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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载考


  集传谓“夜饮必于宗室”,盖路寝之属。以实考之,非也。郑笺云:“丰草,喻同姓诸侯也。夜饮之礼在宗室燕同姓诸侯。宗室者,宗子之室也。”按燕以成礼,必有恒所。唯诸侯燕大夫则于寝,大夫卑,以臣礼畜之也。《公食大夫》之来聘者,则于庙,以宾礼待之也。天子之待诸侯,觐则设斧扆于户牖之间。侯氏肉袒,在庙门之东。受觐于庙者,诸侯尊,不纯以臣礼莅之也。见于庙而燕亦于庙,则嫌于纯乎宾;若改燕于寝,则嫌于纯乎臣。故于同姓诸侯燕之于宗子之庙,臣礼不失而亲亲之道得行也。

  凡君燕臣,必别立主人以相献酢。如侯燕大夫,则宰夫为主。今此则以宗子为主,故毛传云:“宗子将有事,则族人侍。”郑氏未逹斯旨,而曰“天子燕诸侯之礼亡”,此假宗子与族人燕为说,则误也。宗子者,礼之所谓大宗也。丧服小记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郑氏以为“百世不迁之宗”是已。大传云:“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缀之以食者,燕食于其庙也。

  仪礼曰:“大宗者收族。”收者,合而燕食之也。诸儒多不晓其说,唯杜预宗谱曰:“别子者,君之嫡妻之子,长子之母弟。君命为祖,其子则为大宗,常有一主,审昭穆之序,辨亲疏之别。继体君为宗中之尊,支庶莫敢宗子,是以命别子为宗主,一宗奉之。故曰祖者,高祖也。”言属逮于君则就君,属絶于君则适宗子家也。今此与燕之同姓诸侯,于天子为服絶故适宗子之家而成夜饮,昭穆审,亲疏辨缀之弗别,可以敦亲亲之恩,而不损天子之尊,与后世就内殿讲家人之礼者异矣。《大传》曰:“虽百世而昏婣不通,周道然也。”

  唯周为有宗子,盖周公定礼,以此为首,故书谓之“宗礼。”其制,立天子母弟之子以为大宗,使世嗣之,以序同姓。周公之长子伯禽就封于鲁,其次子君陈留周而世为大宗,嗣周公县内之封。逮春秋时,有周公阅、周公孔、周公黑肩,皆世周公之封而为大宗者也。天子就宗子之庙以燕侯氏而不为抑,诸侯得成夜饮而不为亢,则唯宗子为献酢之主也。宗子为主以燕,则燕乃宗子之事,而族人皆侍,虽天子亦听命于主人,而夜饮通矣。于此见毛公引据之精,而非郑氏所及。若《集传》“路寝”之说,与“在宗”之文不合,其误明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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