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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嘉州系年考证(5)


  天宝十二载癸巳(753)三十九岁

  在长安。是春颜真卿出为平原郡太守,公有诗赠行。

  《送颜平原》诗序曰“十二年春,有诏补尚书十数公为郡守,上亲赋诗,觞群公,宴于蓬莱前殿,仍锡以缯帛,宠饯加等。参美颜公是行,为宠别章句。”留元刚《颜鲁公年谱》,“天宝十二载,杨国忠以前事衔之,谬称请择,出公为平原太守。”又曰“按十三载有《东方朔画赞碑阴记》,云去岁拜此郡,则以是年出守明矣。”

  又案《太一石鳖崖口潭旧庐招王学士》诗曰“偶逐干禄徒,十年皆小官”,自天宝三载解褐至本年为十年。太一即终南山,在长安城南。此亦本年公在长安之证。

  天宝十三载甲午(754)四十岁

  是年,安西四镇节度使封常清入朝,三月,权北庭都护伊西节度瀚海军使,表公为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充安西北庭节度判官,遂赴北庭。五月,常清出师西征,公在后方。六月,常清受降回军。是冬,常清破播仙,师还,公献《凯歌》六章。

  《旧书》一零四《封常清传》“十三载入朝,摄御史大夫。俄而北庭都护程千里入为右金吾大将军,仍令常清权知北庭都护,持节充伊西节度等使。”《旧玄宗纪》“十三载三月,封常清权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案伊西有瀚海军。诸书于常清职衔多略瀚海军使,今据《会要》七八补正。旧传称“伊西节度等使”者,盖即包瀚海军使在内耳。

  知公本年始应封常清之辟赴北庭者,其证如次:

  1.十一二载皆有长安诗,十三载以后数年间无之,知十三载已离长安他去。然集中凡及封常清之诗多曰北庭,而常清兼北庭始于十三载,其时公既不在长安,则是因常清之辟而赴北庭明矣。

  2.十三载以前,镇北庭者为程千里,公诗中无一语及程,知其至北庭不在程千里作镇之时。继千里者为封常清,而瓜代之年在十三载。今及封之诗甚多,又多作于北庭,则知公至北庭必自十三载常清初兼北庭始。

  3.十三载以前,安西与北庭分治。若十三载以前已事常清,则当在安西幕中。然诗凡及常清者辄曰北庭,此可证常清未兼北庭时,公不在幕中,其入幕乃自十三载兼北庭时始也。

  4.再以公平生经历推之,至北庭当在四十以后。集中有北庭作诗曰“可知年四十,犹自未封侯。”

  天宝十三载公四十岁,则其赴北庭,至晚当在天宝十三载。

  知此次所授官职为“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充安西节度判官”者,其证如下。《优钵罗花歌序》曰“天宝景申岁(案即丙申,天宝十五载),参忝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领伊西北庭支度副使。”杜《序》曰“又迁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充安西节度判官。”案《新书·百官志》,节度使幕属,有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巡官、衙推各一人。其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者则又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副使位在判官上,则充判官宜在初应辟时,度支副使乃后此升迁之职也。

  又案十三载以后,安西节度复兼北庭,则公是时所守之职衔,当称“安西北庭节度判官”,不当但如杜《序》所云“安西节度判官”也。

  知五月常清出师西征,六月受降回军者,《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及《登北庭北楼呈幕中诸公》二诗可证。常清十三载入朝,加御史大夫,三月兼北庭,据诗,回军北庭西郊,又称“封大夫”,是至早作于十三载,且必在三月以后。又案是年首秋,公已自北庭至轮台(北庭治庭州,轮台在庭州西三百二十里),尔后居轮台时多,今二诗并作于北庭,则当在秋前也。《候受降回师》诗曰“大夫讨匈奴,前月西出师”,《登北庭北楼》诗曰“六月秋风来”,又曰“上将新破胡”,明是役五月出征,六月回师,前与初抵北庭之时,后与去之轮台之时,皆相衔接矣。又知西征时公在后方者,则候师回于北庭西郊,诗题固已明言之矣。

  知七月至轮台者,《首秋轮台》诗可证也。诗曰“轮台万里地,无事历三年。”考公此次在边,自十三载夏,至至德二载夏,适为三周年。此诗题曰首秋,而至德二载六月已归至凤翔,则必作于至德元载之秋。其时在轮台已历三年,则本年应已自北庭至轮台。

  常清破播仙事,史传失载,今从公《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及《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六章》诸诗考得之。《轮台歌》曰“剑河风急雪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凯歌》曰“蒲海晓霜凝马尾,葱山夜雪扑旌竿”,知与前者五月西征非一事。明年十一月,常清被召还京,则破播仙必在本年冬。

