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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宋案”及大借款的风潮 自赵秉钧的“内阁政党”的内阁出现后,国民党在参议院里面和袁世凯的斗争,已告停止。因为此时正式国会组织法及两院议员选举法已经制定公布,临时参议院的议员,大家都忙着预备国会选举的运动去了;所以在民元冬间到二年春初,北京没有什么大可注意的政潮,而在各省的选举竞争,闹得烟雾迷天。国民党挟革命成功的余威,加以合并初成,吸收了无数的投机政客,因此选举揭晓后,国民党独占优势。不过当时的议员,所谓“脚跟无线如蓬转”,好比孙猴子身上的毫毛,有七十二变之神,除了一部分中坚党员以外,大都是挂名几个党的。当选举初揭晓时,国民党号称得众议院议员三百六七十人;共和党号称得众议院议员二百五十余人;统一党又号称得一百数十人;民主党又号称得一百余人;但是法定的众议员通共只有五百余人,现在合计却有七百余人,可见跨党的不少。下面所列的表,比较可靠: 观上表可知国民党议席之多,就是除了跨党的不计外,还可以压倒其余三党。但是国民党的失败也就在此。宋教仁拼命造党,满拟造成有力的政党,和袁世凯及其他敌党作宪政轨道以内的竞争。及国民党选举战胜,便以组织政党内阁的候补者自居,由湘而鄂而皖而宁而沪,到处演说,对于时政的得失,尽意发挥;但他仍主张将来的正式总统以袁世凯为宜,不过内阁非以在国会占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织不可。在他以为这种宣传,是先进立宪国政治家应取的态度;但是北洋军阀官僚,绝对不愿意在宪政轨道以内行动;就是和他们有历史渊源的唐绍仪尚被他们排斥,何况他们所目为暴民首领的宋教仁呢! 民国二年三月二十日午后十时,宋教仁拟乘沪宁车北上,在沪宁车站被刺,至二十二日逝世。二十三日、二十四等日,捕获行凶犯武士英(即吴铭福)及谋杀犯应夔丞(即应桂馨),并在应宅搜得谋杀证据多种,乃知谋杀犯中尚有国务院秘书的洪述祖和“内阁政党”的内阁总理赵秉钧,并且与袁总统有关系。于是举国人心震动。当此案发生时,袁总统曾电令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穷究主名,务得确情,按法严办”。四月二十六日,程德全、应德闳电呈袁总统,并通全国,将此案证据宣布;其文附录如下: ……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身故一案,经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及法租界会审公堂分别豫审,暗杀明确。于本月(四月)十六、十七两日,先后将凶犯武士英、应桂馨解交前来。又于十八日由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呈送在应犯家由英法总巡等搜获之凶器五响手枪一枝,内有枪弹两个,密电码三本,封固函电证据两包,皮箱一个。另由公共租界捕房总巡当堂移交在应犯家内搜获函电之证据五包。并据上海检察厅长陈英将法捕房在应犯家内搜获之函电簿籍证据一大木箱,手皮包一个,送交汇检。当经分别接收,将凶犯严密看管后,又将前于三月二十九日在电报沪局查阅洪、应两犯最近往来电底,调取校译。 连日由德全、德闳会同地方检察厅长陈英等在驻沪交涉员署内,执行检查手续。德全、德闳均为地方长官,按照公堂法律,本有执行检查事务之职;加以三月二十二日奉大总统令,自应将此案证据逐细检查,以期穷究主名,务得确情。所有关系本案紧要各证据公同盖印,并拍印照片。除将一切证据妥慎保存外,兹特撮要报告。查应犯往来电报,多用“应”、“川”两密码本。…… 本年一月十四日,赵总理致应犯函,“密码送请检接,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也”等语,外附密码一本,上注“国务院(应)密,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字样。 应犯于一月二十六日寄赵总理“应”密“径”电,有“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回面详”等语。 二月一日,应犯寄赵总理“应”密“东”电,有“宪法起草,以文字鼓吹,金钱联络,主张两纲:一除总理外不投票;一解散国会。此外何海鸣、戴天仇(即今之戴传贤,当时号急进党人)等已另筹对待”等语(可见破毁国会,在国会未成立前已为该党所主张)。 二月二日,应犯寄程经世转赵总理应密“冬”电,有“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等语。 又查洪述祖来沪,有张绍曾介绍一函。洪应往来函件甚多,紧要各件撮如下: 二月一日,洪述祖致应犯函,有“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价值”等语。 二月二日,洪致应犯函,有“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指应)须于题前径电老赵索一数目”等语。(此电即为示意暗杀之发端。所谓“紧要文章”,所谓“激烈举动”,即指暗杀事,“说必有”之“说”者,决非洪自说,亦非赵说,其说者果为何人?可按语气得之。) 二月四日,洪致应犯函,有“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洪自称)手,面呈总统阅后颇色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云云。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及照出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征信。弟以后用‘川’密与兄”等语。(其实所谓宋骗案、所谓提票式都是乌有之事,应犯初欲假此以骗袁世凯之金钱者。) 二月八日,洪致应犯函,有“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等语。 二十一日,洪致应犯函,有“宋件到手,即来索款”等语。 二月二十二日,洪致应犯函,有“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固智(赵秉钧别号智庵)已将‘应’密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令归兄一手经理。请款总要在物件到后(指宋骗案等),为数不可过三十万”等语。 应犯致洪述祖川密蒸电,有“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三百五十万,请转呈,当日复”等语。 三月十三日,应犯致洪函,有“民立记遁初(宋教仁别号)在宁之演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势力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等语。 三月十三日,洪述祖致应犯“川,密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债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等语。 三月十四日,应犯致洪述祖“应”密“寒”电,有“梁山匪魁,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等语。 三月十七日,洪述祖致应犯“应”密“铣”电,有“寒电到,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等语。 三月十八日,又致应犯“川”密“寒”电,有“应即照办”等语。 三月十九日,又致应犯电,有“事速照行”一语。 三月二十日半夜两点钟,即宋前总长被害之日,应犯致洪述祖“川”密“号”电,有“二十四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等语。 三月二十一日,又致洪“川”密“个”电,有“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等语。 三月二十三日,洪述祖致应犯函,有“号个两电均悉,不再另复,鄙人于四月七号到沪”等语。此函系快信,于应犯被捕后,始由邮局递到,津局曾电沪局退回,当时沪局已将此送交涉员署转送到德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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