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老舍 > 四世同堂 | 上页 下页
一九


  连四号的马老寡妇也到门口来看看。她最胆小,自从芦沟桥响了炮,她就没迈过街门的门坎。她也不许她的外孙——十九岁的程长顺——去作生意,唯恐他有什么失闪。她的头发已完全白了,而浑身上下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手指上还戴着四十年前的式样的,又重又大的,银戒指。她的相貌比李四妈还更和善;心理也非常的慈祥,和李四妈差不多。可是,她在行动上,并不象李四妈那样积极,活跃,因为自从三十五岁她就守寡,不能不沉稳谨慎一些。

  她手中有一点点积蓄,可是老不露出来。过日子,她极俭省,并且教她的外孙去作小生意。外孙程长顺在八岁的时候父母双亡,就跟着外婆。他的头很大,说话有点囔鼻,象患着长期伤风似的。因为头大,而说话又呜囔呜囔的,所以带着点傻相;其实他并不傻。外婆对他很好,每饭都必给他弄点油水,她自己可永远吃素。在给他选择个职业的时候,外婆很费了一番思索;结果是给他买了一架旧留声机和一两打旧唱片子,教他到后半天出去转一转街。长顺非常喜欢这个营业,因为他自己喜欢唱戏。他的营业也就是消遣。他把自己所有的唱片上的戏词与腔调都能唱上来。遇到片子残破,中间断了一点的时候,他会自己用嘴哼唧着给补充上。

  有时候,在给人家唱完半打或一打片子之后,人家还特烦他大声的唱几句。他说话时虽呜囔呜囔的,唱起来可并不这样;反之,正因为他的鼻子的关系,他的歌唱的尾音往往收入鼻腔,听起来很深厚有力。他的生意很不错,有几条街的人们专等着他,而不照顾别人。他的囔鼻成了他的商标。他的志愿是将来能登台去唱黑头,因他的脑袋既大,而又富于鼻音。这一程子,长顺闷得慌极了!外婆既不许他出去转街,又不准他在家里开开留声机。每逢他刚要把机器打开,外婆就说:“别出声儿呀,长顺,教小日本儿,听见还了得!”今天,长顺告诉外婆:“不要紧了,我可以出去作买卖啦!上海也打上了,咱们的飞机,一千架,出去炸日本鬼子!咱们准得打胜!上海一打胜,咱们北平就平安了!”

  外婆不大信长顺的话,所以大着胆子亲自到门外调查一下;倒仿佛由门外就能看到上海似的。

  老太太的白发,在阳光下,发着一圈儿银光。大槐树的绿色照在她的脸上,给皮肤上的黄亮光儿减去一些,有皱纹的地方都画上一些暗淡的细道儿。胡同里没有行人,没有动静,她独自立了一会儿,慢慢的走回屋中去。

  “怎样?外婆!”长顺急切的问。

  “倒没有什么,也许真是平安了!”

  “上海一开仗,咱们准打胜!外婆你信我的话,准保没错儿!”长顺开始收拾工具,准备下午出去作生意。

  全胡同中,大家都高兴,都准备着迎接胜利,只有冠晓荷心中不大痛快。他的事情还没有眉目。假若事情已定,他大可以马上去浑水摸鱼,管什么上海开仗不开仗。但是,事情既没决定,而上海已经在抗战,万一中国打胜,他岂不是没打到狐狸而弄来一屁股臊?他很不痛快的决定这两天暂时停止活动,看看风色再说。

  大赤包可深不以为然:“你怎么啦?事情刚开头儿,你怎么懈了劲儿呢?上海打仗?关咱们什么屁事?凭南京那点兵就打得过日本?笑话!再有六个南京也不行!”大赤包差不多象中了邪。她以为后半世的产业与享受都凭此一举,绝对不能半途而废。

