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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会与个人


  社会是由个人组织成的,——没有个人便没有社会,这是用不着详细解释的。可是应当切记:社会并不仅只是许多个人加起来的总数。社会是现实的总和而不是逻辑的总和,社会是一种“系统”,——社会之内许多个人之间有极复杂的错综交互的互动关系。凡是一种所谓“系统”,——不论是生物的机体,或是死物的机械,——其内部的各分子之间都有互动的关系。譬如一部机器或是一只表,我们把他一件一件的拆开,便成了一大堆的大大小小的齿轮、轮轴、螺旋钉,——这才是齿轮等的一个总数,可是已经不成其为机器或表。为什么?因为机器或表的各部分(齿轮、轮轴、旋钉)之间已经失去那一定的联系,各部分之间的互动已经消灭,——便不成其为一种机械体了。何以这些齿轮等能成为一部机械的总体的各部分呢?因为其中有一定的配置。社会亦是如此。诚然不错,社会是个人所组成的。然而假使各个人在劳动过程里没有占得一定的地位,假使各个人之间不曾先有劳动的联系,——那时虽然有许多个人,仍旧不成其为社会。

  其次,还应当注意社会之中的另一种现象:社会不仅是各个人的互动的总和,各个人的互动并不永久是直接的;社会却往往是各种人的团体之互动的总和,这种团体是那一大的现实的总和(社会)内之小的现实的总和,——他立于社会与个人之间。且就现代社会立论。现代社会是非常之大的,——差不多包含全体的人类。因为现代各国的人,虽然相离甚远,却都已有劳动的联系:“世界经济”已经成立,而且正在发展。然而这一包含十七万万互动的人,互相之间有根本的(劳动的)联系,又有其他种种的联系的大社会里,还有依其他方法结合而成之小系统:阶级、国家、教会及党派等。总之:社会之内另有许多小团体,当然亦是由个人组成的;这些小团体内各个人的互动格外快些格外多些(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说得对:互动的范围愈狭,各个人之间的联系愈密切);同时,这些小团体亦有相当的接触和动作。因此,社会之内个人与个人往往不是直接互相影响,而是经过各种团体,——经过那共同的大系统(社会)里的小系统。譬如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各个工人。他和谁最常在一起谈话,讨论种种问题呢?当然,他和工人最能常常相遇,而和手工业者、农民或资本家相遇的机会便少得多。这里便是阶级的联系。这一工人与其他阶级相遇,往往不是直接的,不以个人的资格,而以工人阶级一分子的资格,——或者更以“自觉的组织”(如政党或工会)之一分子的资格。所以工人与社会相接触,是经过自己的阶级或自己的党会的,——并不是完全直接的。阶级之外,还有其他种种团体,如职业、宗教等,——亦是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媒介:学者与学者,新闻记者与新闻记者,牧师与牧师之相遇的机会,必定比他们与其他职业的人相遇的机会多些。各个人对于社会都有一种资格,这种格之相同,便是社会内的小“总和”(团体)的形成——使各个人与社会的接触变成间接的。(此节所言“相遇”,当然不是指普通相遇而说,而是指各个人经济上政治上……与社会相接触。)

  物质方面,我们已经说社会不是许多个人相加的总数;——“人与人相结合并分配于劳动过程里”而成社会,决不止于一种算学上的和数的意义。精神方面或心理方面亦是如此。我们曾经屡次举过价格的例子。市场价格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结聚”,各人互动的产物。价格是否各个人估价的平均数呢?不是的。因为估价是各个人自己的“私事”,是个人“心上”想看的价钱。市场价格却是违背各个人心愿的定量。他是一种客观的,不受意志拘束而反能转移个人意志的东西;他是社会的,——虽然不是物质的,虽然是人自己“所造出来的”,却已不受各个人的支配了。其余的心理现象,精神现象都是如此:政治组织、语言、文字、科学、艺术、哲学、宗教,——以及较小的精神现象,如时式、风尚、礼貌等等,——一切都是社会生活的产物,人的互动的结果,互相影响继续不断的现象。

