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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3月11日致夏传经


  传经先生:

  六日信顷奉到;由内山书店转来的信及《梅花梦传奇》〔1〕两本,亦早收到,谢谢!惟北新的信未见,他们是不肯给我转信的,虽是电报,也会搁置不管,我也不想去问,只得算了。

  如《朝霞文艺》〔2〕之流,大约到处皆有,如此时候,当然有此种文人,我一向不加注意。承剪集〔3〕寄示,好意至感,但我以为此后不妨置之,因费时光及邮费于此等文字,太不值得也。

  专此布复,即颂时绥。

  鲁迅 三月十一夜。

  注释:

  〔1〕《梅花梦传奇》参看320815①信注〔6〕。

  〔2〕《朝霞文艺》未详。

  〔3〕剪集的事,据收信人说明:“因见此地(南京)报纸常造先生的谣言,于是便剪了几则寄给先生看,并说以后如再看见这类文字,当随时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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