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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3月16日致李霁野


  霁野兄:

  《坟》及《未名》4,《革命和文学》〔1〕四本都已到,能再寄我四五本更好,以一包之度为率。如用纪念邮票,这里要被罚。

  《黄花集》〔2〕中应查之人,尚查不出,过几天再说罢。现在这里寄稿也麻烦,不准封。

  《朝华夕拾》封面已托陶君去画,成即寄上。

  小峰之兄(仲丹)〔3〕昨在客店陪客,被人用手枪打死。大约是来打客人的。他真死得冤枉。

  今天我寓邻近巡警围捕绑票匪,大打其盒子炮和手枪,我的窗门被击一洞,巡警(西洋人)死一人,匪死二人。我无伤。

  迅 三,十四〔六〕。

  注释:

  〔1〕《革命和文学》即《文学和革命①》。参看270409信注〔4〕。

  〔2〕《黄花集》俄国、北欧诗歌小品集,韦素园译,内收作品二十九篇,一九二九年二月出版,《未名丛刊》之一。

  〔3〕仲丹李小峰之兄,当时负责北新书局营业事务。据其家属回忆,当时他在国民党江阴县党部祝某的争风事件中,被误杀于上海福州路鼎新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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