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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1月28日致刘炜明


  炜明先生:

  十五日惠函收到。一个人处在沈闷的时代,是容易喜欢看古书的,作为研究,看看也不要紧,不过深入之后,就容易受其浸润,和现代离开。

  我请先生不要寄钱来。一则,因为我琐事多,容易忘记,疏忽;二则,近来虽也化名作文,但并不多,而且印出来时,常被检查官删削,弄得不成样子,不足观了。倘有单行本印出时,当寄上,不值几个钱,无须还我的。

  《二心集》我是将版权卖给书店的,被禁之后,书店便又去请检查,结果是被删去三分之二以上,听说他们还要印,改名《拾零集》,不过其中已无可看的东西,是一定的。

  现在当局的做事,只有压迫,破坏,他们那里还想到将来。在文学方面,被压迫的那里只我一人,青年作家,吃苦的多得很,但是没有人知道。上海所出刊物,凡有进步性的,也均被删削摧残,大抵办不〔下〕去。这种残酷的办法,一面固然出于当局的意志,一面也因检查官的报私仇,因为有些想做“文学家”而不成的人们,现在有许多是做了秘密的检查官了,他们恨不得将他们的敌手一网打尽。

  星洲〔1〕也非言论自由之地,大约报纸上的消息,是不会确于上海的,邮寄费事,还是不必给我罢。

  专此布复,即颂

  时绥。

  鲁迅 十一月二十八夜。

  注释:

  〔1〕星洲指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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