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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5月27日致黎烈文


  烈文先生:

  来函收到。日前见启事〔1〕,便知大碰钉子无疑。放言已久,不易改弦,非不为也,不能也。近来所负笔债甚多,拟稍稍清理,然后闭门思过,革面洗心,再一尝试,其时恐当在六月中旬矣。

  以前所登稿,因早为书局〔2〕约去,不能反汗〔3〕,所以希给我“自由”出版,并以未登者〔4〕见还,作一结束。将来所作者,则当不以诺人,任出单行本也。

  此复,并颂时绥。

  迅启上

  五月廿七夜。

  注释:

  〔1〕一九三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申报·自由谈》刊出编者黎烈文“吁请海内文豪,从兹多谈风月,少发牢骚”的启事。参看《伪自由书·后记》。

  〔2〕书局指青光书局。

  〔3〕反汗语见《汉书。刘向传》。犹言翻悔、食言,常用来形容收回成命。

  〔4〕指《保留》、《再谈保留》、《“有名无实”的反驳》、《不求甚解》四篇,后均收入《伪自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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