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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鸦片问题的发生与林则徐的严切手段

  中国在唐时便有所谓罂粟,即鸦片之别名,但是专用为药品。把它制成烟膏来吸食的习惯,大约在明末清初的时代(即十七世纪上期)。此时东方的海上商业势力,还操在葡萄牙人手中,鸦片也是由他们从印度输入;但是每年输入不甚多(明万历十七年关税表中有鸦片十斤,税银二钱。见《东西洋考》)。到一七二九年(雍正七年),因为东南沿海各省的人民传染吸食的习惯渐广,始由雍正帝第一次发布禁止吸食的上谕。此时,每年输入尚不过二百箱上下。但是禁令是禁令,吸食的依然吸食,并且渐次增加,输入的数量也每年增加,(因为雍正七年的禁令,止禁吸食,未禁输入,输入仍列为药品,报关纳税。

  乾隆十八年,广东税关的记录中,鸦片一担,税三两,是认为正当的输入品。)大约每年增加二十箱;到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输入已达一千箱。到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取得东方商业的专利权,对中国的鸦片贸易权,也渐次落入其手;至一七九〇年(乾隆五十五年),鸦片的输入超过四千箱了。(关于鸦片输入的增加数量,各人记载不同,有谓此时已超过五千箱者,有谓仅四千余箱者,大约在四五千箱之间。)此时西方各国对中国的商业,英国已居第一位,即以鸦片输入增加之故;英国对中国的贸易,起初鸦片仅占输入品六分之一,到十八世纪末(即乾隆晚年),则已占输入品二分之一以上。(其次之重要输入品为印度棉花,约占输入品四分之一,英本国产物输入者为毛织物,仅占总数八分之一。输出品中,茶占五分之三,生丝及丝织物占五分之一,尚有少数棉织物亦为输出品之一种。

  此时,英国对华通商与印度略成三角形势:即以英国制造品输入印度,以印度产品输送中国,以中国产品送回英本国,其余银或送回英国,或送回印度不定。)至一七九六年(嘉庆元年),因为吸食鸦片的恶习弥漫全国,输入有加无已,北京朝廷依广东总督的建议,始发布禁止输入的上谕;四年后,又重申禁令。此后,鸦片已成绝对的禁止输入品了。但是未禁止输入以前,输入尚不过四五千箱;禁止输入以后,输入反更加多。(此后关于输入数目字的记载,各人更不相同了。因为自禁止输入以后,输入不经海关,故其真确数目字,比前尤难查考。)

  据外人记载,到一八一〇年以后(嘉庆末年),输入已近一万箱;及由一八二〇年至一八三〇年(由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十年),平均每年约有一万六千箱;到一八三六年,每年已有两万多箱了。鸦片贸易的受授,一八〇〇年(嘉庆五年)以前,由广州各公行与东印度公司,在广州处理;自此年重申禁谕以后,受授的地点由广州移至澳门与黄埔去了。到一八二一年(道光元年),道光帝又下了一道禁令;是年,因为广州各大小官吏间,关于分配鸦片私税贿赂品不均匀的原故,发生争论,大起纠纷,故又重申禁令(时两广总督为阮元,元因此奏请重申禁令)。

  是年以前,处理受授的地点,虽由广州移至澳门与黄埔,仍为半公开的秘密行为;自此禁令颁布后,更把处理受授的地点移到伶仃岛、金星门、急水门及香港等处去了。自此,输入的数量更多。为什么越禁越多呢?其原因就是在未禁止输入以前,输入必报关纳税,虽然税吏也免不了额外苛索与贿赂,正当的税款还是国家的;自成为禁品以后,大小官吏通同结合(仅有皇帝不知道,总督或者间有不知道的),一手拿禁谕,一手拿钱袋,和商人联为一气,不惟暗中保护,藉分余润,甚至于作合股的买卖,把经营的命脉都操在官吏的手中;货物受授的地点,虽然再三向广州以外移转,货物的销畅,比前更无阻滞,甚至于用公家的船替商人分运;如此,安得不越禁越发达呢!这种情形,除了皇帝及特别清廉的总督以外,大概都知道的。但是有一个问题发生了,就是:以前货物的输出、输入差足相抵(起初且为输出超过输入)。

  自鸦片神秘输入增加,皆用现银交易,事实上成为输入超过输出,现银流出,发生银价腾贵的问题。于是在一八三五——一八三六年间(道光十五六年间),因为银价腾贵的原故,对于鸦片买卖,发生两派的议论:一派主张弛禁,公认鸦片为合法的商品,以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为代表;一派主张绝对的禁止,加重科罚,以鸿胪寺卿黄爵滋为代表。是为鸦片输入成为严重问题之始。

