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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1月1日致窦隐夫〔1〕


  隐夫先生:

  来信并《新诗歌》〔2〕第三期已收到,谢谢;第二期也早收到了。

  要我论诗,真如要我讲天文一样,苦于不知怎么说才好,实在因为素无研究,空空如也。我只有一个私见,以为剧本虽有放在书卓上的和演在舞台上的两种,但究以后一种为好;诗歌虽有眼看的和嘴唱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可惜中国的新诗大概是前一种。没有节调,没有韵,它唱不来;唱不来,就记不住,记不住,就不能在人们的脑子里将旧诗挤出,占了它的地位。许多人也唱《毛毛雨》,但这是因为黎锦晖〔3〕唱了的缘故,大家在唱黎锦晖之所唱,并非唱新诗本身,新诗直到现在,还是在交倒楣运。

  我以为内容且不说,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但白话要押韵而又自然,是颇不容易的,我自己实在不会做,只好发议论。

  我不能说穷,但说有钱也不对,别处省一点,捐几块钱〔4〕在现在还不算难事。不过这几天不行,且等一等罢。

  骂我之说,倒没有听人说,那一篇文章〔5〕是先前看过的,也并不觉得在骂我。上海之文坛消息家,好造谣言,倘使一一注意,正中其计,我是向来不睬的。

  专此布复,即颂

  时绥。

  迅上 十一月一夜

  就是我们的同人中,有些人头脑也太简单,友敌不分,微风社骂我为“文妖”〔6〕,他就恭恭敬敬的记住:“鲁迅是文妖”。于是此后看见“文妖”二字,便以为就是骂我,互相报告了。这情形颇可叹。但我是不至于连这一点辨别力都没有的,请万勿介意为要。

  又及。

  注释:

  〔1〕窦隐夫笔名杜谈,河南内乡人,“左联”成员,当时任《新诗歌》编辑。

  〔2〕《新诗歌》一九三三年二月创刊,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停刊,上海中国诗歌会编辑并出版。

  〔3〕黎锦晖(1891~1967)湖南湘潭人,音乐家。早期从事儿童歌曲创作,一九二九年后创办明月歌舞剧社。此后编演的歌舞音乐《毛毛雨》等,在国民党统治区流行。

  〔4〕指为《新诗歌》杂志捐款。

  〔5〕指《文学青年与道德》,杜谈作,载《新语林》第五期(一九三四年十月)。该文指责一些文艺青年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的恶劣作风,但却引用了别人攻击鲁迅的话说:“不久以前申报上就有某文艺社声讨某某'二文妖'的宣言,对这事,我是极其赞同的,如此文坛,早应使此辈'文妖'绝迹才好。”〔6〕微风社骂我为“文妖”微风社,即微风文艺社。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主持的反动文学团体,一九三四年七月成立于上海,主要成员有朱小春、林庚白、林众可、章衣萍等。该社在七月二十五日举行的第一次社务会议上,议决“声讨鲁迅”等各项提案,有关提案中谩骂鲁迅为“文妖”,并议决“呈请党政机关严厉制裁”(据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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