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梁启超 > 中国历史研究法 | 上页 下页
第六章 史迹之论次(3)


  说明事实之原因结果,为史家诸种职责中之最重要者。近世治斯学之人多能言之,虽然,兹事未易言也。宇宙之因果律往往为复的而非单的,为曲的而非直的,为隔的伏的而非连的显的,故得其真也甚难。自然界之现象且有然,而历史现象其尤甚也。严格论之,若欲以因果律绝对的适用于历史,或竟为不可能的而且有害的亦未可知。何则?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曰不可能,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然则吾侪竟不谈因果可乎?曰,断断不可。不谈因果,则无量数繁赜变幻之史迹不能寻出一系统,而整理之术穷;不谈因果,则无以为鉴往知来之资,而史学之目的消灭。故吾侪常须以炯眼观察因果关系,但其所适用之因果律与自然科学之因果律不能同视耳。

  请言自然科学与历史之别:

  其一,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反复的完成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一度的、不完成的。自然科学常在必然的法则支配之下,缫演再缫演,同样条件必产同样结果,且其性质皆属于可以还原。其研究对象之原子、分子或生殖质,皆属完成的、决定的。历史不然,如吾前文所屡言,天下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凡史迹皆庄子所谓“新发于硎”,未有缫演乎其旧者也。不惟极活跃之西洋史节节翻新,即极凝滞之中国史,前后亦未尝相袭。不宁惟是,每一段史迹殆皆在前进之半途中作若行若止之态,常将其未竟之绪之一部分贻诸方来。欲求如自然科学之截然表示一已完成之定形定态以供人研究者,殆不可得。故自然科学可以有万人公认之纯客观的因果律,而历史盖难言之矣。

  其二,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普遍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个性的。自然科学的事项,如二加二必为四,轻养二合必为水。数学上无不同质之“二”,化学上无不同质之“轻”与“养”,故二加二之法则得应用于一切之四,轻养二合之法则得应用于一切之水。历史不然,历史由人类所造。人类只有一个孔子,更无第二个孔子;只有一个基督,更无第二个基督。拿破仑虽极力摹仿该撒,然拿破仑自是拿破仑,不是该撒。吾侪不妨以明太祖比汉高祖,然不能谓吾知汉祖,同时即已知明祖。盖历史纯为个性发挥之制造品,而个性直可谓之无一从同。又不惟个人为然耳,历史上只有一个文艺复兴时代,更无绝对与彼相同之第二个时代;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华民族,更无绝对与我相同之第二个民族。凡成为历史事实之一单位者,无一不各有其个别之特性。此种个性不惟数量上复杂不可偻指,且性质上亦幻变不可方物。而最奇异者,则合无量数互相矛盾的个性,互相分歧或反对的愿望与努力,而在若有意若无意之间乃各率其职以共赴一鹄,以组成此极广大极复杂极致密之“史网”。人类之不可思议,莫过是矣。史家之职责,则在此种极散漫、极复杂的个性中而觑见其实体,描出其总相,然后因果之推验乃可得施。此其所以为难也。

  其三,自然科学的事项为超时间空间的,历史事项反是,恒以时间空间关系为主要基件。二加二为四,轻养二合为水,亿万年前如是,亿万年后亦有然,中国如是,他国他洲有然,乃至他星球亦有然。历史反是,某时代关系极重要之事项移诸他时代或成为绝无意义,不宁惟是,同一事件早一年发生与迟一年发生,乃至早一日一刻发生与迟一日一刻发生,其价值可以相去悬绝。空间方面亦复如是,甲处所发生事件,假令以同型的——其无绝对同型的不俟论——移诸乙处,其所取得历史上之意义与价值逈乎不相侔。质而言之,史迹之为物必与“当时”“此地”之两观念相结合,然后有评价之可言。故史学推论的方式比诸自然科学,益复杂而难理也。

