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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辨(4)


  此外汉民先生所举的(3)(4)(5)三条,都不是重要的证据,我且不讨论。但他的(5)条说“那时代土旷人稀,人的事业又不繁,各人有耕作便有生活,经济的基础没有什么波澜”。这种见解未免把古代的社会状况看得太简单了。东周以前,中国至少已有了二千多年的文化,中原那块小小的疆域,也不知经过了多少战争,也不知经过了多少豪强的兼并,怕没有这种“没有波澜”的社会状况罢。

  现在再看仲恺先生的意见。

  汉民先生注重的是《孟子》,仲恺先生注重的是《春秋》“初税亩”一句。“初税亩”三个字本来和井田毫无关系。若是孟子不曾说了那些含糊的井田论,这三个字决不会发生问题。公羊、榖梁的传,何休等的长篇井田论,都是孟子的余毒。这话说来很长,待我慢慢说。

  依我看来,“初税亩”不过是鲁国第一次征收地租。古代赋而不税,赋是地力所出。平时的贡赋,同用兵时的“出车徒给繇役”都是赋。税是地租——纯粹的Land

  tax。古代但赋地力,不征地租。后来大概因为国用不足,于赋之外另加收地租,这叫做税。孟子不赞成税(他曾希望“耕者助而不税”),但是他又主张“国中什一使自赋”。这可见税与赋的分别。宣公初行税亩,故《春秋》记载下来,其实和井田毫无关系。

  《左传》说,“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藉字训借,借民力耕田,公家分其所收故叫做藉。孟子以前,并无“公田藉而不税”的话。藉即是赋,或者平时的征收叫做藉,军兴时的临时徭役车徒叫做赋。自从孟子把助解作藉(这本不错),又把助强解作八家同助公田,从此以后,说经的人就没有能跳出这个圈子的。

  《周礼》是伪书,固不可信。《王制》是汉朝的博士造的,自然曾受了孟子以后的井田论的影响。现在我要说《榖梁》、《公羊》都是拿孟子以后的井田论来解《春秩》“初税亩”三个字,故我们不能引《公羊》、《榖梁》来证孟子,也不可拿来证古代有井田制。《公羊传》是到汉景帝时公羊寿与胡母生方才写定的。榖梁赤不知何时人,或说是秦孝公时人,或说是“《左传》传世后百余年”的人。大概《谷梁传》也是汉初申公、江翁的时代才写定的。我对于“今文”,“古文”之争,向来不专主一家。我觉得“古文”固有许多不可信的,“今文”也有许多不可信的。我对于《春秋》,虽承认《公》、《榖》两传为孔门春秋派的正传,但是我觉得这两部书里一定有汉初的人加入的材料。总之,我们千万不要忘了这两部书都是汉世才写定的。大概那《春秋》三传里没有一部不夹着许多后人妄加的话,这是稍有史料研究的人都该承认的。

  先看《公羊传》解这一句:

  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何讥乎始履亩而税?古者什一而藉。古者曷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

  这一段的“内证”显然不可遮掩。即使我们承认前几句是真的,那“古者曷为”以下的一大段决不是原文所有。大桀小桀四句全是抄袭孟子答白圭一章。孟子说貉的生活程度简单,政费甚轻,故可以二十而取一。中国的社会政治复杂了,政费甚大,故什一是最低的赋税。孟子这样说法,故大貉小貉等话不为唐突。《公羊传》先有孟子做根据,故不知不觉的劈空引用大貉小貉等话,便露出作伪的证据了!

  伏生《尚书大传》的《多方》篇说,“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这一段可与《公羊传》比较,更可添上一个作伪的来源。

  古代学者见解之浅陋,莫如汉初的一班经师。——这是秦始皇的罪孽!即如“什一行而颂声作矣”一句话,读了可使人作呕,偏有笨伯抄去引用!

