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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7.总督的大厅

  一天,海丝特·白兰到贝灵汉总督的宅邸去交他订做的手套,这副绣了花并镶了边的手套是总督要在某个重大的政典上戴的;因为这位前任统治者虽然在一次普选中从最高的品级上降了一两级,但他在殖民地的行政长官中仍然保持着举足轻重和受人尊崇的地位。

  此时,还有比呈递一副绣好的手套远为重要的另一个原因,促使她去谋求晋见一位在殖民地事务中有权有势的人物的一次机会。她耳闻,有几位力主在宗教和政府的原则上要严加治理的头面人物,正在谋划夺走她的孩子。前面已经暗示过,珠儿既然可能是妖魔的孽种,这些好心肠的人们就不无理由地主张:为了对做母亲的灵魂表示基督教的关怀,他们应该从她的道路上搬掉这样一块绊脚石。反之,如果这孩子当真能够接受宗教和道德的教化,并且具备最终获救的因素,那么,把孩子移交给比海丝特·白兰更高明的监护人,珠儿就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这些条件,从而肯定享有更美好的前途。在推进这一谋划的人们当中,据说贝灵汉总督是最为热心奔走的一个。这类事情如果推迟若干年,最多交由市镇行政管理委员会这一级去裁处,而在当时,居然要兴师动众地加以讨论,而且还耍有显要人物来参与,看来未免稀奇,也确实有点荒唐可笑。然而,在早年的纯朴时期,哪怕对公众利益来说,比起海丝特和她孩子的安置问题还要次要的事情,都要由立法者审议并由政府立法,岂不妙哉。就在我们这个故事发生之前并不很久的时期,曾经发生过涉及一日猪的所有权的争议,其结果,不仅在这块殖民地的立法机构中引起了不可开交的激烈辩论,而且还导致了该机构组织上的重大变更。

  眼前涉及海丝特·白兰自身权利的这件事,虽然一方面是广大公众,另一方面是只以自然的同情为后盾的弧身女人,双方众寡悬殊,难以对垒,但她还是忧心仲仲地从她那孤零零的小茅屋中出发去力争了。不消说,小珠儿仍然陪伴着她。珠儿如今已经长到能够在母亲身边轻快跑动的年龄,一天到晚不肯闲着,就是比这再远的路也能走到了。不过,她经常还要母亲抱着走,其实并不是因为走不动,而是想撒娇;可是没抱几步就又迫不及待地要下来,蹦蹦跳跳地在海丝特前面走着,跑着,不时还在长草的小路上磕磕绊绊,不过绝不会摔出伤来。我们曾经谈到珠儿洋溢着光彩照人的美丽,是个浓墨重彩、生动活泼的小姑娘:她有晶莹的皮肤,一双大眼睛既专注深沉又炯炯有神,头发此时已是润泽的深棕色,再过几年就几乎是漆黑色的了。她浑身上下有一团火,向四下发散着,象是在激情时刻不期而孕的一个子嗣。她母亲在给孩子设计服装时呕心沥血,充分发挥了华丽的倾向,用鲜红的天鹅绒为她裁剪了一件式样独特的束腰裙衫,还用金丝线在上面绣满新奇多采的花样。这种强烈的色调,如果用来衬托一个不够红润的面颊,会使容貌显得苍白黯淡,但却与珠儿的美貌相得益彰,使她成了世上前所未有的活跳跳的一小团焰目的火焰。

  然而,这身衣裙,老实讲,还有这孩子的整个外貌,实在引人注目,使目睹者不可遏止也难以避免地想到海丝特·白兰胸前注定要佩戴的那个标记。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做母亲的头脑中似乎给这红色的耻辱所深深印烙,她的一切观念都采取了它的形式,才精心制作出来了这个相仿的对应物;她不借花费许多时间,用病态的才智创造出这个既象她的慈爱的对象又象她的罪孽和折磨的标志的作品。然而,事实上,恰恰是珠儿集二者于一身;而且,也正因为有了这个同一性,海丝特才能如此完美地用孩子的外表率象征她的红字。

  当这两个行路人来到镇区之时,那些清教徒的孩子们停下了游戏——那些闷闷不乐的小家伙们其实也没什么可玩的,抬起眼来,一本正经地互相议论着:

  “瞧,还真有个戴红字的女人;还且,一点不假,还有个象红字似的小东西在她身边跑着呢!这下可好啦,咱们朝她们扔泥巴吧!”

  珠儿可是个谁也不怕的孩子,她在皱眉、跺脚、挥着小手作出各种吓人的姿势之后,突然朝这伙敌人冲去,把他们全都赶跑了。她怒气冲冲地追着他们,简直象个小瘟神——猩红热或某个羽毛未丰的专司惩罚的这类小天使,其使命就是惩处正在成长的一代人的罪孽。她尖呼高叫,其音量之骇人,无疑会使这些逃跑的孩子心儿狂跳不止。珠儿大获全胜,不声不晌地凯旋面归,她回到母亲身边,微笑着抬眼望着母亲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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