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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2月26日致章廷谦


  矛尘兄:

  廿五日信收到。《语丝》四卷三期已付印,来稿〔1〕大约须入第四期了。

  伏园和小峰的事,我一向不分明。他们除作者版税外,分用净利是今天才知道的从。。但我就来。,也没有收清过版税。即如《桃色的云》〔2〕的第一版卖完后,只给我一部分,说因当时没钱,后来补给,然而从此不提了。我也不提。而现在却以为我“可以做证人”,岂不冤哉!叫我证什么呢?

  譬如他们俩究竟何时合作,何时闹开,我就毫不知道。所以是局外人,不能开口。但我所不满足的,是合作时,将北新的缺点对我藏得太密,闹开以后,将北新的坏处宣传得太多。

  不过我要说一句话,我到上海后,看看各出版店,大抵是营利第一。小峰却还有点傻气。前两三年,别家不肯出版的书,我一绍介,他便付印,这事我至今记得的。虽然我所绍介的作者,现在往往翻脸在骂我,但我仍不能不感激小峰的情面。情面者,面情之谓也〔3〕,我之亦要钱而亦要管情面者以此。

  新月书店我怕不大开得好,内容太薄弱了。虽然作者多是教授,但他们发表的论文,我看不过日本的中学生程度。真是如何是好。

  明年商务印书馆也要开这样的新书店,这一流的书局,要受打击了。倘不投降,即要竞争,请拭目以俟之。

  绍原经济情形,殊可虑。但前两星期,有一个听差(我想,是蔡“公”家的人)送大学院的聘书〔4〕到我这里来,也有绍原的一份,但写明是由胡适之转的。问他何时送去;他说已送去过了;胡博士说本人不在沪,不收。我本想中途截取转寄,但又以为不好,中止了。后来打听季茀,他说大约已经寄杭了,星期二(十九)付邮的。莫非还不到么?倘到,则其中有一批钱,可以过年。

  迅上 十二月廿六日

  斐君太太小燕密斯均此请安。

  注释:

  〔1〕来稿指章廷谦的《小杂感补遗》,后载《语丝》周刊第四卷第四期(一九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2〕《桃色的云》童话剧,俄国爱罗先珂作,鲁迅译,一九二三年七月北京新潮社初版,一九二六年起改由北新书局出版。

  〔3〕情面者,面情之谓也据明末文秉《烈皇小识》卷一记载:明崇祯曾回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周道登“何谓情面”,对曰,“情面者,面情之谓也。”

  〔4〕聘书指蔡元培聘请鲁迅任大学院特约撰述员的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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