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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卦传(2)


  五

  《震》东《兑》西,《离》南《坎》北,因《河图》之象,奠水、火、木金之位,则莫之与易矣。若夫《乾》《坤》者,经乎四维者也。《乾》非隅处于西北也,位于西北而交于东南;风者天之余气也,风莫烈于西北,而被乎东南,故《巽》为《乾》之余,而受位于《乾》之所经。《坤》非隅处于西南也,位于西南而交于东北;山者地之委形也,山莫高于西南,而迤于东北,故《艮》为《坤》之委而受位于《坤》之所经。《震》《兑》《坎》《离》之各有其位,受职于天地,居其所而不相越。天地经水、火、金、木而运其化,故络贯乎其间,而与《巽》《艮》合其用。《乾》《坤》非隅也,行乎四维而各适有正也。《震》《兑》《坎》《离》非正也,受《乾》《坤》之化而各司其一偏也。谓之“正”,谓之“隅”者,人之辞也。大圆普运,无往而非正也。此八方配卦之大纲也。

  夫八卦有位焉,虽天地不能不与六子同乎其有位也,昭著乎两间者有然也。《乾》《坤》有神焉,则以六子效其神而不自为功者也,体两间之撰则实然也。位者其体也,神者其用也。体者所以用,而必有其定体,虽无用而自立乎其位,用者用其体,而既成乎用,则无有定位而效其神。神不测,则六子之用,相成相济而无其序。

  乃丽乎万物而致功,则神且专有所主而为之帝,帝则周流于八方,以有序而为始终。故《易》不可以一理求者也。参观之而各有其理,故在帝言帝,于是而万物之生成有序,亦因之以为序焉。故曰“帝出乎《震》”,帝于《震》乎出,非谓《震》方之德为所出之帝也。

  由是以行乎《巽》而“齐”,行乎《离》而“相见”,行乎《坤》而“致养”乎地,行乎《兑》而“说”,行乎《乾》而争功于天,行乎《坎》而“归”,行乎《艮》而一终以更始,历其地则致其功,逮其期则见其效,而果谁为之帝乎?

  妙万物而丽乎物者也。或动或挠,或燥或说,或润或止者也。故六子之神,周流于八卦,而天地则在位而为午贯之经,在神则为统同之主。妙矣哉!浑沦经纬,无所拟而不与道宜。故“神无方”者可为之方,“《易》无体”者不可为之体。同别合离,体用动静,罔不赅存于道,而《易》妙之。惟然,则岂滞于方所者之所与知哉?

  夫《易》于象有征焉,于数有实焉,于化有权焉。拟之以其物,奠之以其位,象之征也。上生者积以生变,下生者节以成合,逆而积之,得乃知之,数之实也。彻乎数而与之为损益,行乎象而与之为盈虚,化之权也。

  拟物者必当其物,以《乾》为金,以《艮》为土,则非其物也。奠位者必安其位,位《乾》于南,位《坤》于北,则非其位也。阳可变八,而所下生者七,阴可合七,而所上生者八;《乾》生《兑》,《坤》生《艮》,则非所生矣。逆而积之而数非妄,得乃知之而数无方,而变从上起,限以其序,则无实而不可与尽变矣。彻乎数而皆在,往来无时也,而序之以天时人事之一定,则有不周矣。行乎象而皆通,帝之由出以成,阅八位而皆有功也,而限之以对待倚伏之一局,则不相通矣。

  况夫位者,资数以为实,资化以为权,而尤未可据者也。《大畜》之“天衢”,在《明夷》而为“入地”;《小过》之“西郊”,在《既济》而为“东邻”;《贲》无水而“濡如”,《随》无山而“用亨”;《睽》火亢之极而“遇雨”,《巽》东南之卦而“先庚”。然则数淆而起变,化运而因时,帝之所临,初无必然之衰王,神之所集,何有一定之险夷?故冀、代之士马,或以强,或以弱;三涂、四岳之形胜,或以兴,或以亡。天无拘方之生杀,人无据位之安危,其亦审矣。

