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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谣的广义与狭义


  中国所谓歌谣的意义,向来极不确定:一是合乐与徒歌不分,二是民间歌谣与个人诗歌不分;而后一层,在我们现在看起来,关系更大。《诗经》所录,全为乐歌(顾颉刚先生说,见《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十,十一,十二期),所有的只是第二种混淆。《玉台新咏》与《乐府诗集》则两种混淆都有;这或因《玉台》的编辑者以艳辞为主,《乐府》的编辑者则以“乐府体”为主之故。后来杨慎辑《古今风谣》,杜文澜辑《古谣谚》,那第一种混淆是免了,而杜氏凡例,尤严于合乐、徒歌之辨;但第二种混淆依然存在。

  我想,“诗以声为用”的时代早已过去,就是乐府,汉以后也渐渐成了古诗之一体——郭茂倩虽想推尊乐府,使它为“《四诗》之续”,但他的努力几乎是徒然的;元明两代虽有少数注意他的书的人,真正地看重它、研究它的,直到近来才有——歌谣与乐府,于是都被吸收到诗里。杨氏、杜氏是以广义的诗为主来辑录歌谣的,自然民间的与个人的就无分别的需要了。但也有两个人,无论他们自己的歌谣观念如何,他们辑录的材料的范围,却能与我们现在所谓歌谣相合的;这就是李调元的《粤风》,和华广生的《白雪遗音》的大部分。这两个人都在杜文澜以前;所以我疑心他们未必有我们的歌谣观念,只是范围偶合罢了。

  至于歌谚之别,《古谣谚·凡例》里有一段说明,可供参考。他说:“谣谚二字之本义,各有专属主名。盖谣训徒歌,歌者,咏言之谓,咏言即永言,永言即长言也。谚训传言,言者,直言之谓,直言即径言,径言即捷言也。长言生于咏叹,故曲折而纡徐;捷言欲其显明,故平易而捷速;此谣谚所由判也。然二者皆系韵语,体格不甚悬殊,故对文则异,散文则通,可以彼此互训也。”所以杨慎《古今谚》,谚中杂谣(《古谣谚》一百引《书传正误》),范寅《越谚》也是如此。但大体说来,谚的意义,却比较是确定的。

  我们所谓歌谣,是什么意义呢?我们对于歌谣有正确的认识,是在民国七年北京大学开始征集歌谣的时候。这件事有多少“外国的影响”,我不敢说;但我们研究的时候,参考些外国的材料,我想是有益的。我们在十一年前,虽已有了正确的歌谣的认识,但直到现在,似乎还没有正确的歌谣的界说。我现在且借用一些外国的东西:

  Frank Kidson在《英国民歌论》(English Folk-Song,1915)里说民歌是一种歌曲(song and melody),生于民间,为民间所用以表现情绪,或(如历史的叙事歌)为抒情的叙述者。……就其曲调而论,它又大抵是传说的,而且正如一切的传说一样,易于传讹或改变。它的起源不能确实知道,关于它的时代,也只能约略知道一个大概。

  有人很巧妙地说,谚(proverb)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对于民歌,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界说,便是由一人的力将一件史事,一件传说或一种感情,放在可感觉的形式里表现出来,这些东西本为民众普通所知道或感到的,但少有人能够将它造成定形。我们可以推想,个人的这种制作或是粗糙,或是精炼,但这关系很小,倘若这感情是大家所共感到的,因为通用之后,自能渐就精炼,不然也总多少磨去它的棱角,使它稍为圆润了。(见《自己的园地·歌谣》一文中)

  但“民”字的范围如何呢?Kidson说:“这里的‘民’字,指不大受着文雅教育的社会层而言。”(同书十页)

  Louise Pound在《诗的起源与叙事歌》(Poetic Origins and The Ballad, 1921)里,也有相似的话:“在文学史家看来,无论哪种歌,只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便都是民歌。第一,民众必得喜欢这些歌,必得唱这些歌;——它们必得‘在民众口里活着’——第二,这些歌必得经过多年的口传而能留存。它们必须能不靠印本而存在。”(二〇二页)

  《古谣谚·凡例》说:“谣谚之兴,其始止发乎语言,未著于文字。其去取界限,总以初作之时,是否著于文字为断。”也是此意。民国七年以来,大家搜集的歌谣,大抵与这些标准相合;虽然也有一部分,有着文人润色的痕迹,不是“自然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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