  社会既非简单的人数之总和,社会之精神生活亦非各个人的理想情感所加起来的总数,——而是此等理想情感交互接触的新产物。他是人的互动的结果。社会某心理现象是各个人理想情感互动之后所生出来的新现象,互动以前所没有的。

  冯德说得好:“许多同样的个性所组织成的共同生活,及因此共同生活而流露出来的互动关系,应当产生新的现象,成为新发现的条件,他自有他的公律”,——与组织此等共同生活的个性之公律不必尽同。

  社会之外决无独立的个人。决不能死板的设想:先有一个个独立的个人,然后渐渐的联合起来,组织成社会。我们知道社会之发展导源于人“群”。难道是:当初有许多个人单独的生活着,忽然有一天大家明白了,以为集合在一处共同生活便利些,开了一个大会,大家都说明白了,然后组织而成社会?“个性既成旧派经济学的出发点,各个人既在社会里经营生产,所以社会生产便以个人的观点而定,……其实独立的不相交通的渔者或猎者完全是18世纪思想家的空想……社会之外不相关涉各自独立的个人生产……纯粹是幻想,无意识的假设;这种假设,真象说‘没有共同居住互相谈话而能有语言的发展’一样。”(马克思之《经济学批评》)

  这种“个人说”,最明显的是卢梭的《民约论》(一七六二),——人生来自然就是自由的。个人要保证他的自由而与别人发生关系,于是根据“社会契约”(Contract social)而组织“社会国家”(卢梭的国家与社会是无区别的)。实际上呢,卢梭所说,并不是国家或社会之真正起源,而是依“理智”的观点立论,应当怎样组织一个好社会。谁不遵守“契约”,便应当受罚。假使国王滥用权力,便应当推翻他,因为他背了民约。因此,卢梭的学说虽然错误,却能在法国大革命中发生极大的影响。

  “社会的人”和人的“社会性”只能在社会里发展。假使说野蛮人并没有见过社会,忽然在理论上想着了社会的利益,——那真是笑话。人是社会的动物,人在最早时期便已经有社会。决不能想:社会是某年某月某日宣告成立的。(只有市侩的商人,常常组织股份公司,集股之后,订定章程,“开张大吉”的宣告公司成立,——只有这种市侩才能这样想。)人的“天性”是社会的,——社会变迁,人的“天性”也随之而变迁;人客观上生长于社会进程之中,而并未按照什么契约。

  人既然客观上永久是社会的动物,各个人便永久以社会为其环境。社会既是个人的环境,所以社会便能规定个人的发展。这一社会有这一社会的环境,所以便有这一社会的个人;那一社会有那一社会的环境,所以便有那一社会的个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于是我们又遇着了一个重要问题,学术界里屡屡争论的:就是个人在历史里的能力问题。

  这一问题的意义是:个人能否影响历史,个人影响历史的能力有多大?中国人所谓究竟是时势造英雄呢,还是英雄造时势?社会是个人所组成的,各个人的动作互相交错冲突而造成的社会现象。随便什么样的个人,一举一动都能影响到社会上去;随便什么样的个人,所念所想都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可见个人对于历史是有影响的,——历史本是我们人所做出来的。

  既然如此,——各个人确能影响社会。然而各个人的动作是否有原因的呢?当然有的。我们知道人的意志不是自由的,——人的意志受外界环境的规定。所谓外界环境,对于个人就是社会的环境(家庭、团体、职业、阶级、全社会等的客观条件)。因此,社会的环境影响个人的行动,个人行动的动机都受社会生活的暗示。譬如大战中的俄国兵士,他们大半都是农民,看着战争没有完的时候,自己有田地不能耕种……他们心里便能发生要求停止战争推翻政府的动机。可见社会的环境足以规定个人行动的动机。这种社会环境,便能缩小各个人的目的的实行范围。

