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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6月3日致曹聚仁


  聚仁先生:

  二日的惠函,今天收到了。但以后如寄信,还是内山书店转的好。乔峰是我的第三个兄弟的号,那时因为要挂号,只得借用一下,其实是我和他一月里,见面不过两三回。

  《李集》〔1〕我以为不如不审定,也许连出版所也不如胡诌一个,卖一通就算。论起理来,李死在清党之前,还是国民党的朋友,给他留一个纪念,原是极应该的,然而中央的检查员,其低能也未必下于邮政检查员,他们已无人情,也不知历史,给碰一个大钉子,正是意中事。到那时候,倒令人更为难。所以我以为不如“自由”印卖,好在这书是不会风行的,赤者嫌其颇白,白者怕其已赤,读者盖必寥寥,大约惟留心于文献者,始有意于此耳,一版能卖完,已属如天之福也。

  我现在真做不出文章来,对于现在该说的话,好像先前都已说过了。近来只是应酬,有些是为了卖钱,想能登,又得为编者设想,所以往往吞吞吐吐。但终于多被抽掉,呜呼哀哉。倘有可投《涛声》〔2〕的,当寄上;先前也曾以罗怃之名,寄过一封信〔3〕,后来看见广告,在寻这人,但因为我已有《涛声》,所以未复。

  看起来,就是中学卒业生,或大学生,也未必看得懂《涛声》罢,近来的学生,好像“木”的颇多了。但我并不希望《涛声》改浅,失其特色,不过随便说说而已。

  专复,并颂著祺。

  鲁迅上

  六月三夜。

  注释:

  〔1〕《李集》指《守常全集》。

  〔2〕《涛声》文艺性周刊,曹聚仁编辑。一九三一年八月十五日在上海创刊,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停刊。

  〔3〕后题作《论“赴难”和“逃难”》,收入《南腔北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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