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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四十二

  粗人只知蔽体,阔佬与傻瓜只知装饰,惟有风雅之士才会穿衣。

  四十三

  服饰集科学、艺术、习俗、感情于一体。

  事实上,一个女人如果活到四十岁年纪还捉摸不出服饰包含高深的学问,那她还算什么女人呢?一件衣裳,倘若你不习惯于穿它,那它就绝对无优雅可言,这一点你能不同意?

  难道还有比女工穿宫廷服装更可笑的事?这世上你能数出成千上万的信女,成千上万的男人女人,他们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布匹、绸缎,采用了最排场最奇妙的新款式,到头来却落得一副傻里傻气的模样。由此我们再引出一句格言,它与上面引用的格言同样真实,即便是老练的多情女子,即便是情场健儿,也应该常常温习:

  四十四

  所谓服饰,不仅指衣服,更多地是指穿戴的方式。

  所以,光看到布料的形是不够的,更要紧的是看到布料的神。在外省,甚至在巴黎,许多人碰到服装新款式,便会犯那位西班牙公爵夫人的错误。这位夫人收到一只精巧的脸盆,式样很别致。她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终于认定这只盆按其形状应该用在餐桌上,于是乎这描金瓷盆便盛着块菰焖肉放在客人鼻子底下。然而,这件必备的生活用具与清洁的概念却根本统一不起来。

  如今,社会风俗使服装发生了极大变化,故而已经不存在本源意义上的服装了。在欧洲,家家户户都用呢子做衣服,因为大老爷和小百姓都自发地领悟了这个伟大真理:与其用中世纪或者专制王权时期的宝石点缀衣服,倒不如用细呢子做衣服,同时买几匹马。风雅被框到装束方式这个小天地中,它便依靠在穿着的细节上精益求精。这与其说是化豪华为简朴,不如说是从简朴上求豪华……当然啰,还有另外一种风雅,……然而这种风雅充其量不过是服装上的虚荣。受这种虚荣心驱使,有些女人为了引人注目,用怪里怪气的料子做衣服,用钻石挂钩代替布襻,在蝴蝶结上加一个发光的环。有些男人则成了时髦的牺牲品。他们一年只有一百路易的收入,住在阁楼里,却念念不忘紧随最新时尚。大清早就在衬衣上别上宝石,裤子用金钮扣,显眼的单片眼镜用链子坠着,还要上塔巴尔饭庄①吃饭!……巴黎有无数这样的坦塔罗斯②,他们不知道,或者存心不想知道这样一句格言:

  四十五

  服饰绝不应该成为一种奢侈。

  ①当时一家有名气的饭馆。

  ②坦塔罗斯,希腊神话中的吕狄亚王,因触怒众神,被罚站在河中,上有果枝。低头喝水则河水下退,抬头吃果则果枝上升。此处喻追求风雅而不可得者。

  许多人,甚至包括一批有思想、有教养、有高尚心灵的人,始终找不到步行服装与乘车服装的交叉点!……

  在巴黎,观察家或者行家走在街上和林荫大道上,见到那些天才的女人,心中的欢喜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些女人将自己的姓氏、血统、财产融合到对服装的意识中,肉眼凡胎的人从她们身上什么也看不出来,而艺术家和正在散步的上流人士,则觉得她们简直就是一首首诗。衣服的色彩与线条搭配得天衣无缝,梳装打扮达到了极至,透露出聪明的女仆有一双灵巧的手。女性的巨大魅力之所以能与普通散步者的身分奇妙地融为一体,是因为她们早已反复试验过乘车出行所允许的大胆装束。只有那些视乘坐豪华马车为家常便饭的角色,才懂得步行时应该如何着装。

  感谢巴黎这些迷人的天仙,她们叫我们想出了下面两条公理:

  四十六

  无论女人壮胆干什么事,都以车马为通行证。

  四十七

  步行人必须同偏见斗争。

  进而又有下面一句格言,这条格言要解决的首先是缺乏诗意的步行人的装束问题:

  四十八

  刻意追求效果与杂乱无章一样,属于低级趣味。

  另外,布律迈尔在这方面留下了一句无与伦比的格言,由于全英格兰都欣然赞同,因此它便成了一条定律:

  四十九

  如果别人留心看你,你的衣装肯定不对头,你肯定是穿得太好,或者太死板,或者太考究。

  照这句不朽的名言,每一个行人走在路上都不应该招摇,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既一般,又特殊,多数人漠然视之,同类人却能够发现他。缪拉①曾经被称为弗朗柯尼王②,由此大家可以想一想上流社会对穿衣过分考究的人态度有多么严厉。缪拉变得连傻瓜都不如。过分考究是一大恶习,比不修边幅还严重。下面这句格言无疑会使爱虚荣的女人不寒而栗:

  五十

  超越时尚,就会成为笑柄。

  ①缪拉(1767—1815),拿破仑手下名将,法国元帅,曾被封为那不勒斯王。

  ②安东尼·弗朗柯尼(1738—1836),系法国著名马戏演员,所创办的马戏团在帝国时期享有盛誉。缪拉获弗朗柯尼王的称号,一则由于他骑术高明,二则由于过分讲究穿戴。

  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错误需要我们纠正。虚假的经验使得不习惯思考与观察的人把这个错误当成了真理。不过在这里,我们只打算斩钉截铁并且不多加评论地宣布我们的终审裁决,进一步的讨论则留给趣味高雅的妇女和沙龙哲学家们去做。

  五十一

  服装好比涂料,不论何物都被衬托得更加鲜明。发明服装不是为了掩饰身体的缺陷,而是为了充分展示身体的优点。

  由此自然得出下列结论:

  五十二

  超越自然与时尚的要求或希望,而借服装加以遮盖、掩饰、突出、夸大的东西,无不被判定为卑劣。

  因此,一种时尚,倘以谎言为目标,从本质上讲必定昙花一现,而且必定是低级趣味的。

  上述诸项原则产生于一种精确的法学,植根于细致的观察,求助于对男人和女人自尊心的严格度量。照这些原则,很清楚,丑陋的,畸形的,佝偻的,跛足的女人当然应该用优雅的举止来缩小身体的缺陷,但是倘若她们以为这样可以引发别人的幻觉,哪怕是以为引发极小的幻觉,那她们就算不得女人。德·拉瓦利埃小姐①是个跛子,但是跛得有风度。许多佝偻的人都懂得用精神力量,用心灵感情瑰丽的色彩弥补缺陷。谁知道到什么时候女人才能够明白,一个缺陷会给她们无尽的裨益!……完美的男人或者完美的女人是彻底一无所有的人。

  ①德·拉瓦利埃小姐(1644—1710),路易十四的宠姬,失宠后当了加尔默罗会修女。

  我们用一句格言来总结适用于一切国家的这些基本思想,这句格言无需加以评论:

  五十三

  破碎是不幸,污点乃罪恶。

  [罗芃/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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