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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李觏的学说(1)


  (一个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

  读《直讲李先生集》(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用明成化刊本景印,凡《年谱》一卷,《文集》三十七卷,《外集》三卷。共八册。)

  李觏是北宋的一个大思想家。他的大胆,他的见识,他的条理,在北宋的学者之中,几乎没有一个对手!然而《宋元学案》里竟不给他立学案,只附在范仲淹的学案内,全祖望本想为他立“盱江学案”,后来不知怎样,终于把他附在“高平学案”内。这几百年来,大家竟不知道有李觏这一位大学者了!我从前读北宋和尚契嵩的文集,见他特别注意李觏的言论,当时我就很想研究他的著作。近来读他的全集,才知道他是江西学派的一个极重要的代表,是王安石的先导,是两宋哲学的一个开山大师。因此,我现在热心的介绍他给国中研究思想史的人们。

  (一)事迹

  李觏,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人。生于大中祥符二年(1009),死于嘉祐四年(1059),年五十一。

  十三岁(1021),是年王安石生。

  二十三岁(1031),作《潜书》十五篇。

  二十四岁(1032),作《礼论》七篇。

  二十八岁(1036),作《明堂定制图》并序、《平土书》。是年入京。

  二十九岁(1037),往鄱阳谒范仲淹。

  三十岁(1038),作《广潜书》十五篇。

  三十一岁(1039),作《富国强兵安民》三十策。

  三十三岁(1041),应制科试入京。明年试不第。归。

  三十五岁(1043),作《庆历民言》三十篇,《周礼致太平论》三十篇。是年集《退居类稿》十二卷。在南城主郡学,学者来者数百人。

  三十七岁(1045),余靖荐先生于朝,略云,“李觏博学通识,包括古今;潜心着书,研极治乱。江南儒士,共所师法。”

  三十九岁(1047),作《礼论后语》,《删定刘牧易图序》。

  按《序》云“尝作《易论》十三篇”,是《易论》作于此年之前。

  四十一岁(1049),范仲淹荐于朝,略云,“李觏著书立言,有孟轲、扬雄之风义,……斯人之才之学,非常儒也。”

  四十二岁(1050),范仲淹再荐于朝,旨授将仕郎,太学助教。

  四十四岁(1052),范仲淹卒。是年王安石三十一岁。

  集《皇祐续稿》八卷。刊行《周礼致太平论》十卷。

  四十五岁(1053),著《常语》三卷。明年作《常语后序》。

  四十九岁(1057),国子监奏乞差李觏充太学说书。

  五十岁(1058),除通州海门主簿,太学说书。

  五十一岁(1059),权同管勾太学;因胡瑗病,故有是命。是年胡瑗卒;八月,先生亦卒。

  集后附《门人录》,可考者三十八人。门人陈次公作墓志,言门人登录者千有余人。此盖并合太学生徒而言耳。

  (二)学说

  李觏是一个实用主义家。他很光明昭著的提倡乐利主义。所以他的《原文》篇说:

  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欲可言乎?曰,欲者,人之情,曷为不可言?言而不以礼,是贪与淫,罪矣。不贪不淫,而曰不可言,无乃贼人之生,反人之情?世俗之不熹儒,以此。

  孟子谓何必曰利,激也。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孔子七十所欲不逾矩,非无欲也。于《诗》则道男女之时,容貌之美,悲感念望,以见一国之风,其顺人也至矣。

  因为他注重在功利,故他大胆的提倡霸国与强国。他《寄上范参政书》有云:

  儒生之论但恨不及王道耳。而不知霸也,强国也,岂易可及哉?管仲之相齐桓公,是霸也,外攘戎狄,内尊京师。较之于今何如?商鞅之相秦孝公,是强国也,明法术耕战,国以富而兵以强。较之于今何如?

  又《常语》上云:

  或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吾子何为?”曰,“衣裳之会十有一,《春秋》也,非仲尼修乎?《木瓜》,《卫风》也,非仲尼删乎?正而不谲,《鲁论语》也,非仲尼言乎?仲尼亟言之,其徒虽不道,无歉也。呜呼,霸者岂易与哉。使齐桓能有终,管仲能不侈,则文王太公何恧焉?《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盖圣人之意也。”

  又《常语》下云:

  或问“自汉迄唐,孰王孰霸?”曰,“天子也,安得霸哉?皇帝王霸者,其人之号,非其道之目也。自王以上,天子号也。……霸,诸侯号也。霸之为言伯也,所以长诸侯也。……道有粹有驳,其人之号,不可以易之也。……人固有父为士子为农者矣。谓天下之士者曰行父道,谓天下之农者曰行子道,可乎?”

