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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五八年,爱德华·莫罗上校先生是“印度之星”的骑兵统帅。他被授予男爵的封号,如果他的妻子不是死于一八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发生在坎普尔的那场由那纳·萨伊布亲自下令并目睹的疯狂屠杀,可怜的她还会被称作莫罗夫人 (没有封号的妇女,如果丈夫是骑士或男爵,会被冠以夫姓称为夫人。但夫人前面不可冠以自己的教名,因为教名只能称呼那些尚未出嫁的姑娘)

  莫罗夫人,——上校的朋友们都这样称呼她,——深得丈夫的宠爱。当她和另外两百名受难者一同死于那场可憎的杀戮时,不过二十六岁。奥尔夫人和杰克逊小姐都在勒克瑙被占领之后,奇迹般地存活下来,而且活得比她们的丈夫、父亲还久。但莫罗夫人却死在了莫罗上校前面。她的尸体在加尔各答和众多的受难者混在一起,把它找出来施以基督的葬礼是不可能的事。

  陷入绝望的爱德华·莫罗当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向已被英国政府通缉的那纳·萨伊布报仇雪恨。为了行动更为自由,他离开了军队。而马克·雷尔始终忠实地伴随着他。两人齐心协力,四处打听,苦苦寻觅,但他们并不比英印警方幸运。那纳总是无影无踪。三年的辛苦一无所获,上校和中士只好暂时地把这桩事放在一边。况且此时,那纳·萨伊布的死讯已传遍印度,如此确切的消息不容置疑。

  爱德华·莫罗回到加尔各答,住在这所偏远的平房里。既不读书也不看报,以免回忆起那场暴动中的血腥岁月,更不离开住处半步,上校过着一种漫无目的的生活。但他一直思念着妻子,时间似乎既未抹去他的记忆也没有抚平他心中的悔恨。

  同时应予以说明的是上校一直都不知道那纳在孟买地区复出的消息,——虽然它在几天里已不胫而走。幸亏如此,否则他立即会追到孟买去。

  这就是在我来这所死气沉沉的房子之前,邦克斯告诉我的一切。这就是为什么应该避免谈及印度兵暴动以及它最凶残的首领,那纳·萨伊布。

  只有两个忠贞不渝的朋友,从不间断地来看望上校。他们就是邦克斯工程师和奥德上尉。

  我刚才已经提到过由邦克斯负责的大印度半岛铁路工程刚刚结束。他是一个四十五岁的成年人。在沟通阿拉伯湾和孟加拉湾的马德拉斯铁路修筑工程中,他又要担任重要职务,但看来一年之内工程还不会动工。所以他一边在加尔各答休假,同时又仔细研究各种机械工程计划,他是一个思想活跃而丰富,对新事物总是抱有浓厚兴趣的人。除此之外,他把自己全部的工作余暇都交给了与自己有二十年交情的上校。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和爱德华·莫罗上校以及刚得到十个月假期的奥德上尉一起在平房的走廊里度过。

  奥德上尉服役于皇家军队的第一骑兵连,曾参加过一八五七年至一八五八年之间的每场战役。起初,他跟随科兰·坎贝尔先生在乌德和罗伊尔坎德作战,而后又和乌格·奥兹先生来到印度中部——战争以瓜廖尔的占领宣告结束。

  深受印度本土文化影响的奥德上尉,头发和胡子的颜色介于红色与金色之间,年龄不到三十,是马德拉斯俱乐部成员中引人注目的一位。虽说他是皇家军队的人,但常常被看成本地军官,他实在是太印度化了。即使他在印度土生土长,也不可能更为印度化。这是因为在他眼里,印度是一片美不可言的乐土,人类唯一能够而且应该生活的地方。他总是尽力去满足自己的各种爱好。他的性情暴烈,争吵甚至格斗总是从不间断。他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而这不就是各种褐毛兽,天上飞的、地方跑的野生珍禽云集的地方吗?他是个意志坚强的登山爱好者,眼前不就是从西藏延伸过来的拥有世界最高峰的大山吗?勇敢无畏的冒险家,一心梦想着能涉足于那些罕无人迹的地方,而这里的喜马拉雅边境不正可以让他如愿以偿吗?狂热的赛马爱好者,在他眼里可以和欧洲的大赛场和爱普生马场媲美的印度赛马场不也让他流连忘返吗?关于这一点,邦克斯与他完全不同,邦克斯作为一个纯粹的机械工程师对斗士在马场上的英姿毫无兴趣。

  一天,当奥德上尉又与他谈起赛马,邦克斯说在他看来赛马只在一种条件下才是真正有趣的。

  奥德立即问:“哪种条件?”

