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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工会成立会演说辞


  (一九二一年二月十日)

  今日中国的工会,不过开始,成立的实在不多,若在外国,无论哪种行业,都有工会。但是外国在数十年前,也是没有工会,和我中国现在一样。这是什么缘故?就是因为政府不许工人设立工会之故。在政府不独有不许工人设立工会的意思,而且制造一种不合道理的法律,去干涉工人立会;如有人违背这种法律,政府就要将工人拿进监狱去受罪。后来各国的工人,努力奋斗,始得将那种不合道理的法律取消。

  我中国现在的法律,也是不许工人立会的。所以在广州有许多工人团体,如广三铁路职工养志团和工余群旅等,都是正正当当的工人团体,因为政府不许工人集会之故,所以不敢叫做工会而改作种种的名称。

  这种不许工人集会的法律是什么?就是治安警察法。这种治安警察法,成自何时?制自何人?谅想到会诸君,也会知道的。这种治安警察法律,就是袁世凯所制定的。但有一件事,诸君知道不知道?现在广东政府,对于治安警察法,经已有明文取消了。那么,广州的工人,当然有集会的权利了。而且据我近日所知道的,广东政府,不独取消了治安警察法,而且制定一种工会法,叫工人依照这种法律和他一定的手续,政府就会准许立案,自然得受法律保护。

  这种工会法,不久就可以公布了。现在广东政府对于工人,有这样好意,但你们工人对于自己,应该怎样?请诸君想想!在外国的政府,不许工人集会,而外国的工人,能够自己努力奋斗,卒之战胜政府,将那不合道理的法律取消,得到集会的权利。今日广东的政府,既将有工会法,许工人集会,所以我们工人应该有较大的责任,假使尚不肯努力做去,未免自己看得太低,不知自爱了。

  我到广州虽没有多久,但我知道工人的团体,表面上虽有许多:如职工养志团,机器工会,工余群旅等,都是工人的团体。但观察他的内容,实无组织之可言,不能叫做工会,而且连章程都没有,我今天见到贵会的章程,是我第一次在广州得见到工会的章程的,所以我对于贵会,发生两个感想:

  (一)有详细完备的章程;

  (二)到会者多是纯粹的工人。

  除了以上两个感想以外,还有两点,希望诸君努力做去的:

  (一)广州理发工人有四千多,而今天到会的,不过数百人,与全体工人相比,不过十分之一;所以我希望各位努力去联络同业,务要全体同业结合成一个大工会。

  (二)现在贵会虽然有章程,但将来人数增多时候,有一点地方,应该修改的。因为现在贵会的章程第八项所有评议股与庶务股会计股文牍股纠察股交际股平列,是不对的。无论哪种团体,评议部都应该独立,因为庶务等属于执行的,评议股是属于立法的。将来贵会修改章程时候,最好将庶务股会计股文牍股纠察股交际股等合成一部,叫做执行部;评议股独立一部,与执行部对抗。所有什么事,都由评议部议决,交执行部执行,所有执行部职员,也由评议部选举。至评议部的组织,最好由各街各路选出:如西关有若干同业,应该选出若干评议员;东堤有若干同业,应该选出若干评议员;然后由全体评议员共同组织评议部,这样组织方好。

  至于工人的知识,比较缺乏,故求知识,是今日工人一件很重大的事情。我现在想在广州设立许多劳动补习学校,令各工人有求知识的地方,我很希望诸君将来肯匀出一点时间入劳动学校读书。

  我对于贵会的希望很多,但因为时间不多,而且贵工会已经成立,将来见面的日子亦很多,我改天再谈罢。

  署名:陈独秀
  《劳动与妇女》第一期
   1921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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