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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写几句


  看过了《茶花女》,马彦祥先生要我写几句,我已写了一小篇了;现在《北洋画报》又要我写几句,我只能写些零碎的小事了。

  一

  茶花女是动辄得咎的:她要安心当她的婊子罢,人家说她没骨头,烂污货;她要做个好人罢,人家不相信她,不肯答应她,结果是她死了。

  排演《茶花女》也有些左右两难:右边的人可以说:“这是什么东西,新戏总是要不得。”左边的人又可以说:“《茶花女》这种戏根本就可以不必排,至少也该让我们来排,不该给余上沅排。”

  但《茶花女》终于博得了若干人的同情与眼泪,排演《茶花女》也终于博得了若干人的同情与眼泪,也就够安慰的了。

  二

  两位老先生在看完戏之后大发议论:

  一位说:“茶花女尽美矣,未尽善也。夫既不惜一死,即当于杜父之前剖心以自明,而后乃成其为轰轰烈烈之奇女子。……”

  一位说:“否,否,不然。使果死于杜父之前,天下后世将以杜父为何如人?其所以不即死,正所以全杜,亦所以全杜父,舍其所易,为其所难,此其所以为尽善尽美也。”

  我对于这两位策论家的议论都能领悟与欣赏,但我却要摹仿旧戏里小丑的口吻说:“茶花女呀,您别在杜法尔面前死呀,死了咱们这出戏就唱不下去啦!”

  三

  又有两位先生在戏场里谈天:“《茶花女》是林琴南译的。”

  “不,这个戏本是什么复译的。”

  “哦,我知道了,是严复,严又陵。”

  “严又陵也做白话文么?”

  “是,他做;林琴南可不干。严林虽然齐名,他们俩可要抬杠。”

  哈哈!昨天我看见陈衡哲女士,谈起《新青年》时代的白话诗,她说“那是三代以上的事了”。征之于此,岂不良信。

  (1932年12月1日《北洋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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