  再看《榖梁传》:

  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税。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

  这一段是东西杂凑起来的。“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一句竟不通。其中只有“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一句是重要的。但是这一句可作许多种说法。徐邈说,“除去公田之外,又税私田十之一”,如此说则公田还在,井田之制还在,不过征税法变了!这话可信吗?孔广森说,“去公田而九家同井,每亩税取其什之一”,如此说则公田虽废而井田制仍旧存在,况且税法从九之一变为十之一,更减轻了!(孟子明说“九一而助”,后人被“什一”两个字误了,故想出种种法子极力说明井田是什一)这话可信吗?无论如何说法,“初税亩”三个字若照《榖梁传》的解说,便是鲁宣公时还有井田制。不但如此,若依哀十二年“用田赋”的各家注,则是鲁哀公时还有井田制存在!这话可信吗?

  以上所说,只要说明:

  (1)“初税亩”三个字于井田制毫无关系。

  (2)《公羊》、《榖梁》两传中了《孟子》的毒,作茧自缚,惹出许多无谓的争论。

  (3)《公羊》、《榖梁》决不是孟子以前的书。

  (4)因为孟子的井田论实在太糊涂了,不容易懂得,故《公羊》、《榖梁》说来说去总说不清楚。

  总结两句话:(1)孟子是很佩服《春秋》的人,若是《春秋》里有井田的根据,他又何必不用呢?他又何必去寻出那不痛不痒的两句《诗经》来证明周人的公田呢?(2)古人谈赋税,如“什一”、“藉”、“彻”等等,都只是税法,于井田不井田毫无关系。两千年的读书人不懂得这个浅近的道理,所以作茧自缚,再也缠不清楚。我们现在应该认清:税法是税法,田制是田制。

  以上答仲恺先生的第一条,本可以完了,但是我谈高兴了,忍不住要添上几句我自己假设的议论。我以为井田论的沿革史很值得研究。从前学者的大病在于一口咬定井田是有的,学者的任务只是去寻出井田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这是最可怜的事。“日读误书”是一可怜;“日读伪书”是更可怜;“日日研究伪的假设”是最可怜!古代学者拿《王制》、《周礼》来注《孟子》,又拿《孟子》来注《王制》、《周礼》,又拿《孟子》、《王制》、《周礼》来注《公羊》、《榖梁》,却不肯去研究《孟子》、《王制》、《周礼》、《公羊》、《榖梁》、《汉书·食货志》、何休《公羊解诂》等书的渊源线索,故以讹传讹,积讹成真了!正如《尔雅》本是汉儒的经说辑成的,而后人又引汉儒经说来注《尔雅》。故《尔雅》竟像真是作于周公成于孔子的古书了!

  我对于井田论沿革史的假设,大概如下,不能详细说了。

  (1)孟子的井田论很不清楚,很不完全。(说见上)

  (2)《公羊传》只有“什一而藉”一句,也不清楚。(同上)

  (3)《榖梁传》说的详细一点,俱全是后人“望文生义”的注语,决不是当时的纪载。(见上)

  (4)汉文帝时一班博士奉诏作《王制》。《王制》里分田制禄之法全是用《孟子》作底稿来做的。证据具在,不用我来详述。但《王制》除了“制农田百亩……”“古者公田藉而不税”等话之外,并无分明的“井田制”。

  (5)汉文帝、景帝时,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现存的《韩诗外传》四,解“中田有庐,疆场有瓜”二句说,“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其田九百亩,……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为庐舍,各得二亩半。……”这是演述《榖梁传》的话,把公田算作八十亩,每家实耕田百十亩,是后世“什一,一在十之外”的起原。《榖梁传》本有“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的话,韩生大概因此联想到“中田有庐,疆场有瓜”两句,故想出“余二十亩为庐舍”的计算。这是分明清楚的一种井田论。

  (6)汉代是一个造假书的时代,是一个托古改制的时代。西汉末年忽然跑出一部《周礼》来。《周礼》一书,我起初只承认他是战国末年的一部大乌托邦。现在我仔细看来,这书一定是《孟子》、《王制》以后的书,一定是用《孟子》、《王制》作底本来扩大的。《孟子》不曾见着这部书,作《王制》的博士们也不曾见着这部书,但是作《周礼》的人是熟读《尚书大传》、《孟子》、《王制》等书的。《周礼》里的井田制说得很详细,很繁复,很整齐,确是中国统一以后的人的大胆悬想。那时中国的疆域扩大不止秦以前的两倍,故《周礼》授田之制不止百亩:

  大司徒。凡造都鄙,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遂人。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余夫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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