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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二十九论二十六


  《传》曰:“《春秋》因鲁史之旧文,有可损而不能益。”允矣。夫不能益,则传闻、所闻、所见,辞无可异。而或益也,夫子作《春秋》,定大法,无所避就;而有所避就者,不以其知之夙而侵史官之职也。故传闻、所闻之不益,非惧其不确也,所见确矣而不益,史有其司,圣人不以意侵之也。不以意行,故曰“无意”;不以我侵人,故曰“无我”。善言圣人者,即于此而得之矣。

  故王室之乱,自言其乱,猛、朝、敬王之备记其始末,皆鲁史之旧也。公孙于齐,迁之晋,其“次”、其“居”、其“在”,纪之已详,亦鲁史之旧也。昔者王子颓之乱,志齐之伐卫,而尽隐子颓之实。叔带之乱,志天王之居郑,而不著复入之事。或曰:颓之乱,齐平之;带之乱,晋平之;鲁未有事,而史不详。乃猛朝之乱,鲁亦未有事,昭公出,意如不自保,夫岂暇为王室忧?而旧史犹详之,《春秋》不损,何也?当时晋不能伯,无能奉敬王以靖乱,而天下之人心戚矣。昭公出,季氏不敢立君,日锢公于外,而以逆公以为名,国人未忍忘也。国人未忘,而公卒不返,鲁国之人心戚矣。心之戚,故志之详。衰在王室,失职在伯;罪在强臣,过在昏主;崇货忘义,在齐、晋之执政。史臣无所取裁,乃孤伸其意以立文。

  圣人之于《春秋》也,下失道则挽权于上,上失道则取衷于下。鲁之史臣内戚其君,上戚天子,志之弗谖,言之不忍略。圣人以是为不可损也,即人心,立大法,专用民志,以存天彝。以为有变例而特书,启王通、《元经》之妄作,诬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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