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陈寅恪 > 元白诗笺证稿 | 上页 下页


  歌云: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杨太真外传·上》云:

  上(玄宗)又自执丽水镇库紫磨金琢成步摇,至妆阁,亲与插鬓上。

  寅恪按:乐史所载,未详其最初所出。或者即受《长恨歌》之影响,而演成此物语,亦未可知。但依《安禄山事迹·下》及《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所述,天宝初妇人时世妆有步摇钗(见下《新乐府》章《上阳白发人》篇)。杨妃本以开元季年入宫,其时间与姚欧所言者连接。然则乐天此句不仅为词人藻饰之韵语,亦是史家记事之实录也。

  歌云: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寅恪按:《唐黄先生文集》卷七《答陈磻隐论诗书》云:

  大唐前有李杜,后有元白。信若沧溟无际,华岳干天。然自李飞数贤,多以粉黛为乐天之罪。殊不谓三百零五篇多乎女子,盖在所指说如何耳。至如《长恨歌》云,“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此刺以男女不常,阴阳失伦。其意险而奇,其文平而易。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哉。

  寅恪按:黄氏所言,亦常谈耳。但唐人评诗,殊异于宋贤苛酷迂腐之论,于此可见,故附录之。

  歌云: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寅恪按:《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原注:一有“舞”字。寅恪按:有“舞”字者是)歌(原注:和微之)》云: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
  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乐天自注云:

  四句皆霓裳舞之初态。

  此可供慢舞义之参考。又《白氏长庆集》卷五四《早发赴洞庭舟中作》云:

  出郭已行十五里,唯销一曲慢霓裳。

  寅恪按:此亦可与缓歌之义相证发,故并附录之。但有可疑者,《霓裳羽衣舞歌》云:

  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

  则谓中序以后至终曲十二遍皆繁音急节,似与缓歌慢舞不合。岂乐天作《长恨歌》时在入翰林之前,非如后来作《霓裳羽衣舞歌》所云:

  我昔元和侍宪皇,曾陪内宴宴昭阳。

  者,乃依据在翰林时亲见亲闻之经验。致有斯歧异耶?姑记此疑,以俟更考。

  又“看不足”别本有作“听不足”者,非是。盖白公《霓裳羽衣舞歌》云:

  千歌万舞不可数,就中最爱霓裳舞。
  舞时寒食春风天,玉钩栏下香案前。
  案前舞者颜如玉,不着人家俗衣服。
  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珮珊珊。
  娉婷似不任罗绮,顾听乐悬行复止。

  皆形容舞者,既着重于舞,故以作“看”为允。

  自来考证《霓裳羽衣舞》之作多矣。其中宋王灼《碧鸡漫志》所论颇精。近日远藤实夫《长恨歌之研究》一书,征引甚繁。总而言之,其重要材料有二,一为《唐会要》,一为《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舞歌》。兹请据此两者略论之。《唐会要》卷三三“诸乐”条天宝十三载七月十日太乐署供奉曲名,及改诸乐名黄钟商时号越调下有:

  婆罗门改为霓裳羽衣。

  之记载。是此霓裳羽衣本名婆罗门,可与乐天《霓裳羽衣舞歌》“杨氏创声君造谱”句自注所言:

  开元中,西凉府节度杨敬述造。

  者相印证。又《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旧唐书》卷一九四《突厥传·上》、《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卷二一五《突厥传·上》、《通鉴》卷二一二《唐纪》卷二八《玄宗纪》“开元八年十一月九年正月”等条略同)云:

  秋九月,突厥欲谷寇甘源(“源”《通鉴》作“凉”)等州。凉州都督杨敬述为所败,掠契苾部落而归。

  其所记时代,姓名,官职与白氏所言均相符同,足证白氏此说必有根据。然则此曲本出天竺,经由中亚,开元时始输入中国(远藤氏取印度祀神,舞于香案钩栏前者,以相比拟。或不致甚谬,而刘禹锡《望女几山诗序》,郑嵎《津阳门诗注》及《逸史》《龙城录》,诸书所述神话之不可信,固无待辨)。据欧阳修《六一诗话》云:

  霓裳羽衣曲,今教坊尚能作其声,其舞则废而不传矣。

  则北宋时,其舞久已不传,今日自不易考知也。又《册府元龟》卷五六九《掌礼部·作乐·五》(参看同书同卷“大和三年九月庚辰”条,“大和九年五月丁巳”条,《旧唐书》卷一六八、《新唐书》卷一七七《冯定传》、《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等)云:

