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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梁漱冥先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3)


  梁先生难道不睁眼看看古往今来的多妻制度,娼妓制度,整千整万的提倡醉酒的诗,整千整万恭维婊子的诗,《金瓶梅》与《品花宝鉴》,壮阳酒与春宫秘戏图?这种东西是不是代表一个知足安分寡欲摄生的民族的文化?只看见了陶潜、白居易,而不看见无数的西门庆与奚十一;只看见了陶潜、自居易诗里的乐天安命,而不看见他们诗里提倡酒为圣物而醉为乐境,正是一种“要求物质享乐”的表示:这是我们不能不责备梁先生的。

  以上所说,并不是有意吹毛求疵,只是要指出梁先生发明的文化公式,只是闭眼的拢统话,全无“真知灼见”。他的根本缺陷只是有意要寻一个简单公式,而不知简单公式决不能笼罩一大系的文化,结果只有分析辨别的形式,而实在都是一堆拢统话。

  我们再看他那第二串的三个公式:

  (一)西洋生活是直觉运用理智。
  (二)中国生活是理智运用直觉。
  (三)印度生活是理智运用现量。

  这更是荒谬不通了。梁先生自己说:

  现量,理智,直觉,是构成知识的三种工具。一切知识都是由这三种作用构成。虽然各种知识所含的三种作用有成分轻重的不同,但是非要具备这三种作用不可,缺少一种就不能成功的。(页六九)

  单用这一段话,已可以根本推翻梁先生自己的三个公式了。既然说,知识非具备这三种作用不可,那么,也只是因为“各种知识”的性质不同,而成分有轻重的不同;何至于成为三种民族生活的特异公式呢?例如诗人赏花玩月,商人持筹握算,罪人鞭背打屁股,这三种经验因为性质不同,而有成分的轻重,前者偏于直觉,次者偏于理智,后者偏于现量,那是可能的。但人脑的构造,无论在东在西,决不能因不同种而有这样的大差异。

  我们可以说甲种民族在某个时代的知识方法比乙种民族在某个时代的知识方法精密的多;正如我们说近二百年来的西洋民族的科学方法大进步了。这不过好像我们说汉儒迂腐,宋儒稍能疑古,而清儒治学方法最精。这都不过是时间上,空间上的一种程度的差异。梁先生太热心寻求简单公式了,所以把这种历史上程度的差异,认作民族生活根本不同方向的特征,这已是大错了。他还更进一步,凭空想出某民族生活是某种作用运用某种作用,这真是“玄之又玄”了。

  试问直觉如何运用理智?理智又如何运用直觉?理智又如何运用现量?

  这三个问题,只有第一问梁先生答的稍为明白一点。他说:

  一切西洋文化悉由念念认我向前要求而成。这“我”之认识,感觉所不能为,理智所不能为,盖全出于直觉所得。故此直觉实居主要地位;由其念强,才奔著去求,而理智则其求时所用之工具。所以我们说西洋生活是以直觉运用理智的。读者幸善会其意而无以词害意。(二〇七)

  梁先生也知道我们不能懂这种玄妙的话,故劝我们“善会其意而无以词害意”。但我们实在无法善会其意!第一,我们不能承认“我”之认识全出于直觉所得。哲学家也许有发这种妙论的;但我们知道西洋近世史上所谓“我”的发现,乃是一件极平常的事件,正如昆曲《思凡》里的小尼姑的春情发动,不愿受那尼庵的非人生活了,自然逃下山去。梁先生若细读这一出“我”的发现的妙文,或英国诗人白朗吟(Browning)的Fra Lippo Lippi便可以知道这里面也有情感,也带理智,而现量(感觉)实居主要。第二,即使我们闭眼承认“我”之认识由于直觉,然而“我”并不即等于直觉;正如哥仑布发现美洲,而美洲并不等于哥仑布。故“我之认识由于直觉”一句话,即使不是瞎说,也决不能引出“直觉运用理智”的结论。

  此外,梁先生解释“理智运用直觉”一段,我老实承认全不懂得他说的是什么。幸而梁先生自己承认这一段话是“很拙笨不通”(二〇九),否则我们只好怪自己拙笨不通了。

  最后,梁先生说“理智运用现量”一层,我们更无从索解。佛教的宗教部分,固然是情感居多,然而佛家的哲学部分却明明是世界上一种最精深的理智把戏。梁先生自己也曾说:

