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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乡下的小学离伯伯家的农庄三英哩地。学校在林中一片新开的地方,能收二十五个孩子。夏天,我们一般一周上学两次。趁早上的天气阴凉,沿着林中小道走去。傍晚,在暮色苍茫中回家。学生都把中饭带在篮子里——玉米饼、奶酪和其他好东西,中午坐在树荫下吃。这是我所受教育的一部分,回想起来非常得意。我第一次到校是七岁那年。一位十五岁的高大壮实的姑娘,戴着流行的太阳帽,穿着印花布衣裳,问我“用不用烟草”——意思是说我嚼不嚼烟草。我说不。她大为藐视,朝众人说:

  “这个七岁的男孩子还不会嚼烟草呢。”

  从说了这句话以后人们的神色和议论看来,我认识到我是个被人看不起的家伙,真是万分羞愧。我决心痛改。不过结果只是叫人恶心。我学不来嚼烟草。我学抽烟学得还可以,不过这还是得不到人家尊重。我还是个可怜虫,是个平庸之辈。我一心希望得到尊重,可是怎么也不成功。孩子们对别人的缺点是不能宽大为怀的。

  正如我说过的,在十二三岁以前,我每年要到农庄上待些时间。我和堂兄妹们在那里的生活真是迷人,今天回忆起来还依然迷人。我至今能回忆起那树林深处充满庄严色彩的黎明时刻和神秘气氛,那泥土的气息,那野花的清香,那雨后一簇簇树叶的光泽,那一阵阵风吹过以后雨水的嘀嗒声,那树林深处啄木鸟啄木的声响,那丛林里野鸡低沉的叫声,那受惊的动物剎那间在草上逝去——这些我全都回忆得起来,还如同当年一样值得赞美。我还能回想起那大草原上的沉寂与宁静,那大鹰在空中停着不动,张开了双翅,衬出了一片蓝天。我能见到那树林披上秋装,那紫色的橡树,那胡桃木涂上了金色,那枫树和黄栌一片血红,闪着光泽。还能听到我们行进时一片片落叶发出的沙沙声。我能见到小树丛中挂着的一串串蓝色的野葡萄。那野葡萄的美味与芳香,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知道野生的黑莓是什么样子的,味道怎样。还有万寿果、榛子、柿子。我还依稀记得怎样在有霜的早晨和小猪争着找胡桃,一阵阵风吹过,果子纷纷掉到了我头上。我知道衣服着上黑莓子的颜色是怎么回事,又是怎样鲜艳。我知道衣服着上胡桃壳的颜色是怎么一回事,怎样用肥皂、用水也洗不干净。也记得曾为了这个吃过多少苦头。我知道枫树的汁液是什么个味道,该在什么时候收,该怎样调理钵和管子,怎样把汁液煮开,等别人弄好以后怎样偷糖,以及偷来的糖怎样比自己老老实实弄来的糖更为鲜美。至于白痴们爱怎么说就让他们去说吧。我知道最好的西瓜在瓜藤下面胖乎乎的,在太阳底下暴晒是什么个瓜色。我知道西瓜什么时候熟透而不需摸摸敲敲。我知道把西瓜放在盛水的盆子里冰一冰,盆子放在床底下,这时的西瓜是多么诱人。我知道在正屋和厨房的游廊上,一个西瓜放在桌子上,孩子们团团围着供品,流着口水,那是什么个景象。我知道,一刀下去,从这一头,开到那一头,随着刀子,开成两半,那声音是多么清脆。我仿佛见到西瓜两半劈开,红瓤黑子,色彩鲜明,西瓜瓤中央鼓鼓的一块,真是美味珍品。我知道,一个孩子在一片西瓜面前是什么个神情,什么个感觉,因为我自己经历过。我知道用正当手段弄到的西瓜是什么个滋味,也知道凭技巧弄到的西瓜是什么个滋味。这两种都好吃,不过有经验的人知道哪一种最好吃。我知道树上发青的苹果、桃子、梨子是什么个样子,我也知道吃进肚子里又是什么个滋味。我知道果子熟后,像金字塔般堆在树下,那是什么个景象,多么漂亮,又多么鲜艳。我知道,冬天一桶桶放在地窖里的冻苹果是什么个样子,硬得多么难咬,冰霜害得牙齿发痛,可是,尽管这样,又是多么鲜美可口。我知道,老年人喜欢挑有斑点的苹果给孩子们吃,而我又曾经怎样巧妙地对付过这一手。我知道,在冬天,把苹果放在壁炉上烤得嘶嘶发响,那是什么样子。我知道苹果热的吃,放点糖,放点奶油,那是多么美味。我知道一套熟练技巧,把胡桃放在熨斗上,用锤子敲打,才能让胡桃肉保持完整。我知道怎样靠了胡桃连同冬苹果、苹果酒、油炸饼,能叫老年人古老的故事和陈旧的笑话,听起来又新鲜,又迷人,不知不觉中把一个黄昏时分打发掉了。我知道,丹尼尔叔叔的灶房在那些难得的夜晚是什么个景象。那时候我还小,看到白种人与黑人的小孩围在灶边,火光在他们脸上闪动,在后边一片朦朦胧胧的墙上,有暗影在摇曳。我听到丹尼尔叔叔讲着不朽的故事,也就是雷缪斯·哈里斯叔叔不久后收在他的作品里,把全世界都给迷住了的故事。我至今还记得,讲到《金手臂》那个鬼怪故事时,又惊恐又喜悦的感受使我全身颤动——同时也深感懊恼,因为这总是晚上最后一个故事。在无可奈何上床以前,不会再讲别的故事了。

