瞧,认为这一定是她亲眼见到法老给淹死才吓成这样的。我们按照南方的风俗,管她叫汉纳“姑姑”。她很迷信,就像别的黑人一样。像他们一样,她信教很虔诚。和他们一样,她坚信祈祷的力量,随便遇到什么事都要祈祷,不过遇到结果已经确定无疑又十分紧迫的时候是例外。要是遇到巫婆,她就把所剩无几的头发一绺绺用白线扎起来,这样可使妖法马上失灵。

  ①按:关于摩西带领古代犹太族离开埃及,挣脱奴役,见《旧约·出埃及》。

  黑人全都是我们的朋友,至于年龄相仿的,实际上是伙伴,又不是伙伴。肤色和条件横加给我们一条难以捉摸的界线,关于这一层我们双方都是心中有数的。这也使得真正的融洽无间成为不可能。我们有一个好朋友,他忠实、慈爱,有事总是站在我们一边,又肯进忠告,那就是丹尼尔叔叔,一个中年黑奴。在黑人里,算他最有才能。他极富于同情心,为人诚实、单纯,从不懂得欺诈是怎么回事。好多好多年来,他对我非常照顾。我有半个多世纪没有见到他了,但是在精神上,这段时间里老是有他跟我作伴。在作品里,我或是用他的真名,或是写作“吉姆”,让他出场表演一番,还送他周游各地——到汉尼巴尔,或是坐着木筏在密西西比河上顺流而下,甚至坐在大汽球里,飘过撒哈拉沙漠——这一切,他都凭着耐性、亲切、忠诚这些天生的素质顶过来了。正是在这农庄上,我养成了对他的种族强烈喜爱的心情,并且欣赏他们的一些优良质量。这样的感情和这样的评价经受了六十多年的考验,没有受到过损害。那张黑脸,在今天就像在当时一样,对我来说,总是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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