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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在早年我九岁的时候,她爸爸克切弗尔先生有个学徒。还有个女奴,她有很多美德。不过,不论是对那个善良的学徒,还是对那个善良的女奴,我不可能有多大的好感,或是多大的体谅,尽管他们救过我的命。有一天,我在一根松散开的原木上玩,还以为它是绑在木排上的——可是事实上不是这样——原木一歪,我就掉进了熊河之中。我两次没进了水里,当我露出水面,就要第三次致命地没入水中时,我的手指露出水面,给女奴一把抓住,拖了上来。不到一周,我又掉进去了,而那位学徒恰恰在这错误的时刻走了过来,他往水中一跃,潜下去,往河底里到处摸,找到我,把我拖出了水面,把我肚子里的水挤了出来,这样就再一次救了我的命。在这次以后,在我学会游泳以前,我七次掉进了水里——一次在熊河,六次在密西西比河。对于远比他们聪明睿智的上帝的意志进行干扰的人们,姓甚名谁,我都不知道,不过我至今对他们还是有点儿抱怨。有一次,我把这些不寻常的遭遇讲给哈特福德的牧师伯顿博士听,他说他不相信。就在下一年,他在冰上滑了一跤,扭伤了脚脖子。

  另一位同学叫约翰·梅雷迪思,是一个非常温文尔雅的男孩子。他长大了,内战一爆发,他成了南军方面的游击队头头一类人物。人家告诉我说,他在袭击门罗县乡间北军的家属时(早些时候,他们曾是他父亲的朋友和熟人)劫掠残害,嗜血成性。我们求学时代这个文静的孩子干出这种事来,仿佛是不可信的事。可是这是可能发生的事。因为罗伯斯比尔小的时候也是这样。约翰已经死了好多好多年了。

  ①罗伯斯比尔:(1758-1794),法国大革命中著名领袖。曾对反革命实行镇压。

  威尔·鲍恩是另一个同学,还有他的兄弟萨姆,比他小两三岁。内战爆发以前两人都成了圣路易和新奥尔良的领港。两人都死了很久了。萨姆年轻时,曾有一段奇异的经历。他爱上了一位十六岁的姑娘,是一位很富有的德国啤酒商的独生女。他要跟她结婚,不过他们两人都认为,她爸爸不光是不会同意,而且还会让萨姆吃闭门羹。老人不会这么做,可是他们却不了解。他眼睛盯住他们,可是并没有恶意。这两位欠稳重的年轻伴侣偷偷摸摸地住在一起。不久,老人死了。一看遗嘱,上面写着把全部财产留给塞姆·阿·鲍恩夫人。接着,这两个可怜虫又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急急忙忙赶到法兰西近郊卡隆德雷那里,找了个地方长官给他们主持婚礼,还把结婚日期写成提前了几个月。老啤酒商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他的侄女、侄子、表兄妹把这一欺诈行为查了出来,证明属实,就把财产夺到了手。这样,落到萨姆手中的就只有一个年轻的妻子,他还得靠掌舵来维持她的生活。几年以后,萨姆和另一位领港开了一条船从新奥尔良北上,有几个乘客和水手害了黄热病。这两位领港都传染上了,没有人能代替他们掌舵。船在八十二号岛的滩头靠了岸,等待营救。这两个领港很快就死了——他们就埋葬在那里,除非河水把坟墓冲掉了,把尸骨冲到河里。这种事也许很早以前就发生了。

  【第十五章】

  我想起玛丽·米勒。她并不是我第一个爱人,但是我想,她是第一个叫我心碎的人。我爱上她的时候,她十八岁,我九岁——但是她看不上我,于是我体会到,这可是个冷酷的世界啊。以前,我还没有注意到这么冷酷哩。我认为当时我甚至像成年人一样感到痛苦。不过,我那次的悲哀,时间并不很长。就我记忆所及,我很快就崇拜上了阿蒂米西娅·布里格斯。她比玛丽·米勒大一岁。当我向她流露热情的时候,她并没有嘲弄这件事。她没有取笑我。她显得厚道、温和。不过她也很坚决,她说她不愿意给孩子们缠住。

  还有玛丽·莱西。她是我的同学。不过她因为年龄大一些也离开了我们班。她生性很野,很果断,独来独往。她不服管,人们都以为她改不了。可是这些都错了。她结了婚,马上就安下心来,从各方面来说都称得上是个模范主妇。跟镇上别的主妇一样很受人尊重。四年前(指一九〇二年访问密苏里的时候——原编者注),她还活着,已结婚五十年了。

  吉米·麦克丹尼尔是另一位同学。他的年龄和我差不多。他父亲开了个糖果店,他是镇上最为人羡慕的小家伙——在汤姆·布莱肯希普之后就算他了——因为,虽说我们从未见过他吃糖果,可是我们还是认为这是他的家常便饭。他装作从不吃糖果,对它无所谓,因为并不禁止他吃糖果——反正有的是糖果,他爱吃多少就吃多少。可还是有旁证说明他只是当众表示表示看不上糖果,因为全镇数他的牙齿最坏。就我记忆所及,他是第一个我给他讲幽默故事的人。那就是有关吉姆·沃尔夫和猫的故事。我是在那次值得纪念的插曲之后,在早上给他讲的。他的牙都快笑掉了。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得意过,这么快乐过;在这以后,我也很少这么得意,这么快乐。四年以前,我到那里去的时候见到了他。他在一家做雪茄烟的铺子里做事。他围的围腰一直拖到膝盖,胡子也快有这一半长。可是我认出他还不难。他已结婚五十四年。他有好多儿女、孙子、重孙子,人人都说——后裔数以千计——可是,就是这个当我们还是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时,我给他讲过猫的故事的那么一个小孩,还是在这个快乐的小老头身上留下了影子。

  阿蒂米西娅·布里格斯拒绝我以后不久就结婚了。她嫁给了里奇蒙。他是一个石匠。早年的时候,他是卫理公会主日学校里我的老师。他有一个特点最使我羡慕:有一回,他的锤子打伤了他的大拇指,结果是指甲永远歪扭变形,变得弯弯尖尖,活像鹦鹉嘴。在今天,我也许并不以为这是什么好看的装饰了,不过在当时,对我却很有吸引力,认为很不简单,因为这在镇上是独一无二的。他是个很和气、很体谅人的主日学校老师,对人有耐心,有同情心,因而深受我们这些小家伙的欢迎。在那个学校里,备有纸板做成的细长形、蓝颜色的票签,每张都印有《圣经》上的一首诗。你能背出两首诗,就能发到一张蓝色的票签。背五首,就得三张。可以用这些票签到小书摊去借书,一星期借一本。有两三年时间,我不时地受到里奇蒙的关照,他从没有对我凶过。每逢星期天,我总是背诵同样的五首诗。他对此总是很满意。他似乎从没有注意到,几个月来,他每个星期天听到的尽是有关那五个愚蠢的童贞女的诗。我总是拿到票签,拿去换一本书看。这些都是非常沉闷的书,因为在小书摊上的书里,连一个坏孩子都没有。尽是些好男孩、好姑娘,沉闷、枯燥,不过总比没有好些,有他们作伴,我是既高兴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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