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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二十九论二十五


  父之志不可夺,无之而夺焉者乎?曰:权衡者,非适有也。物无适权衡,而乃以用夫权衡。故心即为权衡,而非有权衡焉听心之用也。彼心之所轻重,若将为之权衡矣,而我适从之,是吾无义也。或适违之,则父子兄弟之际,不得以有义矣。审彼轻重之所向者,吾心之用也。故礼莫大于别嫌,仁莫大于全爱。无嫌而爱可全,君子之以精义也。是故景王之志,志立子朝,王猛夺之而为乱首。丐之争朝犹猛也,猛以夺父之志受诛,而丐无嫌。审此者可以全爱矣。

  景王之志,欲立朝也。猛长于丐,诎于长而朝不得立者惟猛。当景王之存,猛固存,丐固无压朝不立之势,则景王之所甚恶而忌焉者猛之立,非丐之立也。子朝不当立而立,景王之邪志犹之可夺矣。猛为景王子,景王恶其立而忌之,父之恶子可行于子,不可以邪志言也。猛见恶忌于君父,而欲挟己之是,夺父之志:犯其所甚忌,居厚实于己,以彰先君之过,猛乃以受大恶而不可辞。敬王之立,非先君之所忌矣。先君无恶其立之心,则矫先君之邪志以挽而之善,敬王可以无大恫于鬼,而伸大义以靖社稷,爱未损也。使敬王让篡兄之乱人,迎先君之邪志,与于邪者也。先君无忌我之心,疑焉而不敢立,成先君之恶者也。故伯夷逃,叔齐不可立,而中子可立。子朝篡,王猛不可讨,而敬王可讨。孤竹君无忌于中子,景王不预恶夫敬王。无忌无恶,不得以亿君父之或忌或恶而自疏,所以曲全乎爱也。

  景王缘朝而忌猛,弗获已而宁立丐。于此而自信以不疑,非夺父志也,其庶几于干蛊者与!《春秋》书“天王居于狄泉”,大义以无嫌而定,全父子之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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