  盖《乾》《坤》之德具行于六子,六子各禀《乾》《坤》之撰,六子之用遍历乎八卦,《乾》《坤》亦载六子之施,《易》之所以妙万物而无典要,故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之大用显焉。典之要之,而《易》理限于所域,此后世术数之徒所以终迷于大化也。

  不然,天无乎不覆,地无乎不载,健顺之德业无乎不行,且无有于西北、西南之二隅,又何《乾》南《坤》北之足言乎?今夫天圆运于上,浩乎其无定畛也;人测之以十二次,而天非有次也。配之以十二辰者,不得已而为之验也。局之以分野者,小道臆测之陋也。黄道密移而皆其正,昏旦日改而皆其中。《易》与天合者,可以悟矣。

  六

  天地府大用而官之,《震》《巽》《坎》《离》《艮》《兑》受材于《乾》《坤》而思肖之,繁然各有其用。故天地之间,其富矣哉!圣人受材以肖阴阳之德,阴阳之富有,皆其效法也。将繁然而尽用之乎?繁然尽用之,则纯者、驳者、正者、奇者,弗择而求肖之,必将诡而趋于不经。故有所用,有所不用;有所用以兴利而不以立教,有所用以立教而不以兴利。惟圣人为能择于阴阳之粹精,故曰:“赜而不可恶,动而不可乱。”

  是故《震》雷、《巽》风、《坎》水、《离》火、《艮》山、《兑》泽,象之盛者也,他有象而不足以拟其盛也。然而《大过》《益》《升》《井》《鼎》《渐》《涣》《中孚》,则退风之功而升水于用者,乘木而观往来之通塞,贤于风之拂散而无功也,故君子择于《巽》而利用木也。

  《传》曰:“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舍水火而用雨日,日不偶月而配雨,择之尤严者也。雨性足于润,日性足于垣。乃以润以烜,岂徒以其性之足者哉?徒以性,则水丰于雨,火烈于日矣。以者,有所施也;润之烜之;有所丽也。施以为恩,丽以为效,则润烜之德,水火不及雨日之用矣。何也?水火之德不胜刑,雨日之刑不胜德;雨俭于水,故鲜沦没之害;日和于火,故无焚灼之灾也。

  天地之生化消息万物者,有以藏之,有以散之,有以止之可以弗忧其盛而难继矣。而尤授水火以刑害之权,则万物其伤矣乎!老氏之言曰“上善如水”,其有刑之心也夫!故言刑名者、言兵者皆祖之。然后知天地之生,圣人之德,用雨日而非用水火也。

  乃若天地之最无以为功于万物者,莫若月焉。继日以明,而不能废夜作之炬;秉阴以清,而不能减暑夕之炎;照物若暴,而不能灵濡湿之气;漾物若流,而不能津既暵之草。一盈一虚,资日而自掩其魄,类无本者。疾行交午,以争道于阳,类不正者。特其炫洁涵空,微茫晃烁,以骀宕人之柔情,而容与适一览之欢,见为可乐,故释氏乐得而似之。非色非空无能无所,仅有此空明梦幻之光影,则以为“法身”,则以为“大自在”,则以为“无住之住”,以天下为游戏之资,而纳群有于生化两无之际。然则非游惰忘归之夜人,亦谁与奉月以为性教之藏也哉?故其徒之覆舟、打地、烧庵、斩猫也,皆月教也。求其明且润者而不可得,乃曰此亦一明也,亦一润也,岂不悲乎!

  是故圣人知月非天地之用,而终不以月为用。《中孚》之四,《小畜》之五,阴中而“月望”,“月望”而阳疑,故“既雨”不能免《小畜》之凶,“匹亡”而后谢《中孚》之咎,则斟酌其功过之实,以为扶抑,其亦审矣。

  故天地之所可弗用者月也,其次则风也。佐阳以行令而不能顺承以兴利,则可散而不可聚。乃释氏则又效之以为教矣,其言曰:“愿风持世界。”无实于己,而但求动焉; 末之起无端,怒号之吹自己。盖将以散之者持之,而破亡摧折之余,其得存于两间者能几也,而曾足以持之不毁乎?

