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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祭义(4)


  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

  鬼神之德不可得而见闻,故疑其有名而无实。

  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

  “气”者,生气,魄所乘以营于身而出加乎物者也。“魄”者,耳之聪、目之明、身之受,触内景而领物以为觉者也。“盛”者,聚而成用,则昌著盛大而成乎人理者也。气魄者,生人之大用,丽体以凝。夫子以鬼神之德可以心喻而不能名言其实,故就生人之气魄而言之。聚而盛则为人,当其未聚与其已散,希微流动于天地之间,则谓之鬼神,故即人而可以知鬼神矣。然此自阴阳之既分者而言,若阴阳之所自分,则实一气之屈伸而非有两体,伸而未有定体以向于长者为气,屈而已有定体以向于消者为魄,是气长而凝为魄,魄消而归于气,气魄之殊,一屈伸往来而已。“合鬼与神”者,谓合鬼神于人也。人之所以生即鬼神之盛,则体验于身而鬼神在我矣。故诚明而鬼神之理著,仁孝而鬼神之几通,由此以立教,则穷本知化,而教之密藏于是而极矣。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阴,于禁反。)

  此言魄降于地而为鬼也。魂魄者,阴阳之精也,而魂依气,魄依形;其盛也则合而为生,其衰也则离而各归其故,而鬼神分矣。人之生也,魄极于用,用竭而敝,敝而返,故凡有生者必死,死则其魄以土为归,而为土之精英,所谓“本乎地者亲下,此之谓鬼”也。若夫“骨肉”者,质极于阴,为水土之糟粕而非其精者,则腐坏酿变为野土而已,不足以为鬼也。“阴”,罯也。

  “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

  此言魂升于天而为神也。“其气”,即神之盛者也。盛极而衰,衰而散,及其死则离魄而返其故,发扬于上,所谓“本乎天者亲上”也。“昭明”,始离乎形躯而返乎空旷,又本为阳之盛者,得天而宣,故流动于两间而光景昭著也。“焄蒿”,轮屯不舍之貌。久聚而盛,虽散而不相舍,故其象如此。“凄怆”,肃然悲感貌。阴阳之气合则和,散则悲,是以凉肃萧瑟,翔于空际。此三者以状神之质性,而诚敬以事神,必将感之而见其然也。“百物”,犹上言众生。“精”,谓气之纯妙者。“著”者,存而不昧之意。

  “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

  人与鬼神之合,因死生而分,不可名之为人,亦不可名之为鬼神,故统之曰“物”。“精”者,人之所以为人,鬼神之所以为鬼神也。“极”,法也。“明命”,正名之也。古之圣人因其实有而制为祭祀之礼,以垂大法,正天神、地祇、人鬼之号,使天下各修其祀事,而百众万民虽不能知其所以然,而莫不畏服,则亦足以验人心之同然,为天理之诚然者矣。秦谓民曰“黔首”,汉初犹仍之,此盖记者传述而用当时之语缘饰之耳,不可以此而疑其非夫子之言也。

  “圣人以是为未足也,筑为宫室,设为宗祧,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众之服自此,故听且速也。

  制极命名,祭祀虽设,而礼不行于其间,则不以事人者事鬼神,理本一而二之矣。“宫室”,庙也。“宗”,百世不迁之宗。“祧”,迁庙之主也。“古”“始”,物所由生之始也。鬼神返于虚漠,不待宫室而安,同归其故,则亦无亲疏远迩之殊,而孝子慈孙居有室,行有礼,则推幽明之一致而曲为备之,以反复致其“事死如事生”之心。盖推本立教,体天道以治人,故民莫不顺于爱敬而化之速也。

  “二端既立,报以二礼。

  “二端”,谓气魄之分,鬼神之殊,各有端委也。“立”,立其义也。“二礼”,即下“报气、报魄”之礼,所谓“求诸阳、求诸阴”也。

  “建设朝事,燔燎膻芗,见以萧光,以报气也,此教众反始也。(朝,如字,陟遥反。见,古晏反。)

  “朝事”,谓事尸于堂,事在日之朝也。“膻”,膟膋之臭。“芗”,黍稷之臭。“见”与“间”通,杂也。“萧光”,焫萧为火,杂膻芗于萧而焫之也。“报”,答也。气集于虚,而臭入虚而与之合,故以报气之散而为神者。“反始”,谓阳为物始也。

  “荐黍稷,羞肝肺首心,见间以侠甒,加以郁鬯,以报魄也,教民相爱。(“见”“间”本一字,复出。本文原作“见”,后人注“间”字为音释,误连书之。见,古晏反。间字衍。)

