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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祭义(1)


  “义”者,礼之所自立也。先王制礼,皆因天理人情事宜物变而生,各有其义存焉而不可易。戴氏得古《仪礼》十七篇,祭礼凡三篇,盖大夫士之礼。天子诸侯禘祫享尝之仪虽不传,而散见杂出,当时犹有可征者,其义亦可类推而见,故为推明所出之精意,旁引旧文以成此篇,与冠、婚、乡、射之义并为释经之书,用诏学者。乃以礼莫重于祭祀,故不与《冠义》诸篇同附《记》末,而独与《祭法》《祭统》类序于此。凡二十四章。

  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数,所角反。)

  举事而不待情之已动,则敬不足以及物;废其事而不接于耳目,则情散解而渐忘之矣。

  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

  “禘”,或当为“礿”,殷礼也,周则春祀曰“祠”。不言夏禴冬烝者,时享以春秋为重,祫禘于此举行也。天子诸侯有月祭,然礼不备,非正祭也。“凄怆之心”以悲往,肃杀之感也;“怵惕之心”以迎来,生气之动也。

  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

  文必称其情而心乃安也。“尝无乐”者,犆尝也,大尝而祫则亦有乐。

  ▲右第一章。此章言时享之义。

  致齐于内,散齐于外。(齐,侧皆反。散,苏亶反。)

  “致齐”,合主祭、助祭者而居于齐宫。“散齐”,各就其室而迁坐也。散齐七日后,近祭三日乃致齐。齐宫在庙门内,故曰“内”。凡齐之事,不饮酒,不茹荤,不御于内,以清其神;不吊死问疾,不听乐,不莅刑名,以壹其志。天子日食大牢玉食,诸侯日食少牢,大夫日食特牲,必新杀者以盛其气。神志壹而气盛,乃以接鬼神之神而孚其志,此心理之同而幽明之合,非仅以告虔也。

  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齐,侧皆反。乐,鱼教反。为,于伪反。)

  “齐”,谓致齐。“居处”,动止之容。“志”者,心所期;“意”者,念所向。“所乐”,乐为之事。“所嗜”,喜食之味。“齐三日”者,三日之后也。“所为齐”者,所祭者也。“见其所为齐者”,详下文,《诗》之所谓“思成”也。人之没也,形阴于土,气散于空,而神志之返于漠者,寓于两间之气以不丧其理,故从其情志所专壹者而以情志通之,则理同而类应。盖惟孝子慈孙本自祖考而来,则感召以其所本合之气而自通,此皆理气之固然,非若异端之所谓观者,以妄想强合非类而谓一切惟心之徒以惑世而诬民也。

  祭之日,入室,□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入室”,始祭奠告时。“□然”,仿佛貌。“周还出户”,迎尸荐设,出入不一也。“肃然”,森动貌。“出户而听”,尸谡阳厌阖户时。“忾然”,叹声,祭毕神将返,故如闻其叹息也。齐之日既已,齐壹其心以思慕之,而祭之日又尽其诚恳,则其闻见之间有如此者,而后孝子之祭为不虚矣。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夫,防无反。养,余亮反。)

  “是故”,承上文而言所以能见能闻之故也。“致”,尽也。“存”,恒在心也。“悫”,爱之专也。“著”,见不昧也。“弗辱”,不敢轻也。言君子之于其亲,存没一致,恒存于心,故由是以起敬而见闻不爽,如遇其素。若其心与亲离,则虽专壹志意以临齐祭,而恍惚无据,志气必懈,于以求须臾之敬亦不可得,而况冀其感孚乎!下章所谓“孝子为能飨亲”,盖此意也。

  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夫,防无反。)

  “不用”,不以举他事。“夫日”,犹言“是日”。“不敢”,不暇及也。“私”,生人一己之事也。孝子之心,无日忘亲,而于忌日为尤至,以丧礼居之,没身而后已,盖其哀、慕、著、存,在于心者不可见,而于此日征之尔。

  ▲右第二章。此章言致齐之义。

  惟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

  “圣人”,有圣德而为天子者。“飨”,酬酢致敬之义。圣人顾□天命,孝子终身慕亲,心理不昧,故起敬而无不孚也。

  飨者,乡也,乡之然后能飨焉。(乡,许亮反。)

  “乡”,谓志气合壹而笃念不忘也。

  是故孝子临尸而不怍。

  “怍”,疑沮貌。著存不忘,则随所依而确见之,不以生死之异、祖孙之别,疑非是而意沮也。

  君牵牲,夫人奠盎;君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诸其欲其飨之也。(相,息亮反。)

  “牵牲”,迎牲入也。“盎”,盎齐。君出迎牲,夫人酌盎齐亚献在始祭时。“君献尸”,尸入而酌献,《周礼》所谓“朝践”也。“荐豆”者,荐朝事之豆笾也。“齐齐”,一也。“愉愉”,和也。“勿勿”,旌斿下垂飐动之貌,以喻急切也。“欲飨之”,欲其来飨也。君臣夫妇齐一和辑以致其敬忠,而惟恐其不飨,所谓“乡之”也。此专就诸侯时飨之礼而言,以明“惟孝子能飨亲”之意,而上自天子下达于士之以孝飨其亲者,皆可见矣。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必哀,称讳如见亲;祀之忠也,如见亲之所爱,如欲色然。

  “事死如生”,继志述事,不忝所生也。“思死者如不欲生”,终身哀慕也。“忌日必哀”,衔恤以居也。“称讳如见亲”,人或触犯,瞿然怵惕也。文王之素不忘其亲也如此其挚,而于当祭之日,诚意恻怛,如见亲所嗜而欲飨之,恋慕迫切如好色之诚,则积孝通于神明,而临事尤为加笃,所谓“惟孝子为能飨亲”也。

  其文王与!《诗》云:“明发不寐,有怀二人。”文王之诗也。祭之明日,明发不寐,飨而致之,又从而思之。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已至必哀。□与,以诸反。乐,卢各反。

  “其文王与”云者,据义以赞之,谓如下所云惟文王能之也。“明发”,自夕至明也。“二人”,父母也。《诗》,《小雅·小宛》之篇,本孝子相戒勉之辞,而记者引之,以为惟文王足以当之也。“祭之明日”,谓绎也。又从而思之,所谓于彼于此而求之也。祭祀成而思慕无已,于绎而见其诚之至焉。“祭之日”,通正祭与绎而言。“乐”者,和以事亲。“已至”,谓降神于尸。“哀”者,恋慕之情也。绎思不忘而哀乐并至,斯所为“有怀二人”之实,而文王之所以能飨其亲也。

  ▲右第三章。此章言郊庙祭飨之义。自第三节以下皆申明孝子飨亲之义,而不复重明飨帝之旨。盖郊事上帝,义理深远,而圣人之德达于天者,乃穷本知化之大用,有非可以轻言者。然使明于孝子飨亲之精意,则飨帝之理亦可得而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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