  “那就是最后一位到达终点的赛手当场在起点标处被处死。”邦克斯一本正经地说。

  “这主意不错!……”奥德上尉简单地答道。

  大概他挺想把这个想法付诸于实践!

  这就是爱德华·莫罗先生座上的两位常客。上校喜欢听他们海阔天空地聊,时而他们永无休止的争论也能使他的嘴角泛出一丝笑意。

  两位正直的人一心想说服上校出门散散心。他俩曾多次建议去印度北部的疗养院呆几个月。那是在印度的英国有钱人避暑的胜地。但上校总是一口拒绝。

  邦克斯和我也一度试探过上校的意思,看他是否愿意与我们同去旅行。这晚,老问题又摆在桌面上。奥德上尉一心想步行跋涉到印度北部。如果说邦克斯讨厌骑马,奥德则对铁路嗤之以鼻,两人总是水火不相容。

  大概共同的话题是旅行,或乘车或坐轿,随心所欲而且从容不迫,——印度半岛上的宽敞大道四通八达,且被维护得很好,因而这并非难事。

  “不要跟我谈你们的牛拉车以及那些驼背牛!”邦克斯大声说道,“没我们这些人,你们仍将使用这些已被欧洲人淘汰了五百年的原始工具!”

  “嘿!它可不比你们的软垫椅车厢差!”奥德上尉反驳道,“几头大白牛足以将车拉得飞快,而且每两里地就可以在驿站换上新的……”

  “可这些四轮帆船摇晃得比那些大浪中的渔船还厉害!”

  “邦克斯,我们不谈四轮帆船。”奥德紧接着说,“但我们两匹马、三匹甚至四匹马的马车速度并不比你们那些出葬车慢!我还是更喜欢简简单单的一顶轿子……”

  “奥德上尉,你们那些六尺长、四尺宽的轿子才是名副其实的棺材呢!坐在里面的人活像一具死尸!”

  “或许吧,但坐在轿子里,不会被颠来颠去,摇得晕头涨脑,而且可以读书,也可写东西,还可舒舒服服地睡觉而不会老是一到车站就被吵醒!如有四至六个孟加拉轿夫,速度可达每小时4.5英里(大约八公里)。而你们那些冷血的快车也不至于说是快得眨眼工夫就到吧……”

  “最好的办法大概是把整个家都随身带着!”我插了一句。

  “蜗牛!”邦克斯高声喊出。

  “朋友,”我接着说,“一只能随时从壳里钻出来又缩回去的蜗牛真不值得同情!在家里旅行,一个流动的家可能是人类在旅行方面能够做出的最后进步!”

  “可能,”莫罗上校开了口,“云游四方而能始终感觉像呆在家里一样,可以把自己以及所有的回忆都带在身边,又能不断地变换视野、观点、周围的空气和气候,而生活本身没有丝毫改变……是啊……可能!”

  “再也无须去住那些为旅客准备的平房了!”奥德上尉感慨道,“既不舒服,还必须有当地官方的证明!”

  “再也不要那些可恶的旅馆了,精神上,物质上处处被骗!”我也不无同感地说道。

  “那就是卖艺人一路谋生的大车!不过应该现代化一些,”奥德上尉叫了起来,“多好啊!想停就停,想赶路就赶路,喜欢闲逛,就下来走走,车里不仅有卧室还有客厅、饭厅、吸烟室,尤其是厨房和自己的厨师,邦克斯,这才是进步!它可比铁路强百倍!工程师,反驳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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