  我至今记得我伯父正屋里朴质无华的木楼梯,上了楼梯再左转弯,在我那张床上面是屋椽和倾斜的屋顶,一方块一方块月色,映照在地板上。从没有挂窗帘的窗户往外望,但见一片白色的雪地冰天。我还记得,在暴风雨之夜,狂风呼啸,房屋震动,一个人躲在毯子下面,听着这一切,是多么舒坦。还记得雪花往往吹进来,飘在窗子框框上,或是一条条地飘落在地板上,弄得早晨房间里寒气逼人,即便有意起身,也畏缩起来了。我还记得,在月夜,这间房间里的暗处是多么地黑沉沉。半夜偶然醒来,又是多么阴森。在这种时刻,平日里已经忘了的罪孽,从记忆深处涌上心头,要求给一个忏悔。可是时机多么不合适啊。在这个时刻,但闻猫头鹰鸣叫,野狼哀号,夜风吹来,一片悲声,多么惨淡!

  我记得,在夏夜,大雨倾泻在屋顶上,躺着静听雨声,欣赏着电光闪闪,雷声轰鸣,这是多么快意。这是一间舒适的房间,装上了避雷针,从窗口就可以伸手摸到。在夏天的晚上,这是可以爬上爬下的可爱的小玩意儿,以便有事时可以保持隐蔽。

  我记得怎样在夜晚和黑人一起玩捕捉猎物的游戏。还记得怎样在光线昏暗的林中长途远行。一只有训练的狗老远叫起来,宣布猎物已经被赶上了树。这时大家便一个个兴奋起来。接着是冲过荆棘和树丛,争先恐后,跌跌撞撞,赶到现场。然后点燃起火来,把树枝弄弯下来。狗也好,黑人也好,全都高兴得发狂。红红的火光,映出了一片奇异景象——这些我都记得非常真切,一个个玩得兴高采烈,只是除了那个扮演猎物的黑人算是例外。

  我记得那鸽子的季节,鸟儿成千上万只地飞来,黑压压地遮满了树林。因为压得太重,连枝条都给压断了。鸽子是给人家用棍子打死的,不必用枪,所以就不用。我还记得追捕松鼠,追捕松鸡,追捕野火鸡,以及这一类的游戏。还记得,在早晨,天还是黑沉沉的,我们就出动,去参加那些远征。那时候,天是怎样寒冷、阴暗。曾有好多次,我是怎样懊恼,懊恼自己没有能去成,在这些远征中,一阵牛叫声,就会召来一群的狗,比需要的多一倍,劲头很足,奔啊跑啊,把小孩撞倒,吵个不停。一声令下,狗子就消失在林子里,而我们便在一片阴郁的朦胧中一声不响地跟在后面。可是不多久,清晨降临大地,鸟儿鸣啭,接着太阳升起,大地光明,一切显得新鲜、芬芳,宿露未干,又是一片生机盎然。跋涉了三个钟点,回来时已经筋疲力尽,满载着猎物,而饥肠辘辘,恰好是吃早饭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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