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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录五十四


  中国社会上的状态,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时: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镖枪以至机关炮,自不许“妄谈法理”以至护法,自“食肉寝皮”的吃人思想以至人道主义,自迎尸拜蛇以至美育代宗教,都摩肩挨背的存在。

  这许多事物挤在一处,正如我辈约了燧人氏以前的古人,拼开饭店一般,即使竭力调和,也只能煮个半熟;伙计们既不会同心,生意也自然不能兴旺,──店铺总要倒闭。

  黄郛氏做的《欧战之教训与中国之将来》中,有一段话,说得很透澈:──

  “七年以来,朝野有识之士,每腐心于政教之改良,不注意于习俗之转移;庸讵知旧染不去,新运不生:事理如此,无可勉强者也。外人之评我者,谓中国人有一种先天的保守性,即或迫于时势,各种制度有改革之必要时,而彼之所谓改革者,决不将旧日制度完全废止,乃在旧制度之上,更添加一层新制度。试览前清之兵制变迁史,可以知吾言之不谬焉。最初命八旗兵驻防各地,以充守备之任;及年月既久,旗兵已腐败不堪用,洪秀全起,不得已,征募湘淮两军以应急:从此旗兵绿营,并肩存在,遂变成二重兵制。甲午战后,知绿营兵力又不可恃,乃复编练新式军队:于是并前二者而变成三重兵制矣。今旗兵虽已消灭,而变面换形之绿营,依然存在,总是二重兵制也。从可知吾国人之无澈底改革能力,实属不可掩之事实。他若贺阳历新年者,复贺阴历新年;奉民国正朔者,仍存宣统年号。一察社会各方面,兼无往而非二重制。即今日政局之所以不宁,是非之所以无定者,简括言之,实亦不过一种‘二重思想’在其间作祟而已。”

  此外如既许信仰自由,却又特别尊孔;既自命“胜朝遗老”,却又在民国拿钱;既说是应该革新,却又主张复古:四面八方几乎都是二三重以至多重的事物,每重又各各自相矛盾。一切人便都在这矛盾中间,互相抱怨着过活,谁也没有好处。

  要想进步,要想太平,总得连根的拔去了“二重思想”。因为世界虽然不小,但彷徨的人种,是终竟寻不出位置的。

  【注释】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六卷第三号,署名唐俟。

   “妄谈法理”: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窃夺了政权,当时的革命党人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根据,大谈“民国的法理”,企图借此约束袁世凯独裁专制的行动。而袁世凯则声称不许他们“妄谈法理”,并下令废止《临时约法》和解散国会。后来段祺瑞任北洋政府国务总理时,对《临时约法》和国会,也采取了与袁世凯同样的手段。护法,指一九一七年七月至一九一八年四月间,孙中山领导的维护《临时约法》,恢复国会的运动。

   “食肉寝皮”:语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晋国州绰对齐庄公说:“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按“二子”指齐国的殖绰和郭最,他们曾被州绰俘虏过。

   美育代宗教:是蔡元培所提出的主张。他曾著有《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载《新青年》第三卷第六号(一九一七年八月)。

   黄郛(1880─1936):浙江绍兴人,政学系的政客,亲日派分子。历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代理国务总理,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长、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等职。《欧战之教训与中国之将来》一书,是他的反动面目尚未充分暴露时写的,一九一八年十二月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这里所引的一段文字,见于该书第三编。

   既许信仰自由却又特别尊孔:一九一三年八月一日,孔教会会长陈焕章在给参、众两院的《请定孔教为国教请愿书》中说:“焕章等内审诸夏之国情,外考列邦之成宪,迫得请愿贵院,于宪法上明定孔教为国教,并许信教自由”。

   “胜朝遗老”:这里指清朝遗老。胜朝,即已被推翻的前一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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