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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党中央的信


  (一九三五年六月十一日)

  中央:

  我们在被俘入狱之初,以为很快被杀,但过了一个多月未杀;随后江西反动派开“剿匪”阵亡将士大会,我们又以为必以我们为祭品,什么都准备好了,只待拖去杀,但仍未杀。一直挨到现在,还未有消息,敌人不急杀我们的原因有三:(一)进行政治的欺骗,表示他们的“宽大为怀”!(二)用威迫利诱的方法劝我们投降,以便更大的破坏革命。(三)一面留住我们在狱不杀,同时就可以在外造谣,说我们已投降他们,来动摇正在艰苦奋斗的红军和群众的斗争决心。敌人是在用各种方法,破坏我们。

  自杀非我们应取的手段,我们就利用这个时机进行越狱的准备!我们这次失败,不但使我们十分伤痛,而且感着无穷的羞辱,我想,若能越狱,必用尽力量,进行工作,在最短期内,恢复损失了的军队并创造大块苏区,以赎罪雪耻!我们认为越狱,是有极大可能,若得外援,可望成功。但四个月来,都找不到一人来,而中央也不能知道我们的情形,这是我们最感苦闷的事情。我在狱并未一刻放弃宣传工作,以致看守所的官吏们严格禁止看守兵、卫兵等到我房来,怕接近我而受到我的煽动。我在此宣传了十个人来参加革命,将来可望发生作用。未能广大发展的原因,就是他们将我与许多人隔绝,不能接近。

  在此“以必死的决心,图谋意外的获救”的当中,我写了几篇文稿(1):

  一、我参加革命斗争的略述(请中央看过,有哪些地方错误的,即予修改)。

  二、我们临死前的话(等于一篇绝命书)。

  三、给闽浙赣同志们的一封信。

  四、给我妻缪敏同志一封信。

  五、狱中纪实。

  六、死(也是纪实,以小说形式写的)。

  七、可爱的中国和新生活运动的训话,是两篇不成功的小说(在狱中无他书可看,只看小说,引起了写小说的兴趣,故写了这两篇。可爱的中国,则为敷衍敌人们写的,因那时正谋越狱,写这一篇小说,以延缓死刑的执行)。

  这些文稿,都寄存胡罟人(2)君处保藏着,他答应在他出狱后,送交中央。

  胡罟人君原是国民党的一个官僚,因他倾向革命,故在狱中给了我一些帮助。我曾与他谈了不少的话,并写了许多信给他,他表示很坚决而且诚恳。他愿意站在党的同情者的立场,接受党的指导,帮助党〔做〕所需要他做的工作。他共有房地产值十万元,愿拿出大部分来帮助革命。我告诉他来沪开印刷所,办杂志,鼓吹革命。请中央派一个同志去领导他。只要领导得好,他是可以替党做不少的工作。他与他的妻的思想,还需中央给以训练!他交游甚广,干谍报、兵运,救济被难同志等工作都可以做。

  现我们所囚押的狱中,共押同志和红军战士五百余人,他们都苦极无告!请中央通知互济会,设法救济他们。同时,请中央派得力同志来组织和领导这些同志进行狱中暴动,是有十分可能的。

  连南昌这样的城市,都没有党的组织吗?我看城市工作,并非是十分困难,现在人心惶惶,处处都要求着党的领导,就是在狱中,我还是能做许多工作,假若我不是囚人,建立各方面的工作,我认为并不困难。

  在我隔号,就住着一个顽固的凶恶的法西斯蒂!他是蒋的航空署长,因南昌飞机场被焚,被捕入狱。他成了我的监视者。他说,不但要消灭红军,而且要用暗杀手段,暗杀一班左倾的知识分子。他承认杨杏佛等都是他们暗杀的。请中央转告左联的人们注意!

  谨致

  布尔什维克的敬礼!

  方志敏

  一九三五年六月十一日上午

  胡海同志亦押在此,他不久也是要枪毙的。这里枪毙人不大宣布。

  【注】

  (1)信中所列8篇文稿,其中“我参加革命斗争的略述”是指《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我们临死前的话”是指《我们临死以前的话》,“给闽浙赣同志的一封信”是指《在狱致全体同志书》,“死”是指《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其中《给我妻缪敏同志的一封信》和《新生活运动的训话》至今未发现。

  (2)即胡逸民(1890~1987),浙江永康人,早年参加同盟会,追随孙中山反清举事,效力民主革命,国民党元老之一。因国民党内部相互倾轧,他曾4次被蒋介石投入牢狱,胡与方志敏同被关押于南昌军法处看守所优待号成为囚友,是他第三次入狱。1935年秋胡逸民获释出狱,他将方志敏《可爱的中国》等狱中文稿随身藏匿。1936年11月胡逸民将这批文稿送到上海,后来这批文稿几经辗转成功地送至中共地下党组织,他终于完成了方志敏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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