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瞿秋白 > 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 | 上页 下页
(一)帝国主义之侵略中国


  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最初期,是用暴力占据中国领土,目的在于销售货物,搜刮原料。这种侵略,其势力不得不日益开发中国的国内市场,原本是封建宗法的半自然经济的中国,便日渐进于资本主义的新式社会。所以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帝国主义(尤其是英国)所开发出来的;国内市场的开展和商业的流通,对于中国商人还仅只是地方的,对于帝国主义却已经是全中国的;因此,英国的汇丰银行[10]等,便成了组织全中国金融经济的枢纽。再则,为要便利中国市场的开展(投货搜料)起见,帝国主义者不但以暴力略取中国的矿业(如汉冶萍,如抚顺等),而且攫得铁路的建筑权,并垄断中国的航业(以至于内河)。这样,中国之经济的最高权(银行、交通,煤铁矿业及其大工厂),早已落在帝国主义手里。此外,帝国主义还享有种种特权(租界、军港、治外法权[11]、关税协定[12]等),所以决说不上中国资本主义与外国资本主义竞争的问题,而是帝国主义指挥驱使中国的经济生活的问题。至于帝国主义者利用所得的特权,在中国大销其工业品,压倒中国的“国货”,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工厂,逐渐进而占领中国的轻工业(纱业之中外国资本占有百分之五十光景)——那已经是第二等重要的问题,因为就是轻工业的“生制原料”(如细棉纱)、运输、税率等等,也在帝国主义(及其代理人军阀)的操纵之下。总之,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在最近一世纪中是逐渐逼迫中国(外债、赔款等手段亦在其内),而取得指挥组织中国经济的地位。

  [10]汇丰银行,也称“香港上海股份银行”。1864年在香港设总行,后在上海、汉口、厦门、福州、天津、北京、广州、烟台、青岛、哈尔滨、大连、沈阳、汕头、重庆等地设立分支机构,成为控制旧中国金融命脉的最重要的外商银行。

  [11]治外法权,指领事裁判权。见本卷第84页注⑩。

  [12]关税协定,见本卷第108页注13。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