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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赏奇士莫愁嫁立夫 怀骨肉陈妈寻爱子(2)


  在家度蜜月,莫愁很快乐,快乐得几乎都不愿离开家,而想永远定居下来,一直管理她心爱的家庭日常的事务。她没有去看看日本,或是看别的国家的欲望。在婚结后的头一个月,立夫发现了完全使他吃惊的事。他以前也是和女人一起生活,他母亲,他妹妹环儿,但是现在生平第一次看到女人的特点,为人妻者的特点,看到莫愁这个女性的身段儿。莫愁毫无疑问,自然认为这是她的家,只有她,没有别人来治理。她似乎,对吩咐厨子做什么菜,什么饭,注意洗衣裳,哪些是要预备洗的,哪些是已然洗好的,每天早晨在花瓶里插花儿,带着针笸箩,坐在自己屋里有阳光的墙角儿,做针线活——对这些事,她有不可以言喻的喜悦,这是天性,是深厚的女性的特点。这样的生活是宁静平和,是莫愁在尘俗生活里的美梦。这个美梦就是清洁整齐条理井然的家。这样的家,立夫不知不觉中得到了。

  立夫改穿西服举行婚礼。然后穿着西服到国外留学,引起了很重大的后果。这样一来,他的衣裳橱子弄乱了。他过去一向自己管自己,自己的衣物自己留心。现在,他的衬衫,他的领带,扣子,手绢儿,袜子,都不知到哪儿去找了,自己觉得毫无办法。莫愁替他决定,替他决定衣裳应当放在何处。在装进箱子,打开箱子取出时,有时还要改变处所。立夫找一双袜子穿时,常会急躁,这时莫愁就微笑说:“慢来慢来。”自己去替他找出袜子来。袜子往往闻着有樟脑丸的味道。立夫以前从来没看见那种东西。樟脑丸是立夫这位年轻的妻子喜爱的东西,她喜欢多用。比如大箱子里,衣箱里,衣橱里。她把樟脑丸装在小口袋里,各处挂各处藏。

  此外立夫的鞋,莫愁更注意。自从体仁买了外国皮鞋预备出国之后,莫愁知道外国鞋应当是什么样子。结婚以前,她和木兰一同和立夫去鞋店看,决定了鞋的式样儿和皮子的种类,才给立夫买的。现在婚后,莫愁觉得那几双鞋不满意,一天带着立夫到鞋店,花了一百二十五块钱惊人的高价,给立夫买了三双鞋。

  立夫说:“你父亲说你花钱节省。我才不信。”在赴日本去的航海途中,莫愁,青春貌美,派头儿摩登,给立夫结交了许多朋友。若是立夫一个人旅行,他是无法办到的。有一次,立夫独自坐在甲板上的椅子里,心里想了下列几件事:

  自己的衣裳无法管理了。

  他已然知道女人的衣裳必须折叠在特别的包袱里,而且在翻箱子时,谁也不能去碰。

  莫愁有好多素色的绸子包袱。

  一切衣裳都有樟脑味道。

  鞋成了男子人品的基础。

  咬指甲是坏习惯。

  上汽车时,男人先上算是失礼。

  现代对女人的表示敬意,是男士厌烦的事。

  最后,他深信,不管怎么说,这些事没有什么重要。他深信他爱莫愁,但是并不了解女人。

  后来,立夫又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莫愁像一个水母,总是粘着他,包围着他,不肯放开他。像水母一样,她富有弹性,极其柔软,常改变其外形,以适应他的愿望,适应他的任性,这样之下,就保卫了他,免遭外界的伤害。莫愁那无限的耐性,百依百随,完全不顾自己,真是使他惊叹。莫愁一心所想,一身所行的,就是为了他的舒适,为了他的幸福。他觉得,莫愁这个女人,若算个赌注的话,这个赌注是完全投在他身上,完全投在他的前途上了。

  立夫,本来会成为一个孤独的书呆子,本来会以与草木,鸟兽,农夫,樵叟相处为乐,而不喜居于城市的;并且会对富有之家有反感,但是如今却有一个富足美满的家,有一个稳健实际的妻子,精于规划善理家事。这些都硬是送上门来,不求而至。他始终不习惯于富有之家的生活,他觉得自己腐化了。他并没有真正仇视朱门富户的生活,因为他在过去生活上一直顺遂,但是他却一直对童年时他家所不属于的那个富有的阶级,保持鄙视的态度。这种态度最好的表现莫过于他藐视饭桌上的礼貌规矩,厌恶在宴席开始前的洗手梳头,他不肯改正当众咬指甲的习惯,还有别的粗野不够斯文的地方。

  这些,他妻子一直极力想予以矫正,求其文雅。

  莫愁常说:“不要把手放在裤子口袋里。”

  他会反问:“为什么不要?”

  “不斯文,不高雅。”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高雅。”

  他还是不服,又继续争论说:“你若不能举出令人心服的理由,你就不能改变我双手放在裤口袋里的习惯。你办不到。

  你没理,我有理。”

  话虽如此,因为是莫愁的意思,他又爱莫愁,他渐渐不把手插在裤兜儿里了。莫愁,眼睛雪亮,知道何时让步,但是永远有耐性等待,伺机进言。立夫脾气火爆,反抗性极强,贤慧的莫愁完全清楚,督促劝导他改正,用的力量适可而止,以不逼上梁山为度。因为莫愁有耐性,可以等待。每一次莫愁让步,立夫就知道他又被击败一次。莫愁越了解他,越相信只要不把他逼反,叫他干什么,最后他一定会照办,她渐渐使立夫变得切合自己的心意。

  立夫现在花的是莫愁的嫁妆钱,他对钱完全不在意,而莫愁却节省金钱。可是在结婚后一年之中,莫愁没有一次使立夫感觉到他花的是莫愁的钱,因为俩人相信他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立夫终于感觉到娶个富家之女究竟不坏。有一次,他对莫愁说:“我若是经亚,我会立刻和素云离婚的。”他的意思是,莫愁和素云大不相同,他很赏识莫愁,真正爱她,不过他觉得这样分明对莫愁恭维,是根本不必要的。所以莫愁虽然拿钱帮助立夫,可从来没有得到他分明的赞赏,也没听他说过感谢的话。

  因为莫愁高度的智慧使立夫日子过得那么舒适,立夫有时候儿觉得自己愚蠢,不过却愚蠢得很高明,很出色。莫愁成熟,偏偏立夫不成熟。所以立夫就越来越接受莫愁对事对人的看法,接受莫愁的忠告,不重视自己的推理,佩服莫愁的通晓人情世故。他对莫愁极其高看,极其珍爱,觉得莫愁永远坚强而可靠,犹如大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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