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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母


  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通县女子师范学校礼堂落成兼开新年同乐会,请关麟徵焦实斋徐祖正诸位先生去讲演,我也被拉在里面。诸位先生各就军事外交教育有所发挥,就只是我没有办法。我原是弃武就文的,可是半路出家终未得道,弄成所谓稂不稂莠不莠的样子,所以简直没有什么专门话可说。但是天无绝人之路,忽然记起华光女子中学所扮演的六女杰,又想起两句《三字经》里的文句,临时就凑了起来,敷衍过去三十分钟。

  这题目可以叫作赋得孟母。我说,中国现在需要怎样女子呢?这就是孟母那样的。华光女中所扮的六女杰可以代表一般青年的心理,在我看去却很有可商之处。嫘祖再有是不可能,武则天与王昭君在现今都是同样地不需要,而且有了也反不好,班昭《女诫》实为《女儿经》之祖母,不值得尊崇。余下是两位女军人,花木兰,梁红玉还是秦良玉呢,总之共有两位,可见人心之所归向了。

  不过我以为中国要打仗似男子还够用,到不够用时要用女子或亦不得已,但那时中国差不多也就要完了。女军人与殉难的忠臣一样我想都是亡国时期的装饰,有如若干花圈,虽然华丽却是不吉祥的,平常人家总不希望它有。讲到底这六女杰本身因为难得所以也是可贵,在现今中国却并没有大好处,即使她们都再出现。据我想现在中国所需要的倒还是孟母。《三字经》上说:

  昔孟母,择邻处,
  子不学,断机杼。

  这种懂得教育的女子实在是国家的台柱子。还有一层,孟母懂得情理。《列女传》卷一云:

  “孟子既娶,将入私室,其妇袒而在内,孟子不悦,遂去不入,妇辞孟母而求去。……于是孟母召孟子而谓之曰,夫礼将入门问孰存,所以致敬也,将上堂声必扬,所以戒人也,将入户视必下,恐见人过也。今子不察于礼而责礼于人,不亦远乎。孟子谢,遂留其妇。”

  我读这一节不胜感叹。传云,“君子谓孟母知礼而明于姑母之道”,固然说得很对,其实礼即是人情物理的归结,知礼者必懂得情理。思想通达,能节制自己,能宽容别人,这样才不愧为文明人,不但是贤姑良母,也实是后生师范了。假如中国受过教育的女子都能学点孟母的样,人民受了相当的家教,将来到社会上去不至于不懂情理,胡说胡为,有益于国家实非浅鲜,孟母之功不在禹下。

  我这孟母赞原是一时胡诌的,却想不到近日发见了同调。北平市长主张取缔中学男女同学,据说这是根据孟母的教育法,虽然又听说这是西班牙公使的意见。孟母不愿意她的儿子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或嬉戏为贾人炫卖之事,这是见于《列女传》的,若男女不同学则我实在找不到出典。话分两头,反正孟母没有此事也无关系,别人要怎么说都可随便,我仔细思想之后觉得自己推崇孟母的意见还是不错的,因为像她那样懂得情理的人实在是难得,现在中国正需要这种人。前两天给北平《实报》写了一篇星期偶感,题曰“情理”,其中有一节云:

  “我觉得中国有顶好的事情便是讲情理,其极坏的地方便是不讲情理。随处皆是人情物理,只要人去细心考察,能知者即可渐进为贤人,不知者终为愚人,恶人。《礼记》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也。《管子》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都是千古不变的名言,因为合于情理。现在会考的规则,功课一二门不及格可补考二次,如仍不及格,则以前考过及格的功课亦一律无效。这叫作不合理。全省一二门不及格的学生限期到省补考,不考虑道路的远近,经济能力的及不及。这叫作不近人情。教育方面尚如此,其他可知。”

  五月十日天津《大公报》短评栏有一篇“偶感”,末二节云:

  “又如南京市决计铲除文盲,期于明春铲除百分之七十,这实在是极好的消息。但据说明年五月要在街上抽验,倘有不识字的,要罚银一元,这就可怪了。自己预期的成绩为百分之七十,那么明明承认有百分之三十的文盲依然存在,这些人受罚,冤也不冤?

  苦生活的人们从小无受教育机会,现在给他们机会,自然很好了,但轮不到受教之人,或虽受而记忆不佳之人,却新有了罚钱的危险,这实在不是情理所宜。希望这电讯所述不一定要实行,应该根本上没有罚钱的规定。只识字并不能济贫,奈何要向贫民罚款!”

  这里我还想补充一句话:不知道这一元的罚金可以有几天效力,假如这不是捐税那样地至少可有效一年,那么这些无缘受教或记忆不佳的诸公每月还须得备三十块钱来付这笔罚款哩。

  说到这里我偶然看见《三国志·徐邈传》的文句云,“进善黜恶,风化大行”,忽然似乎懂得男女同学与孟母三迁的关系了。风化云者盖本于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谓影响也,犹墓间之学筑埋,市傍之学炫卖耳。今人云为风化故而取缔男女同学,准孟母教育法当由于居妓院旁习为邪僻。但是,这例子显然不对,男女同学并不一定在妓院旁,一也。不同学的男女或者倒住在妾院旁,二也。

  学生如在其家习见妾,婢,赌,烟等邪僻事,即不男女同学亦未必有好风化,依真正孟母之教实在还在应迁之列者也。故如准照人情物理而言,学生不准住妓院旁,不准住有妾婢等的家中,乃为正风化的办法,若普通的男女同学读书则是别一件事,实与孟母毫无关系。平常人滥用风化二字,以至流于不通,如法庭上的性的犯罪在民间常称风化官司,殊不可解,少时尝误听为风花官司,似尚较有谐趣也。在中国这一类的字颇多,函义暧昧,又复传讹,有时玄秘,有时神异,大家拿来作为符箓,光怪陆离不可究诘。不佞之意以为当重常识以救治之,此虽似是十八世纪的老药方,但在精神不健全的中国或者正是对症服药亦未可知。

  (二十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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