  开成元年七月,教坊进霓裳羽衣舞女十五以下者三百人。帝绝畋游驰骋之事,思玉帛钟鼓之本。语及音律,每谓丝竹自有正声,人但趣于郑卫。乃造云韶等法曲,遇内宴奏之。顾大臣曰,笙磬同音,沉吟耽味,不图为乐至于斯。十月,太常奏成云韶乐。

  《唐阙史·下》“李可及戏三教”条(参《云溪友议·上》“古制兴”条)略云:

  参寥子曰,开成初,文宗皇帝耽玩经典,好古博雅。尝欲黜郑卫之乐,复正始之音。有太常寺乐官尉迟璋者,善习古乐为法曲。笙磬琴瑟,戛击铿拊,咸得其妙,遂成《霓裳羽衣曲》以献。诏中书门下及诸司三品以上,具朝服班坐以听。因以曲名宣赐贡院,充试进士赋题(寅恪按:开成二年高锴知贡举,恩赐诗题曰《霓裳羽衣曲》。三年复以前诗题为赋。见《唐摭言》卷一五“杂记”条。今《云溪友议》所载李肱之诗,是其于开成二年举进士所作也。《文苑英华》卷七四所载沈朗陈嘏及阙名之《霓裳羽衣曲赋》三篇,则开成三年进士之文之留存于今日者也)。

  《文苑英华》卷七四陈嘏《霓裳羽衣曲赋》云:

  尔其绛节回互,霞袂飘扬。

  《唐语林》卷七《补遗》略云:

  宣宗妙于音律。每赐宴前,必制新曲。其曲有霓裳者,率皆执幡节,被羽服,飘然有翔云飞鹤之势。

  是文宗宣宗之世,并有《霓裳羽衣曲》之名。然《唐阙史》以为开成时之《霓裳羽衣曲》乃尉迟璋所创,《唐语林》亦目大中时之《霓裳》为新曲。又二者于舞时皆执“节”,亦为乐天诗中所未及。或后来所制者,已非复玄宗时之旧观耶?今就乐天《霓裳羽衣舞歌》所言此曲《散序》云:

  磬箫筝笛递相搀,击擪弹吹声逦迤。

  自注云:

  凡法曲之初,众乐不齐,唯金石丝竹,次第发声。霓裳序初亦复如此。

  又云:

  散序六曲未动衣,阳台宿云慵不飞。

  自注云:

  散序六遍无拍,故不舞也。

  又《白氏长庆集》卷五八《王子晋庙诗》云:

  鸾吟凤唱听无拍,多似霓裳散序声。

  可以窥见霓裳散序之大概。今日本乐曲有所谓《清海波》者,据云即霓裳散序之遗音,未知然否也。乐天又叙写霓裳中序云:

  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

  自注云:

  中序始有拍,亦名拍序。

  又叙写中后十二遍云:

  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

  自注云:

  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终。

  寅恪按:他本有作《霓裳曲》者,但《全唐诗》第一六函作“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终”是。盖全曲共十八遍,非十二遍。《白氏长庆集》卷五六《卧听法曲霓裳诗》所谓:

  宛转柔声入破时。

  者是也。至乐天于:

  渔阳鞞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句中特取一“破”字者,盖“破”字不仅含有破散或破坏之意,且又为乐舞术语,用之更觉浑成耳。

  又霓裳羽衣“入破时”,本奏以缓歌柔声之丝竹。今以惊天动地急迫之鞞鼓,与之对举。相映成趣,乃愈见造语之妙矣。

  乐天又述终曲云:

  翔鸾舞了却收翅,唳鹤曲终长引声。

  自注云:

  凡曲将毕,皆声拍促速。唯霓裳之末,长引一声也。

  据上所引,可以约略窥见此曲之大概矣。

  又《国史补·上》“王维画品妙绝”条(《旧唐书》卷一九〇下《文苑传·下》、《新唐书》卷二〇二《文艺传·中·王维传》俱有相同之纪载。)有“霓裳羽衣曲第三叠第一拍”之语,与乐天在元和年间为翰林学士时所亲见亲闻者不合。《国史补》作者李肇,为乐天同时人,且会为翰林学士(见《翰苑群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附录》翰林学士题名及《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史部》“杂史”类),何以有此误,岂肇未尝亲见此舞耶,或虽亲见此舞,录此条时曾未注意耶?殊不可解,姑记此疑,以俟详考。

  又乐天平生颇以《长恨歌》之描写《霓裳羽衣舞曲》自诩,即如此诗云:

  我爱霓裳君合知,发于歌咏形于诗。
  君不见我歌云,惊破霓裳羽衣曲。

  自注云:

  《长恨歌》云。

  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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