  天宝十四载乙未(755)四十一岁

  在轮台,间至北庭。十一月禄山反,主帅封常清被召还京。

  《北庭贻宗学士道别》诗曰,“忽来轮台下,相见披心胸,饮酒对春草,弹琴闻夜钟。”去年春公尚在长安,此言春与宗相见于轮台,至迟当为本年春。诗又曰“今且还龟兹”,曰“君有贤主将。”龟兹为安西节度使治所,贤主将应指封常清。然本年十一月,常清已入京,则明年春不得仍在安西。此曰还龟兹有贤主将,断为本年春所作。此本年春公在轮台之证。然诗曰见宗于轮台,而题曰北庭,何哉?诗又有“四月犹自寒”之句,盖春晤宗于轮台,旋同至北庭,四月宗又自北庭归龟兹,公因作此诗以道别耳。此则本年公尝至北庭之证。

  肃宗至德元载丙申(756)四十二岁

  在轮台,领伊西北庭支度副使。岁晚东归,次晋昌、酒泉。

  领支度副使,见《优钵罗花歌》序。《首秋轮台》诗曰“轮台万里地,无事历三年,”则七月犹在轮台。至其东归之时,以《玉门关盖将军歌》等诗推之,当在本年十二月。《通鉴》,至德二载正月,“河西兵马使盖庭伦,与武威,九姓商胡安门物等杀节度周佖。”案《元和郡县志》,玉门关在瓜州晋昌县东二十步,属河西节度管内。此盖将军在玉门关,当即河西兵马使盖庭伦也。公本年始领伊西北庭支度副使,诗曰“我来塞外按边储”,是至早当作于本年。诗又曰“暖屋绣帘红地炉”,“腊日射杀千年狐,”明年六月已归凤翔,则诗必本年腊日所作。诗既作于本年,而盖庭伦本年适在河西,则盖将军为庭伦益无疑矣。本年腊日忽在晋昌,必东归途次于此。知腊日归次晋昌,则知《过酒泉忆杜陵别业》诗曰“醉里愁消日,归期尚隔年”,《玉门寄长安李主簿》诗曰“况复明朝是岁除”,(此玉门乃玉门县:《元和郡县志》,玉门县属肃州酒泉郡,东至州二百二十里)与《盖将军歌》皆同月所作而略后,盖腊日次晋昌,除夕次酒泉也。

  至德二载丁酉(757)四十三岁

  二月,肃宗幸凤翔,公亦旋至。六月十二日,杜甫等五人荐公可备谏职,诏即以公为右补阙。十月,扈从肃宗还长安。

  去岁除夕途次酒泉,计本年正月已到家。惟自去年六月长安失陷,其家人或留长安,或避地他徙,概不可知。肃宗二月幸凤翔,杜甫荐状署六月十二日,是公至凤翔,当在二月后六月前。《行军诗二首》、《凤翔府行军送程使君赴成州》、《宿岐州北郭严给事别业》、《行军九日思长安故园》诸诗,皆作于凤翔,然皆在拜补阙以后,则初来凤翔,又似去拜官前未久也。

  杜甫荐状,见存《杜集》中。其余连署者,为左拾遗裴荐,右拾遗孟昌浩、魏齐聃,左补阙韦少游等四人。状前于公结衔称:“宣议郎试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赐绯鱼袋。”状中有“臣等窃见岑参识度清远,议论雅正,佳名早上,时辈所仰”等语。杜《序》云:“入为右补阙。”与公《西掖省即事》诸诗及杜甫《奉答岑参补阙见赠》诗“君随丞相后”之句并合。十月,肃宗还长安,公既为朝臣,理当扈从还京。

  乾元元年戊戌(758)四十四岁

  在长安。时杜甫、王维、贾至等并为两省僚友,倡和甚盛。

  《和贾至早朝大明宫》、《寄左省杜拾遗》、《送许拾遗归江宁拜亲》(杜甫同赋)并本年春夏所作。

  乾元二年己亥(759)四十五岁

  在长安。三月转起居舍人。四月署虢州长史,五月之官。是秋,杜甫自秦州寄诗问讯。

  《佐郡思旧游》诗序曰,“己亥岁春三月,参自补阙转起居舍人,夏四月署虢州长史。”杜《序》曰“入为右补阙,频上封章,指述权佞,改起居郎,寻出虢州长史。”案《六典》九,起居郎属门下省,起居舍人与右补阙并属中书省。公自右补阙当转起居舍人,同为中书省(亦称右省)官也。杜称起居郎者误。

  知五月始到官所者,《出关经华岳寺访法华云公》诗曰,“谪宦忽东走,王程苦相仍”,又曰“五月山雨热”,则是五月始出关之任也。

  杜甫有《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诗,乾元二年秋作于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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