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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工


  周亮工,河南祥符人。

  明崇祯十三年进士,官御史。流贼李自成陷京师,亮工间道南奔,从明福王朱由崧于江宁。

  本朝顺治二年,豫亲王多铎兵下江南,亮工谐军门降;奏授两淮盐运使。

  三年,调扬州兵备道。

  四年,迁福建按察使;寻迁布政使。

  十一年,授左副都御史。

  十二年,疏陈闽海用兵机宜;言“浙之衢州、闽之建宁、江西之广信,为山贼出没之地;与海敌声援。广信去衢州止百里,宜令浙闽总督兼辖,庶军机可以无误。至海敌以厦门为窟穴,宜密敕广东督、抚令潮州镇兵合剿,往袭其后;更请增设水师,以防海口。”疏下所司议行。又请斩郑芝龙、停招抚郑成功,决意进剿。疏入,报闻。既而福建巡抚佟国器奏获芝龙与其弟鸿逵及成功交通私书,芝龙伏诛;迁亮工户部右侍郎。亮工任按察司时,福建武举王国弼及贡生马际昌、穆古子、蔡秋浦、蔡开南、史东来等创立南社、西社、兰社、党类繁众,作奸犯科;亮工申请督、抚勘明定罪,勒石南台,列际昌及余党姓名。寻际昌、秋浦、国弼、开南四人毙于狱。

  是年五月,督臣佟岱抵任,际昌等亲属具牒辩冤;佟岱列亮工贪酷诸款以闻,命亮工回奏。寻解任,赴福建听质。会海敌从闽安入内地,焚掠南台,进围福州;城中骑卒仅数十,势甚危。巡抚宜永贵从士民请,以亮工守西门城;敌乘大雨薄城,亮工手发大炮击殪渠师三人,羽众解围去,城赖以全。事闻,下兵部;以亮工系革职质讯之员,未准叙录。先是,亮工未就质时,按察使田起龙等据证佐定谳,谓亮工得赃四万余两,应拟斩、籍没。及亮工至,质问皆虚;巡抚刘汉祚疑推官田缉馨等受贿徇情,并逮送刑部。

  十六年,部议:亮工被劾各款虽坚执不承,而前此田起龙等已凭证佐审实,计赃累万,情罪重大;仍应立斩、籍没。上以前后辞证不同,再下法司详审。

  十七年,法司论罪如前谳;恩诏予减等,改徙宁古塔。未行,会赦得释。

  圣祖仁皇帝御极,谕吏部曰:“周亮工被劾原案既多属子虚,前宜永贵疏叙亮工在闽守城独当射乌楼一面、击死贼渠三人,应否量授职衔录用?尔部会同刑部确议具奏。”

  康熙元年,部议复亮工佥事道职,起补山东青州海防道。

  五年,调江南江安粮道。

  八年,漕运总督帅颜保劾亮工纵役侵扣诸款,得旨革职;逮问论绞。

  九年,复遇赦得释。

  十一年,死。

  ——卷七十九《贰臣传》(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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