  许乃济曾经作过广东按察使,对于广东鸦片贸易的内幕情形比较明白,因于道光十六年夏间,奏请将鸦片认为合法商品。奏章的大意说:鸦片本属一种药品,历来准其纳税输入;因人民滥行吸食,成为癖习,遗害社会,才禁吸禁卖;但禁令愈严,税吏、奸商互相勾结之弊实愈深,秘密输入之量愈增;因有巨利可图,故弥不畏死;无论何种法令,皆难实施有效;前此公开纳税输入,尚属以物易物,现银不至漏出;自由奸商秘密输入以来,买卖皆用现银,现银流出之量日增,银价日腾,国日益贫;不如弛禁,仍准纳税输入;但只准用茶叶、大黄、丝绢等现物交易,不许用现银;一面准国内自种罂粟以图抵制;对于人民吸食,除官吏、勇兵、士人须严禁外,余可放任不理。道光帝对于许氏这种建议,犹豫未决,谕交粤督与在粤各大吏熟议奏闻。

  此时粤督为邓廷桢,邓氏得旨后,令在粤各吏及公行员各抒所见,以便具奏;结果皆赞成弛禁,并拟定种种弛禁的条件(如交易不许全用现银之类),邓氏及粤抚据以奏闻。英商得到鸦片将要弛禁的消息,更形踊跃,于是在这两年之内输入更多(约达五万箱)。但到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闰四月,黄爵滋复上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道光帝谕令各省督抚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奏复,大都皆趋重严禁。此时林则徐方为湖广总督,条奏禁止方法,道光帝大为感动,于是决意雷厉风行的严禁,并降许乃济之职,令其去官。是年十一月,便任林则徐为钦差大臣,驰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委以军事上、行政上的全权,想把这种多年遗下来的祸毒,立即拔去,于是中英的战机将要成熟了。

  林则徐于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春初到广东。在先年冬间,林氏未到广东以前,广东已经发生纷扰。原来粤督邓廷桢,闻知皇帝已下决心,非严厉执行所定的禁令不可。而在内外商人及下级吏员的心理,以为这不过如天变一时的暴风雨;暴风雨过了,仍旧无事。因为中国官场向来的习惯如此。尤其是英国商人,绝对不相信中国政府真有将鸦片禁绝的决心和能力。因为习知中国的大小官吏,无不是假国家法令以为营私之具的。于是在粤督严切执行禁令之中,秘贩秘运的活动依旧不息,并且仍有许多官艇,代替商人输送(相传此时官艇每艘一星期可得数千元之利益)。

  粤督闻知将有钦差大臣来粤,更不能不督饬所属严切执行禁令。适有在商馆前上岸的鸦片被查出,立命该船退出广东,并以停止通商压迫外商。未几,又将所捕获的鸦片犯人,在商馆前施行绞刑,群众麕集,外人相率下旗表示抗议;粤督不顾。英政府此时所注重的,尚在关于交涉上之对等权利,关于鸦片问题,尚无袒庇英商的意思,观其致义律通告英商的文中,说英国政府不愿英国国民蹂躏通商国的法律;苟因犯法行为而受损害,则损害皆其自取,政府无保护之义务。盖英国此时,虽早蓄有打开新局面的意思,似不欲以不名誉之鸦片贩卖问题与中国开衅。倘若此时中国人士稍有近世国际知识,不以野蛮视外人,决不至因禁止鸦片的原故惹出大祸来。但是历史事实的进展,往往要走曲线,东西两方人士的观念,不易如是直切的接近。不应惹起战争的问题,毕竟要惹起战争来。

  林则徐在道光时代的大吏当中,是一个实心任事、超出流辈的卓卓者。他那恺切至诚的精神,我们至今还是应该敬仰佩服。但他对外的思想知识,为时代所拘,因之所采用的手段方法,也不能不错误,我们不能为他讳饰。他的注意点,专在鸦片一件毒物上面:第一要消灭已经到了广东的鸦片,第二要断绝以后鸦片的来源。凡他所认为可以达此目标的一切手段,尽量采用。他到广东后第八天(阳历三月十八日)偕同粤督抚传集公行员当堂发给谕帖两道,一谕中国商人,一谕外国商人,恺切晓以贩卖鸦片之非法与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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