  是故《易》之于水火也,不用以教而用以利,用以利而尤不尽用之。敛其炎,取之于日;节其淫,取之于雨。其于风也,不用以利而用以教,用以教而尤不尽用之。或取之木,以使有实;或取之风,取其及远而已矣。其于月也,无所取之也。故《诗》曰:“彼月而食,则惟其常。”天地之间,即无月也,而亦奚损?而或以侵阳,则害生焉。是故伐鼓责阴,而端冕请阳,贵日而贱月,则利存而教正。君子择阴阳之德而慎用之,岂徒然哉!彼纳甲之例,以月为卦体,益陋而不足录矣。

  七

  阴阳不孤行于天地之间。其孤行者,欹危幻忽而无体,则灾眚是已。行不孤,则必丽物以为质。质有融结而有才,才有衰王而有时。为之质者常也,分以为才、乘之为时者变也。常一而变万,其一者善也,其万者善不善俱焉者也。才纯则善,杂则善不善俱;时当其才则善,不当其才则善不善俱。才与时乘者万,其始之因阴阳之翕辟者一;善不善万,其始之继善以成者一。故常一而变万,变万而常未改一。是故《乾》《坤》六子,取诸父母男女,取诸百十有二之象,无不备焉。

  呜呼!象之受成于阴阳,岂但此哉?而略括其征,则有如此者。大为天地而无惭,小为蟹蚌苇蓏而无损;贵为君父而非僭,贱为盗妾而非抑;美为文高而不夸,恶为臭眚毁折而不贬;利为众长而非有缺,害为寡发耳痛而不能瘳;皆阴阳之实有而无所疑也。

  实有无疑,而昧者不测其所自始,而惊其变。以为物始于善,则善不善之杂进,何以积也?必疑此不善之所从来矣;以为始一而后不容有万,则且疑变于万者之始必非一也;故荀悦“三品”之说以立。其不然者,以不善之无所从来,抑且疑善所从来之无实,故释氏之言曰:“三界惟心,万法惟识。”如束芦之相交,如蕉心之亡实,触目皆非,游心无据,乃始别求心识消亡之地,亿为净境,而斥山林瓦砾之乡以为浊土。则甚矣,愚于疑者之狂惑以喙鸣也!

  夫天下之善,因于所继者,勿论矣。其不善者,则饮食男女以为之端,名利以为之缘。非独人有之,气机之吐茹匹合,万物之同异攻取皆是也。名虚而阳,利实而阴;饮资阳,食资阴;男体阳,女体阴。无利不养,无名不教;无饮食不生,无男女不化;若此者岂有不善者乎?才成于抟聚之无心,故融结偶偏而器驳;时行于推移之无忧,故衰王偶争而度舛。乃其承一善以为实,中未亡而复不远,是以圣人得以其有心有忧者裁成而辅相之。

  故瞽者非无目也,蹇者非无足也,盗之憎主非无辞也,子之谇母非无名也;枭逆而可羹,堇毒而可药;虽凶桀之子,不能白昼无词而刃不相知之人于都市。有所必借于善,则必有缘起子善矣。故曰:常一而变万,变万而未改其一也。

  是以君子于一得善焉,于万得善不善之俱焉,而皆信以为阴阳之必有。信而不疑,则即有不善者尘起泡生于不相谋之地,坦然不惊其所从来,而因用之以尽物理。奚况山林瓦砾,一资生之利用,而忍斥之为浊乎?

  是故圣人之教,有常有变。礼乐,道其常也,有善而无恶,矩度中和而侀成不易,而一准之于《书》;《书》者,礼乐之宗也。《诗》《春秋》兼其变者,《诗》之正变,《春秋》之是非,善不善俱存,而一准之于《易》;《易》者,正变、是非之宗也。

  《鹑之奔奔》《桑中》诸篇,且有疑其录于《国风》者矣。况于唐太子弘者,废读于商臣之弑,其能免于前谗而后贼也哉?天下之情,万变而无非实者,《诗》《春秋》志之。天下之理,万变而无非实者,《易》志之。故曰:《易》言其理,《春秋》见诸行事。是以君子格物而达变,而后可以择善而执中。贞夫一者,所以异于执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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