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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第二部 第04章 布瓦老爹

  现在让我把这个故事里的一个主要人物详细介绍一下,因为直到现在我们还只是顺便提到他,这里指的是那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前章已经讲过,正当瓦鲁阿街上卖唱的歌手就要敛钱的时候他离开了听唱的人群,向双士岗方向走去。如果读者没有忘记,他在夜间行动最紧张的时刻又出现了,在深夜时分走过好伙伴街。

  不应该低估读者的判断能力,以为读者会猜不出德·阿芒得及时赶去援助的那个可怜汉正是住在失时街凉台上的那个人,不过,我要是不详细地介绍一下,读者就不能了解这个人的外貌、性格和社会地位。

  读者如果没有忘记前面谈到的一些情况,一定会想起这个人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人们都知道,巴黎人一过四十就分不出年龄,因为从这时起他们不用关心仪表。其实,比这还早一些时候他们就不特别注意修饰自己了。衣服穿得随随便便,头发梳得马马虎虎,对于穿装打扮漫不经心。因此,他们的形象特征也就因而消失了。如果那个人本来其貌不扬,就更加不引人注目。我们要讲的这个人就属于这一类型。

  这个人身高五英尺一寸,身子正处在发胖阶段。一张和善憨厚的脸轮廓并不分明,隔十步远分辨不清头发、眉毛、眼睛和皮肤,这些似乎都是一种颜色的。

  甚至最认真的相士从他陶瓷颜色的眼睛打量到前额下面,或者从微微张开的两唇打量到双下颊,也别想在这张脸上找出个性的特征。这种人不懂得什么叫激动,从来不对任何事情产生强烈的感情,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在他那空空的头脑里,除了象保姆给孩子唱的平淡的摇篮曲之外不存在任何别的东西。

  应该说,上帝办事从不马虎,他赐给这个没有特征的人物一个很有特征的姓氏——让·布瓦。诚然,那些有幸了解他简单头脑和善良心地的人,全都根据他的教名简单地称他为“布瓦老爹。”

  布瓦从小的时候起就非常厌恶一切学业。但是他却对书法着了迷。他的妈妈四处托人,为他谋得了助学金。他每天带着作文和翻译练习上学,他的作业错误百出,但是笔迹清晰、准确、漂亮,看起来非常悦目。小布瓦每天都为头脑呆笨挨骂,可是每年都为字写得漂亮而获奖。

  十五岁那一年,他在死背了五年圣经课之后升入希腊史的班级。但是老师一看他交来的第一批翻译作业便明白了,硬要这个学生升级实在太难为他了。因此,他又回到了圣经班蹲第六个年头。

  从外表看,虽然小布瓦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但他也不是毫无自尊心的。他向母亲哭诉老师不公道。这一哭诉不免暴露了他一向隐瞒的情况:在学校里,十岁的孩子都升级了,他这个十五岁的孩子仍还蹲在低年级。

  精明的布瓦寡妇天天早晨看见自己的孩子带着笔记本去上学,字写得齐齐整整。她认为不该再对孩子吹毛求疵。于是她跑到学校去和教会老师理论。老师回答说,他的儿子是个很好的孩子,没有一点对不起上帝的坏念头,在同伴之间也没有不良行为,但是他笨得出奇,因此劝她培养孩子上天赐给他那种唯一的天才,把他培养成为书法教师。

  这个建议使布瓦太太心里一亮。她明白,这么作可使孩子的教育立竿见影。她一回到家里就把他的新想法告诉了小布瓦。小布瓦看出这是避免上学受罪和摆脱严厉管束的好办法。每年一度为书法荣获一本皮面精装书的奖品,也补偿不了天天所受的折磨,因此他高高兴兴地同意了妈妈的新决定,而且向她保证,用不了半年他就会成为首都第一流的书法家。当天他就行动起来,动用自己的一点积蓄购买了一把四刃削笔刀、一套鹅毛笔和两本练习本。