  凑巧,六号住的丁约翰回来了。丁约翰的父亲是个基督徒,在庚子年被义和团给杀了。父亲殉道,儿子就得到洋人的保护;约翰从十三岁就入了“英国府”作打杂儿的。渐渐的,他升为摆台的,现在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虽然摆台的不算什么很高贵的职业,可是由小羊圈的人们看来,丁约翰是与众不同的。他自己呢也很会吹嘘,一提到身家,他便告诉人家他是世袭基督徒,一提到职业,他便声明自己是在英国府作洋事——他永远管使馆叫作“府”,因为“府”只比“宫”次一等儿。他在小羊圈六号住三间正房,并不象孙七和小崔们只住一间小屋。他的三间房都收拾得很干净,而且颇有些洋摆设:案头上有许多内容一样而封面不同的洋书——四福音书和圣诗;橱子里有许多残破而能将就使用的啤酒杯,香槟杯,和各式样的玻璃瓶与咖啡盒子。论服装,他也有特异之处,他往往把旧西服上身套在大衫上当作马褂——当然是洋马褂。

  在全胡同里,他只与冠家有来往。这因为:第一,他看不起别的人家,而大家也并不怎么特别尊敬他,所以彼此两便,不必往来;第二,他看得起冠家,而冠家也能欣赏他的洋气,这已经打下友谊的基础,再加上,他由“府”里拿出来的一点黄油,咖啡,或真正的牛津橙子酱什么的,只有冠家喜欢要,懂得它们是多么地道,所以双方就更多了一些关系——他永远把这类的洋货公道的卖给冠家。

  这次,他只带来半瓶苏格兰的灰色奇酒,打算白送给冠先生。

  假若丁约翰是在随便的一家西餐馆摆台,大赤包必定不会理会他,即使他天天送来黄油与罐头。丁约翰是在英国府摆台,这就大有文章了。假若宫里的太监本来是残废的奴役,而因在皇宫里的关系被人另眼看待,那么,大赤包理当另眼看待丁约翰。她觉得丁约翰本人与丁约翰所拿来的东西,都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倒是“英国府”那三个有声势的字。丁约翰来自英国府,那些东西来自英国府,这教大赤包感到冠家与英国使馆有了联系,一点可骄傲的联系!每逢她给客人拿出咖啡或果酱的时候,她必要再三的说明:“这是由英国府拿出来的!”“英国府”三个字仿佛粘在了她的口中,象口香糖似的那么甜美。

  见丁约翰提着酒瓶进来,她立刻停止了申斥丈夫,而把当时所能搬运到脸上的笑意全搬运上来:“哟!丁约翰!”她也非常喜欢“约翰”这两个字。虽然它们不象“英国府”那么堂皇雄伟,可是至少也可以与“沙丁鱼”“灰色奇酒”并驾齐驱的含有洋味。

  丁约翰,四十多岁,脸刮得很光,背挺得很直,眼睛永远不敢平视,而老向人家的手部留意,好象人们的手里老拿着刀叉似的。听见大赤包亲热的叫他,他只从眼神上表示了点笑意——在英国府住惯了,他永远不敢大声的说笑。“拿着什么?”大赤包问。

  “灰色奇!送给你的,冠太太!”

  “送?”她的心里颤动了一下。她顶喜欢小便宜。接过去,象抱吃奶的婴孩似的,她把酒瓶搂在胸前。“谢谢你呀,约翰!你喝什么茶?还是香片吧?你在英国府常喝红茶,该换换口味!”

  “坐下,约翰!”冠先生也相当的客气。“有什么消息没有?上海的战事,英国府方面怎么看?”

  “中国还能打得过日本吗?外国人都说,大概有三个月,至多半年,事情就完了!”丁约翰很客观的说,倒仿佛他不是中国人,而是英国的驻华外交官。

  “怎么完?”

  “中国军队教人家打垮!”

  大赤包听到此处,一兴奋,几乎把酒瓶掉在地上。“冠晓荷!你听见没有?虽然我是个老娘们,我的见识可不比你们男人低!把胆子壮起点来,别错过了机会!”

  冠晓荷楞了一小会儿,然后微笑了一下:“你说的对!你简直是会思想的坦克车!”

  §十一

  生在某一种文化中的人,未必知道那个文化是什么,象水中的鱼似的,他不能跳出水外去看清楚那是什么水。假若他自己不能完全客观的去了解自己的文化,那能够客观的来观察的旁人,又因为生活在这种文化以外,就极难咂摸到它的滋味,而往往因一点胭脂,断定他美,或几个麻斑而断定他丑。不幸,假若这个观察者是要急于搜集一些资料,以便证明他心中的一点成见,他也许就只找有麻子的看,而对擦胭脂的闭上眼。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