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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3月20日致李小峰


  小峰兄:

  今晨已将校稿〔1〕寄出,当已到。

  寻不着的书店,其实就是我自己。这一回倘不自印,即非付天马不可,因为这是收回了《两地书》时候的约束。其实北新因为还未见原稿〔2〕,故疑为佳,而实殊不然,大有为难之处,不下于《二心集》也。

  有一本书〔3〕我倒希望北新印,就是:我们有几个人在选我的随笔,从《坟》起到《二心》止,有长序,字数还未一定。因为此书如由别的书店出版,倒是于北新有碍的。

  迅上

  三月二十晚。

  注释:

  〔1〕校稿指《两地书》校稿。

  〔2〕原稿指拟编未成的《五讲三嘘集》稿。

  〔3〕指《鲁迅杂感选集》,何凝(瞿秋白)选编并作序,共收杂文七十四篇,一九三三年七月上海青光书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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