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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这一章把读者带进迪安·福赛思的家里,并让他结识福赛思的外甥弗郎西斯·戈登和女仆米茨

  “米茨!……米茨!……”

  “啥事,好孩子?……”

  “迪安舅舅他怎么啦?”

  “我也莫名其妙。”

  “他病了吗?”

  “才不是呢!不过,要这么下去啊,他准会病的。”

  这一问一答是在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和一个六十五岁的女人之间进行的,地点正是在刚才曾举行最为独特的美国式婚礼的威斯顿这个城市,在伊丽莎白路一座房子的饭厅里面。

  伊丽莎白路的这座房子属于迪安·福赛思先生。迪安·福赛思先生已经四十五岁了,而且看上去只多不少。头发蓬乱的大脑袋,戴着深度眼镜的小眼睛,微驼的脊背,粗壮的脖子上一年四季都系着一条领带,那领带在脖子上绕上两圈,那领结一直顶到下巴上,肥大的揉皱的礼服里面穿着一件背心,那下排的几个扣子从来没有用过,裤子太短,几乎遮不住太大的皮鞋,后脑勺上戴顶带穗的圆帽子,护住那一头灰白的乱糟糟的头发和布满皱纹的脸,下巴上是一部美国北方人爱留的那种山羊胡子,性格暴躁,怒气总是一触即发。这就是在三月十二日上午,他的外甥弗郎西斯·戈登和他的老女佣人米茨所议论的那位迪安·福赛思先生。

  弗郎西斯·戈登自幼父母双亡,由他母亲的兄弟迪安·福赛思先生抚养成人。虽说他舅舅有一部分财产要留给他,他并不因此认为可以不再工作,他舅舅也不这么认为。这位外甥在有名的哈佛大学念完人文科学后,又攻读了法律,他现在是威斯顿的律师,那里的孤儿寡妇,房产地界再也找不到更坚定的捍卫者了。他通晓法律条文和审判案例,讲话热烈、中肯,口若悬河,他的同行们,无论少长,都对他十分敬重,而他也从来没有树过一个敌人。他一表人才,一头漂亮的栗色头发,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举止温文尔雅,机智而不刻薄,殷勤而不好卖弄。他对美国上流社会的人们所着迷的各种运动都不外行。他怎能不被列入本城最为出色的青年的行列之中,又怎能不爱上赫德尔森博士和他妻子弗洛拉·克拉利西的女儿珍妮·赫德尔森呢?……

  但是现在就让读者们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位小姐身上未免为时过早,让她与她全家一起出场更为妥当,而这一时刻还未到来。不过这也不会拖得很晚。然而我们在展开这个故事的时候应当章法严谨,因为这个故事要求我们必须极端精确。

  关于弗郎西斯·戈登,我们要再补充一句:他就在伊丽莎白路的那幢房子里,只有当他和珍妮小姐结婚的那天才会离开那里……但我们还是先把珍妮·赫德尔森放在一边,来谈谈那位好女仆米茨。米茨是她主人的外甥的知心朋友,她把他当做儿子,或不如说当做孙子看待,因为一般说来,祖母们是保持着母爱的最高记录的。

  米茨是个模范女仆,现在是找不到这样的女仆了。她属于一个已经绝灭的种类。这个种类兼有狗和猫的品质,她就像狗那样对主人忠心耿耿,像猫那样依恋这座房子。不难想象,米茨对她主人向来是直言不讳的,当他错了,她就毫不含糊地说出来,虽然她语言有些奇特,法语只能约略地表达出她那饶有风趣的思想,而如果他不愿意听,那只有一个办法,离开那里,回到自己的工作室,把自己紧锁在里面。况且,迪安·福赛思从来不用害怕会独自呆在那里,他肯定会在那里遇到另一个人物,那人也是以同样的方法来躲避米茨的劝戒和申斥的。

  这个人物与奥米克隆(译注:——奥米克隆(O)希腊字母第十五个字母)的称呼很是相称。这个古怪的称呼得之于他那矮小的身材。如果他不是太矮的话,大概就会得到奥米茄的诨名了。他十五岁那年身高四尺六寸时,这以后就没长高过。他就在那个岁数,以汤姆·威福的真名来到迪安·福赛思家做小听差。那时的一家之长还是迪安·福赛思的父亲。如今他已经五十挂零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他为弗郎西斯·戈登的舅舅干事,已经三十五个年头了。

  重要的是说明他到底干些什么事。他在迪安·福赛思的工作中当下手,而他对这个工作的爱好至少也不亚于他的主人。

  这就是说:迪安·福赛思先生也有工作?