  天子诸侯祭有稻粱等,但言“黍稷”,通上下言之也。肝、肺、心,三代所祭异。“首”,升首告全。“侠”,两也。“甒”,《周礼》所谓“大尊以盛醴”者,此通朝事及馈熟于室言之,献味也。魄凝于实,味合于体之实,而后喻其甘苦,故以报魄之散而为鬼者。方书有“气补阳、味补阴”之说,其义亦通于此。“教民相爱”者,爱柔主阴,致味相养,亦爱之事也。

  “上下用情,礼之至也。

  上报气者降之于天,下报魄者升之于地也。阴阳两求,魂魄兼报,各以类求而备用其情,礼察乎天地而至矣。

  “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

  “敬”,恪共也。“发”,用之不吝也。“情”,诚实也。“从事”,谓耕藉、养兽、亲蚕之事。有天下国家者,粢盛、牺牲、衣服不患其不备,而君子反物之所自始;从上古君亲耕牧、夫人亲织之事,以尽情竭力而将其敬,不敢取给于贡税也。如下文所云。

  “是故昔者天子为藉千亩,冕而朱纮,躬秉耒;诸侯为藉百亩,冕而青纮,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以为醴酪齐盛,于是乎取之,敬之至也。(藉,秦昔反。齐,即夷反。盛,是证反。)

  “为”,治也,耕治之也。“藉”,藉田。“秉”,持也,持耒柄也。“先古”,祖考也。“酪”,酸浆,所以为醯。“取之”,取藉田之粟以为之也。

  “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养兽之官,及岁时,齐戒沐浴而躬朝之,牺牷祭牲必于是取之,敬之至也。君召牛,纳而视之,择其毛而卜之吉,然后养之。君皮弁素积,朔月月半君巡牲,所以致力,孝之至也。(齐,侧皆反。朝,直遥反。)

  “养兽之官”,《周礼》之“牧人”。“岁时”,正月也。“朝”,谓临视之。毛纯曰“牺”,体充曰“牷”。召牛纳视而卜之,在将祭三月前。“养之”,充人养之涤,洁刍牧,禁淫泆也。“皮弁素积”,视朔之服;视朔已,不释服而往,急于敬也。“巡”,周匝省视之。“致力”,谓不但任人,必躬自竭力。“孝”,亦“敬”也。互文见意。

  “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积,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奉种浴于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岁既单矣,世妇卒蚕,奉茧以示于君,遂献茧于夫人。夫人曰:‘此所以为君服与?’遂副祎而受之,因少牢以礼之。古之献茧者,其率用此与?及良日,夫人缫,三盆手,遂布于三宫夫人、世妇之吉者,使缫,遂朱绿之,玄黄之,以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至也。”(有,于救反。奉,扶陇反。种,之陇反。单,都寒反。卒,子律反。与,以诸反。)

  “公桑”,公家桑田。“近川”,以便浴蚕。“宫仞有三尺”,墙高丈一尺也。“外闭”,钥在外。“棘墙外闭”,所以严内外之别,以桑宫在郊故也。“大昕”,季春朔旦。“三宫夫人”,王三媵之长,位视三公者。“世妇”,则诸侯妾之尤贵者也。蚕事内命妇皆有事焉,卜其贵者主其政尔。“蚕于”者,养之也。“桑于”者,采之也。“戾”,晾也。蚕恶湿,故风干之。“单”,尽也。尽三月而谓之“岁单”者,自一岁蚕事之讫而言也。“世妇奉茧”,言诸侯;天子则三夫人献于后。问“为君服”者,蚕不尽为君服用,问其为君服者乃受缫之也。“礼”,享劳世妇也。“缫”,抽茧出丝也。“良日”,吉日。“盆”,淹也。“盆手”,以手淹于镬汤而振出之;但“三”者,视王耕藉三推也。“布”,分也。“先王”,天子之祭。“先公”,诸侯之祭也。惟鬼神之德诚有而不妄,故耕藉、养牲、亲慎之事必躬尽力以将其孝敬,先王所为深信而不敢忘,有以夫。抑祭服乃子孙之所服,非以荐之祖考,而必盛必虔如此者,感神之道以人为主,不自慢易,而后容气充盈足以合漠。异端惟不知此,草衣木食,凋耗其气魄而谓之为齐,疲敝衰羸,且将与阴为野土者为类,亦恶足通神明而俾之居歆乎?先王备物致饰之道,大矣哉!

  ▲右第十一章。此章极言鬼神祭祀之义,盖一篇之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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