  这一段驳向来区别王霸的谬论,非常明白痛快。他的结论是:

  所谓王道,……安天下也。所谓霸道,……尊京师也。非粹与驳之谓也。

  这是说:天子安天下,便是王道;诸侯拥护中央政府而安天下,便是霸道。真的区别只是立功的人的地位不同,并不是义与利的分别,也不是纯粹与驳杂的区别。

  因为他注重富国利民,故他有《富国强兵安民》三十策,有《平土书》,有《周礼致太平论》五十一篇。

  他的《富国策》开端的几句话可以引来作他的理财论的引子:

  愚窃观儒者之论,鲜不贵义而贱利,其言非道德教化则不出诸口矣。然《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是则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盖城郭宫室非财不完,羞服车马非财不具,百官群吏非财不养,军旅征戍非财不给,郊社宗庙非财不事,……诸侯四夷朝觐聘问非财不接.矜寡孤独凶荒札瘥非财不恤。礼以是举,政以是成,爱以是立,威以是行。舍是而克为治者,未之有也。是故贤圣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

  这是他的根本主张,也就是王安石新法的根本主张,故最可注意。

  他的《周礼致太平论》把一部《周礼》的材料,整理出来,分作《内治》,《国用》,《军卫》,《刑禁》,《官人》,《教道》六类。这样分类,颇有点像近人做的《周礼政要》一类的书,虽是讲《周礼》,其实是谈当时的政治。这六类之中,《国用》十六篇最为重要,因为他的许多主张都是和王安石一致的。我们可以说,李觏是熙宁元丰新法的哲学家,他的政治哲学是新法的学理的背景。我且举他的重要主张如下:

  (1)国用出入须有定制:“一谷之税,一钱之赋,给公上者,各有定制。”“凡其一赋之出,则给一事之费。费之多少,一以式法。”(《国用》一)

  (2)天子无私财:“盖王者无外,以天下为家。尺地莫非其田,一民莫非其子。财物之在海内,如在橐中,况于贡赋之入,何彼我之云哉?历观书传,自《禹贡》以来,未闻天子有私财者,……故虽天子器用财贿燕私之物,受贡献,备赏赐之职,皆属于大府。属于大府,则日有成,月有要,岁有会;职内之入,职岁之出;司书之要贰,司会之钩考,废置诛赏之典存焉。”(《国用》二)

  (3)“人各有事,事各有功”:“天之生民,未有无能者也。能其事而后可以食。无事而食,是众之殃,政之害也。是故圣人制天下之民各从其能以服于事;取有利于国家,然后可也。……昔胥臣对晋文公,谓‘戚施植镈,蘧除蒙璆,侏儒扶庐,蒙瞍修声,聋聩司火’。《王制》:‘喑聋跛躄断者侏儒,各以其器食之。’古者废疾之人犹有所役。”这个“不作工不配吃饭”的主义原来不是俄国的波雪维克的新发明!(《国用》三。参看七)

  (4)“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他根据《周礼》(大司徒,遂人)主张“余夫,致仕者,仕者,贾人,庶人在官者,畜牧者之家皆受田,则是人无不耕;无不耕则力岂有遗哉?一易,再易,莱(莱谓休不耕者),皆颁之。则是地无不稼;无不稼,则利岂有遗哉?自阡陌之制行,兼并之祸起,贫者欲耕而或无地,富者有地而或乏人,野夫犹作惰游,况邑居乎?沃壤犹为芜秽,况瘠土乎?饥馑所以不支,贡赋所以日削。孟子曰,‘仁政必自经界始’,师丹言宜略为限。不可察也。”(《国用》四。参看七)

  (5)应调查民财:《周礼》司书“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财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家六蓄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之政令”(逆谓钩考)。“恐其群吏滥税敛万民,故知此本数,乃钩考其政令也。”(《国用》八)

  (6)平准(此即后来王安石所谓“均输”):《周礼》有“制其贡各以其所有”,及“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二事。他因主张仿桑弘羊的办法,“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他的理由是:“地所有而官不用,则物必贱;地所无而反求之,则价必贵,……买贱卖贵,乘人之急,必劫倍蓰之利者,大贾蓄家之幸也。为民父母,奈何不计本末,罔农夫以附商贾?”(《国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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