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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6月20日致榴花社


  榴花艺社〔1〕诸君:

  十一日信及《榴花》第一期,今天都已收到。征求木刻,恐怕很难,因为木版邮寄,麻烦得很。而且此地盛行白色恐怖,仅仅主张保障民权之杨杏佛先生,且于前日遭了暗杀,闻在计画杀害者尚有十余人〔2〕。我也不能公然走路,所以和别人极难会面,商量一切。但如作有小品文,则当寄上。

  新文艺之在太原,还在开垦时代,作品似以浅显为宜,也不要激烈,这是必须察看环境和时候的。别处不明情形,或者要评为灰色也难说,但可以置之不理,万勿贪一种虚名,而反致不能出版。战斗当首先守住营垒,若专一冲锋,而反遭覆灭,乃无谋之勇,非真勇也。

  此复,并颂时绥。

  鲁迅

  六月二十日。

  注释:

  〔1〕榴花艺社:木刻艺术团体。由唐诃等人发起,一九三三年春成立于太原。曾出版《榴花》周刊,附《山西日报》发行,出至第七期被禁。

  〔2〕计画杀害者尚有十余人:据《中国论坛》第三卷第八期(一九三三年七月十四日)所载蓝衣社六月十五日发出秘密通告的《钩命单》:该社计划暗杀者除杨铨外,尚有“陈绍禹、秦邦宪、胡汉民、李宗仁、方振武、吉鸿昌、鲁迅、茅盾”等五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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