  在印度,那因明学唯识学秉一种严刻的理智态度,走科学的路。(页八六)

  何以此刻(页二〇九)只说印度生活是“理智运用现量”呢?梁先生的公式热,使他到处寻求那简单的概括公式,往往不幸使他陷入矛盾而不自觉。如上文梁先生既认印度化为奋斗,而仍说他是向后要求:如这里梁先生既认印度的因明唯识为走科学的路,而仍硬派他入第三个公式。“整齐好玩”则有馀了,只可恨那繁复多方的文化是不肯服服帖帖叫人装进整齐好玩的公式里去的。

  3

  我们现在要对梁先生提出一点根本的忠告,就是要说明文化何以不能装入简单整齐的公式里去。梁先生自己也曾说过生活就是现在的我对宇宙的奋斗,“我们的生活无时不用力,即是无时不奋斗。当前为碍的东西是我的一个难题;所谓奋斗就是应付困难,解决问题”。(页六四)当梁先生说这话时,他并不曾限制他的适用的区域。他说:

  差不多一切有情——生物——的生活,都是如此,并不单是人类为然。(页六五)

  我们很可以用这一点做出发点:生活即是应付困难,解决问题。而梁先生又说:

  文化并非别的,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页六八)

  这一句话,我们也可以承认(梁先生在这里又把文化和文明分作两事,但那个区别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况且和梁先生自己在页十三上说的话互相矛盾,故我们可以不采他这个一时高兴的辨析)。梁先生又说:

  奋斗的态度,遇到问题都是对于前面去下手,……改造局面,使其可以满足我们的要求:这是生活本来的路向。(页六九)

  这也是我们可以承认的。但我们和梁先生携手同行到这里,就不能不分手了。梁先生走到这里,忽然根本否认他一向承认的“一切有情”都不能违背的“生活本来的路向”!他忽然说中国人和印度人的生活是不走这“生活本来的方向”的!他忽然很大度的把那条一切有情都是如此的生活本路让与西洋人去独霸!梁先生的根本错误就在此一点。

  我们的出发点只是:文化是民族生活的样法,而民族生活的样法是根本大同小异的。为什么呢?因为生活只是生物对环境的适应,而人类的生理的构造根本上大致相同,故在大同小异的问题之下,解决的方法,也不出那大同小异的几种。这个道理叫做“有限的可能说”(The principle of limited possibilities)。例如饥饿的问题,只有“吃”的解决。而吃的东西或是饭,或是面包,或是棒子面,……而总不出植物与动物两种,决不会吃石头。御寒的问题,自裸体以至穿重裘,也不出那有限的可能。居住的问题,自穴居以至广厦层楼,根本上也只有几种可能。

  物质生活如此,社会生活也是如此。家庭的组织,也只有几种可能:杂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大家族或小家庭,宗子独承产业或诸子均分遗产。政治的组织也只有几种可能:独裁政治,寡头政治,平民政治。个人对社会的关系也有限的: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自由与权威。精神生活也是如此的。言语的组织,总不出几种基本配合;神道的崇拜,也不出几种有限的可能。宇宙的解释,本体问题,知识的问题,古今中外,可曾跳出一元,二元,多元;唯心,唯物;先天,后天,等等几条有限的可能?人生行为的问题,古今中外,也不曾跳出几条有限的路子之外。至于文学与美术的可能方式,也不能不受限制:有韵与无韵,表现与象征,人声与乐器,色影是有限的,乐音是有限的。这叫做有限的可能。

  凡是有久长历史的民族,在那久长的历史上,往往因时代的变迁,环境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解决样式。往往有一种民族而一一试过种种可能的变法的。政治史上,欧洲自希腊以至今日,印度自吠陀时代以至今日,中国自上古以至今日,都曾试过种种政治制度:所不同者,只是某种制度(例如多头政治)在甲民族的采用在古代,而在乙民族则上古与近代都曾采用;或某种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在甲国早就消灭了,而在乙国则至最近世还不曾刬除。又如思想史上,这三大系的民族都曾有他们的光明时代与黑暗时代。思想是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这里面自然包含直觉,感觉,与理智三种分子,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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