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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钱玄同书(1)


  玄同先生:

  前奉读“二十世纪第十七年七月二日”的长书,至今尚未答复。此中原因,想蒙原谅。先生对于吾前书所作答语,大半不须我重行答复。仅有数事,略有鄙见,欲就质正:

  (4)(数目字指三卷第六号中原书之各条)《三国演义》一书,极为先生所不喜。然先生于吾原书所云,似有误会处。吾谓此书“能使今之妇人女子皆痛恨曹孟德,亦可见其魔力之大”。吾并非谓此书于曹孟德、刘备诸人褒贬得当。吾但谓以小说的魔力论,此书实具大魔力耳。先生亦言:“《说岳》既出,不甚有何等之影响。《三国演义》既出,于是关公、关帝、关夫子,闹个不休。”此可见《说岳》之劣而《三国演义》之优矣。

  平心而论,《三国演义》之褒刘而贬曹,不过是承习凿齿、朱熹的议论,替他推波助澜,并非独抒己见。况此书于曹孟德,亦非一味丑诋。如白门楼杀吕布一段,写曹操人品实高于刘备百倍。此外写曹操用人之明,御将之能,皆远过于刘备、诸葛亮。无奈中国人早中了朱熹一流人的毒,所以一味痛骂曹操。戏台上所演《三国演义》的戏,不是《逼宫》,便是《战宛城》,凡是曹操的好处,一概不编成戏。此则由于编戏者之不会读书,而《三国演义》之罪实不如是之甚也。先生又谓此书“写刘备成一庸懦无用的人,写诸葛亮成一阴险诈伪的人”。此则非关作者“文才笨拙”,乃其所处时代之影响也。彼所处之时代,固以庸懦无能为贤,以阴险诈伪为能,故其写刘备、诸葛亮,亦只如此。此如古人以“杀人不眨眼”、“喝酒三四十大碗”为英雄,今人如张春帆之徒以能“吊膀子”为风流。

  故《水浒传》之武松,自西人观之,必诋为无人道;而《九尾龟》之章秋谷,自吾与先生观之,必诋为淫人。此与吾前书所言《品花实鉴》不知男色为恶事,同一道理。此理于读书甚有益,故不惮重言之。即如孔子时代,原不以男女相悦为非,故叔梁纥与征在“野合而生孔子”(见《史记》),时人不以此遂轻孔子。及孔子选诗,其三百篇中,大半皆情诗也。即如《关雎》一篇,明言男子恋一女子,至于“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害起“单思病”来了。

  孔子不以为非,却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又如“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明言女子与男子期会于野。凡此诸诗,所以能保存者,正以春秋时代本不以男女私相恋爱为恶德耳。后之腐儒,不明时代之不同,风尚之互异,遂想出种种谬说来解《诗经》。诗之真价值遂历二千余年而不明,则皆诸腐儒之罪也。更举一例,白香山的《琵琶行》,本是写实之诗。后之腐儒不明风俗之变迁,以为朝廷命官岂可深夜登有夫之妇之舟而张筵奏乐。于是强为之语,以为此诗全是寓言。不知唐代人士之自由,固有非后世腐儒所能梦见者矣。先生以为然否?

  (5)先生与独秀先生所论《金瓶梅》诸语,我殊不敢赞成。我以为今日中国人所谓男女情爱,尚全是兽性的肉欲。今日一面正宜力排《金瓶梅》一类之书,一面积极译著高尚的言情之作,五十年后,或稍有转移风气之希望。此种书即以文学的眼光观之,亦殊无价值。何则?文学之一要素,在于“美感”。请问先生读《金瓶梅》,作何美感?

  又先生屡称苏曼殊所著小说。吾在上海时,特取而细读之,实不能知其好处。《绛纱记》所记,全是兽性的肉欲。其中又硬拉入几段绝无关系的材料,以凑篇幅,盖受今日几块钱一千字之恶俗之影响者也。《焚剑记》直是一篇胡说。其书尚不可比《聊斋志异》之百一,有何价值可言耶?

  以上答先生见答之语竟。

  先生论吾所作白话诗,以为“未能脱尽文言窠臼”。此等诤言,最不易得。吾于去年(五年)夏秋初作白话诗之时,实力屏文言,不杂一字。如《朋友》、《他》、《尝试篇》之类皆是。其后忽变易宗旨,以为文言中有许多字尽可输入白话诗中。故今年所作诗词,往往不避文言。吾曾作“白话解”,释白话之义,约有三端:

  (一)白话的“白”,是戏台上“说白”的白,是俗语“土白”的白。故白话即是俗话。

  (二)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白话但须要“明白如话”,不妨夹几个文言的字眼。

  (三)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砌涂饰的话,也不妨夹入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

  但是先生今年10月31日来书所言,也极有道理。先生说:“现在我们着手改革的初期,应该尽量用白话去做才是。倘使稍怀顾忌,对于‘文’的一部分不能完全舍去,那么便不免存留旧污,于进行方面,很有阻碍。”我极以这话为然。所以在北京所做的白话诗,都不用文言了。

  先生与刘半农先生都不赞成填词,却又都赞成填西皮二簧。古来作词者,仅有几个人能深知音律。其余的词人,都不能歌。其实词不必可歌。由诗变而为词,乃是中国韵文史上一大革命。五言七言之诗,不合语言之自然,故变而为词。词旧名长短句。其长处正在长短互用,稍近语言之自然耳。即如稼轩词: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此决非五言七言之诗所能及也。故词与诗之别,并不在一可歌而一不可歌,乃在一近言语之自然而一不近言语之自然也。作词而不能歌之,不足为病。正如唐人绝句大半可歌,然今人不能歌亦不妨作绝句也。

  词之重要,在于其为中国韵文添无数近于言语自然之诗体。此为治文学史者所最不可忽之点。不会填词者,必以为词之字字句句皆有定律,其束缚自由必甚。其实大不然。词之好处,在于调多体多,可以自由选择。工词者,相题而择调,并无不自由也。人或问既欲自由,又何必择调?吾答之曰,凡可传之词调,皆经名家制定,其音节之谐妙,字句之长短,皆有特长之处。吾辈就已成之美调,略施裁剪,便可得绝妙之音节,又何乐而不为乎?(今人作诗往往不讲音节。沈尹默先生言,作白话诗尤不可不讲音节,其言极是。)

  然词亦有二短:(一)字句终嫌太拘束;(二)只可用以达一层或两层意思,至多不过能达三层意思。曲之作,所以救此两弊也。有衬字,则字句不嫌太拘。可成套数,则可以作长篇。故词之变为曲,犹诗之变为词,皆所以求近语言之自然也。

  最自然者,终莫如长短无定之韵文。元人之小词,即是此类。今日作“诗”(广义言之),似宜注重此种长短无定之体。然亦不必排斥固有之诗词曲诸体;要各随所好,各相题而择体,可矣。

  至于皮簧,则殊无谓。皮簧或十字为句,或七字为句,皆不近语言之自然。能手为之,或亦可展舒自如,不限于七字十字之句,如《空城计》之城楼一段是也。然不如直作长短句之更为自由矣。

  以上所说,皆拉杂不成统系,尚望有以教正之。

  民国六年十一月二十夜 胡适

  (原载1918年1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1号,原题《论小说及白话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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