  老师没有看错小布瓦的真正志趣。书法在他那里竟变成了一种近乎绘画的艺术。半年以后他果然象《一千零一夜》里的猴子①那样灵巧了,能写出六种字体,还能写各种艺术字,用细线条画人脸、树木和动物。过了一年,布瓦进步更大,自觉有了招收学生的资格。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整夜整夜地画招生广告,几乎把眼睛都累坏了。说句公道话,他终于创造出一件真正的杰作。那不是一个普通的广告牌,而是一幅用粗细不一的线条表现创世纪场面的真正的绘画,构图有点象拉斐尔的《变客节》②。最上面画的是伊甸乐园。上帝领着夏娃走向为狮、马、狗等动物围着的亚当。这些动物样子善良,看来有点象人。下面画的是大海,有一些幻想的鱼在海底嬉戏。海面上有一艘漂亮的三帆帆船。画幅的左右两面画着树木,枝头上小鸟翔集。树梢上接苍冥,树根深扎地下。画的中间部分,在一条想象的地平线上用六种字体写着四个大字:“坚韧不拔”。

  画家的期望没有落空,看见这幅画的人都留下了一定的印象。一个星期以后,已有五个男生和两个女生投到年轻的布瓦门下。

  ①似指:“渔夫和哈里发的故事”。

  ②拉斐尔(1488-1520):是意大利的伟大画家。《变客节》(基督变客节在每年8月6日)是拉绝尔逝世储最后一忆作品,由他的学生完成。

  他的名声更大了。布瓦太太过了几年心满意足的日子,就是在她丈夫在世之日也没有这样舒畅过。当她与世长辞的时候些毫不为自己儿子的未来担心。至于布瓦本人,则为母亲的去世哭得死去活来,后来又过起天天一成不变的刻板生活。他由于天性朴实和憨厚,得以太太平平地度过人生最激荡的时期,成长为二十六、七岁的青年。

  在这几年里,偶然的机遇使他干了一件高尚的事情。这件事也象他的一切行为一样,纯粹出于他天真和善良的本性。一个聪明的人是不干这种事的,就是遇上了也会绕开。布瓦住在奥尔提街六号楼房的一间简陋的阁楼上。一楼住着一对年青的夫妇。他们相亲相爱,生活美满,为全楼的人所羡慕。这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夫妇。丈夫年纪大约三十五岁,是南方人,黑头发,黑眼睛和黑胡须,皮肤也是黝黑的,但牙齿象珍珠一般。他的名字叫阿尔培·杜·罗什。他本是以前赛文山区一个农民领袖的儿子,在德·巴维里先生受迫害的年代全家被迫改信天主教。一半是由于他属于反对派的营垒,一半是由于他年青气盛,阿尔培·杜·罗什表现出一种勇敢的贵族的气质。他投效在当时正在改编部队的夏特公爵的手下。夏特公爵的部队在纳万当会战前的第一次公爵战争中遭到惨重的损失。因此,杜·罗什就代替了在那场决定性进攻中战死的勒·内维尔。

  冬季的到来中断了军事行动。一到春天,卢森堡大公又把优秀的军官召集到靡下。这些军人随着季节的变换,把一半时间用于战争,把另一半时间消磨在游乐上。夏特公爵一心向往战功,无奈路易十四的嫉妒心使他无所作为。现在他首先起来响应卢森堡大公的号召。杜·罗什随着公爵和他的部队一路行进。纳万当战役的伟大日子来到了。夏特公爵象以往一样亲自督率大军进攻。他冲入了敌后,远远地脱离了自己一方的军队。他这一天有五次几乎单身陷入敌人重围,在第五次被敌人包围时,身边只剩下了一个不太熟悉的青年随他一道冲突。他们飞快地互相打量一眼,公爵马上看出在这个追随者的胸中有一颗勇敢和赤诚的心。敌人旅长认出公爵,迫他投降,他却抵近敌人用手枪打碎了他的脑袋。敌人也回敬了两枪,一颗子弹打穿了公爵的战盔,另一颗打在他的剑柄上。一转眼,公爵的年轻战友就撂倒了开枪的那两个敌人。一个被他的战刀砍死,另一个挨了他奇妙的一枪。于是弹如雨下,但非常幸运,可以说是奇迹,一颗子弹也没有伤到他们,只有公爵的战马被击中头部,倒在公爵脚下。伴随公爵的青年立刻把自己的战马让给公爵。公爵不肯接受这番好意,因为这要使提供者付出太大的代价,但是魁梧健壮的青年认为眼前不是谦让的时候,遂抓住公爵的手硬把他推上了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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