  是的,这是作为一种爱好,至于有多么冲动、热狂,大家倒可以评评看。

  迪安·福赛思先生干些什么呢?医学?法律?文学?艺术?买卖?就像那么多的自由的美国公民一样?

  完全不是。

  那他究竟干什么呢?你要问了,是科学吗?

  你完全猜不着。不,他干的不是泛泛的科学,而是种专门科学,独一无二的,排斥一切的,称之为“天文学”的高尚的科学。

  他成天梦想着发现一颗行星或是恒星。我们这个星球表面所发生的一切,根本或者几乎根本引不起他的兴趣。他生活在浩瀚无垠的星空里。然而由于他在那里既吃不上午饭,也吃不上晚饭,他不得不每天从天上下来两次,而正是在这天早上,他没有在惯常的钟点下来。让人老等着,所以米茨围着饭桌转来转去,嘴里嘀嘀咕咕地抱怨着。

  “他不想来了吗?”她一再地说。

  “奥米克隆不在那里吗?”弗郎西斯·戈登问。

  “他主人在哪他就在哪。”女佣人说,“我可再也没有这份脚劲(是的,可敬的米茨确实就是这么说的)去爬到他那鸟笼上去。”这个所谓的鸟笼,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圆塔。塔顶的回廊比屋顶高出二十尺,它的正式名称是观象台。回廊下面有个圆形房间,朝着东南西北开着四扇窗。里面有几架各式各样的倍数很大的望远镜在支架上转动着。如果说这些望远镜的镜头一点没旧,那可不是因为使用得太少。应当担心的倒是迪安·福赛思先生和奥米克隆可别因为成天把眼睛凑在这些仪器的目镜上而把眼睛搞坏这两个人白天晚上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的,当然,他们是互相替换着的。他们注视着,观察着,在星际空间里邀游,老是盼着能有个和迪安·福赛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发现,如果天空晴朗,那倒还过得去。但是在北纬三十七度可并非总是晴天。北纬三十七度正是弗吉尼亚州的纬度,阴云、卷云、雨云、积云,应有尽有,而且肯定比主仆两人所希望的要多得多。因而,他们对这个微风吹送着破布似的云朵的天穹发出了多少叹息和威胁啊!

  恰恰是在三月底的这些日子里,迪安·福赛思先生的耐性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受到了考验。几天来天空顽固地不肯放晴,这使那位天文学家失望至极。

  三月二十一日这天早上,一股强劲的西风继续吹来海潮般的、几乎垂到地面的云层,那云层密不透光,令人懊丧。

  “多遗憾哪!”迪安·福赛思先生在最后一回徒劳无功地企图战胜这厚厚的云层后,第十二次这么喟叹道:“我预感到我们错过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发现。”他们向天穹发出了多少叹息和威胁啊!“那是很有可能的。”奥米克隆说,“甚至是极其实在的,因为几天前,在一角青天里,我好像瞥见……”

  “而我看到了,奥米克隆。”

  “那么是我们俩,我们同时!”

  “奥米克隆!……”迪安·福赛思抗议了。

  “好吧,您先看见,那是毫无疑义的。”奥米克隆意味深长地点着头说,“不过,当我觉得瞥见那个东西时,我觉得那好像是……那是……”

  “我呢,”迪安·福赛思先生宣布,“我断定那是一颗自北往南运动的流星……”

  “是的,迪安先生,正与太阳的运动方向垂直。”

  “是和太阳的表面运动方向垂直,奥米克隆。”

  “当然是表面的方向。”

  “那天是这个月的十六日。”

  “是十六日。”

  “七点三十七分二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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