  明乎此三异点,始可以语于史界之因果矣。

  史界因果之劈头一大问题,则英雄造时势耶?时势造英雄耶?换言之,则所谓“历史为少数伟大人物之产儿”、“英雄传即历史”者,其说然耶否耶?罗素曾言:“一部世界史,试将其中十余人抽出,恐局面或将全变。”此论吾侪不能不认为确含一部分真理。试思中国全部历史如失一孔子,失一秦始皇,失一汉武帝,……其局面当何如?佛学界失一道安,失一智,失一玄奘,失一慧能;宋明思想界失一朱熹,失一陆九渊,失一王守仁;清代思想界失一顾炎武,失一戴震,其局面又当何如?其他政治界、文学界、艺术界,盖莫不有然。此等人得名之曰“历史的人格者。”何以谓之“历史的人格者?”则以当时此地所演生之一群史实,此等人实为主动——最少亦一部分的主动——而其人面影之扩大,几于掩覆其社会也。

  文化愈低度,则“历史的人格者”之位置愈为少数所垄断,愈进化则其数量愈扩大。其在古代,政治之污隆系于一帝王,教学之兴废系于一宗师,则常以一人为“历史的人格者”。及其渐进,而重心移于少数阶级或宗派,则常以若干人之首领为“历史的人格者。”及其益进,而重心益扩于社会之各方面,则常以大规模的团体之组织分子为“历史的人格者。”例如波斯、马基顿、罗马帝国、阿剌伯诸史之全舞台,几为各该时代二三英雄所独占;十九世纪欧洲诸国之历史,常以贵族或中等阶级各派之十数首领为主体;今后之历史,殆将以大多数之劳动者或全民为主体,此其显证也。由此言之,历史的大势,可谓为由首出的“人格者”以递趋于群众的“人格者”。愈演进,愈成为“凡庸化”,而英雄之权威愈减杀。故“历史即英雄传”之观念,愈古代则愈适用,愈近代则愈不适用也。

  虽然,有两义当注意焉:其一,所谓“首出的人格者”表面上虽若一切史迹纯为彼一人或数人活动之结果,然不能谓无多数人的意识在其背后。实则此一人或数人之个性渐次浸入或镌入于全社会而易其形与质,社会多数人或为积极的同感,或为消极的盲从,而个人之特性寖假遂变为当时此地之民众特性,亦得名之曰“集团性”或“时代性”。非有集团性或时代性之根柢而能表现出一史迹,未之前闻。例如二千年来之中国,最少可谓为有一部分属于孔子个性之集团化;而战国之政治界可谓为商鞅个性之时代化;晚明之思想界可谓为王守仁个性之时代化也。如是,故谓“首出的人格者”能离群众而存在殆不可。其二,所谓“群众的人格者”论理上固为群中各分子各自个性发展之结果,固宜各自以平等的方式表显其个性。然实际上其所表显者,已另为一之集团性或时代性,而与各自之个性非同物。且尤必有所谓“领袖”者以指导其趋向、执行其意思,然后此群众人格乃得实现。例如吾侪既承认彼信奉共产主义之人人为一个合成的“人格者”,则同时不能不承认马克思之个人与此“人格者”之关系,又不能不承认列宁之个人与此“人格者”之关系。如是,故谓“群众的人格者”能离首出者而存在殆亦不可。

  吾曷为向研究历史之人哓哓陈此义耶?吾以为历史之一大秘密,乃在一个人之个性何以能扩充为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与夫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何以能寄现于一个人之个性?申言之,则有所谓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者,其物实为个人心理之扩大化合品,而复借个人之行动以为之表现。史家最要之职务,在觑出此社会心理之实体,观其若何而蕴积、若何而发动、若何而变化,而更精察夫个人心理之所以作成之表出之者其道何由能致力于此,则史的因果之秘密藏其可以略睹矣。

  欧美自近世以来民众意识亢进,故社会心理之表现于史者甚鲜明,而史家之觑出之也较易。虽然,亦由彼中史学革新之结果,治史者能专注重此点,其间接促起民众意识之自觉力,抑非细也。中国过去之史,无论政治界、思想界皆为独裁式,所谓积极的民众意识者甚缺乏,无庸讳言。治史者常以少数大人物为全史骨干,亦属不得已之事。但有一义须常目在之者:无论何种政治何种思想皆建设在当时此地之社会心理的基础之上,而所谓大人物之言动必与此社会心理发生因果关系者,始能成为史迹。大人物之言动,非以其个人的资格而有价值,乃以其为一阶级或一党派一民族之一员的资格而有价值耳。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