  其次,由个人的发展一方面而说,个人差不多完全是社会的产物。他在家庭里、学校里、街市上受着种种“训育”,种种影响。个人所说的话,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个人所想的种种观念,是前几辈人所渐渐确定下来的;四围的社会风尚习俗包围着个人;整个儿的社会生活陶养着个人。个人从小到大的生长完全在社会影响之下,——所以各个人的性格习惯完全是社会影响所形成的。既如此,——实际上每一个人都包孕着“社会的内容”。个人自身是社会的小影——各种社会影响所结合成的。

  最后,还有一种现象应当注意的。个人对于社会的作用,往往因为他占有特别的地位或执行特别的工作,比较的说,是非常之大的。譬如军队里的参谋部。军队可以有几万人,以至于几百万人,而参谋部却只有几个人。然而这几个人(参谋部)的影响比那几百万人大得多。假使敌军能捕获参谋部,——那便有时竟与全军覆没一样。这几个个人的影响可以说是大极了。然而我们且仔细研究一下看,假使参谋部没有军用电话,没有前哨探子,没有军用地图,没有军队的纪律,没有发命令的可能,——那时参谋部还有甚么价值?丝毫都没有了!从此可见参谋部内几个个人的力量从何而来的了。这几个个人其实并不是三头六臂的。他们的力量是一种特别的社会联系及特别的组织所造成的。当然,他们应当有一定的军事学问。然而他们若脱离了自己的组织,虽有天大的学问,也是枉然。从这一例子看来,可见参谋部内各个人的力量以及他们对于军队的影响,是军队自身所造成的——军队的组织,军队的秩序——军队里各种互动关系之总和所表现出来的。

  社会亦是如此。譬如政治领袖,政治领袖的力量当然比普通的个人或普通的党员大得多。当然,要做一个政治领袖,亦应当有相当的智识学问及经验等,然而假使没有相当的组织(政党、工会、结合群众的机关等等),所谓“领袖”决不能有什么作用。社会联系的力量造成“出色的”个人(英雄)的力量。从别一方面说,譬如发明家、学者,亦是如此。他们亦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环境内开展自己的才能。假使极有天才的技术家,没有求学及研究的可能,没有现代社会的种种工具,他亦只能去卖破布,走江湖,——谁也不知道他。名将不能成就在军队之外,天才的技术家亦不能成就于机器之外。从此可见:社会联系造成个人的力量。

  朴克罗夫斯基(Pokrovsky)[52]说:“历史家自己是智力劳动的人,是智识阶级;更狭些说,他们是文学家、著作家。他们以为智力劳动是历史里最重要的成分,而文学的著作——从诗词小说起到哲学论文为止——是根本的文化,这真是再自然没有的事!不但如此,智识阶级的夸大性也和古代埃及王一样——以为颂扬武功的碑志是历史的本身。他们自以为造成了历史了。

  个人是社会的个人,——是社会或阶级的一分子,所以他们的行动是以某一阶级,或某一社会之一分子的资格而行动的。因此,假使要研究社会的发展,应当先考察社会情状,然后进于个人事迹的研究,——决不能只看见英雄,而不看见“庸众”。从社会关系一方面——社会生活的各种条件、阶级、职业、家庭、学校等的环境,——我们可以解释个人发展的因果;从个人的思想行动方面,我们却不能解释社会的发展。譬如技术家发明一种机器,他首先必定从已经有的技术着手,社会里先有一种旧的技术或科学,科学里已经觉察出某种疑问;再则,社会里先有一种旧的方法,实用上要求新的改良,——那时,技术家才能寻出解释那种疑问的答案,想出那一种新的方法。要知道:旧的技术及科学,是集合几代人,几百年的社会生活的产物而成的。新发明家不过是考察旧的而创造新的罢了,不过是社会的结果罢了。个人的形成是社会的结果:个人行动的动机受社会的暗示;在社会环境里及社会发展的过程里,个人的行动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因此,可以说:社会超越个人,或社会统御个人。

  [52]朴克罗夫斯基,今译波克罗夫斯基(Pokrovsky,1868—1932),俄国历史学家。曾任苏联副教育人民委员、科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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